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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马肉

十一月十七日,苟健终身铭记的一天……

特性灵格的味道甜的令人发指,至少“养蜂人”是这样的,口感也不咋滴,跟生吃面粉一般,让人难以下咽。如果不是德布雷格在一旁督促,苟健保不准要掺点水直接灌进肚子里。

吞下“养蜂人”的前十分钟,苟健并没有任何变化,而后十五分嘛……他还以为自己要挂了,确切的说,以为自己要变成怪物了!

先是全身毛孔里不断冒出红色绒毛,然后皮肤不断形成坚硬的角质层。最让他接受不了的是四肢骨骼关节的位置,竟然也凭空长出一根根骨头,身体硬生生拔高了两米多,要不是这客厅挑高足有5米,他就得撞墙了。只有头部还算正常,鼓起几个肉包而已……

好在这种逐渐畸形化的状态,持续的时间不是太长,只是维持十五分钟苟健就慢慢复原了。

类似的场景德布雷格屡见不鲜,对此丝毫不感到奇怪和惧怕,变成一坨大粪形状的他都见过,何况昆虫化?

抿一口刚刚热好的果酒,品味其中的醇甜。果酒入口冰凉至极,提神醒脑,过肠烈火焚身,全身燥热。德布雷格对能酿造出贝贝果酒的人是由衷佩服,怎能如此好喝!

德布雷格舔了舔嘴角残留的酒渍:“怎么样?感觉如何?”

“一个月没有洗漱,突然洗一次热水澡的感觉……”

言罢苟健扭了扭腰,鬼畜地做起了第二套全国中学生广播体操《时代在召唤》,这种动作多的体操用来活动筋骨最为合适!

德布雷格拿起一本羊皮卷挡在面前,遮住视线,咳嗽两声后:“喂!你兴奋想跳舞我可以理解,但请你先穿好衣服!”

被他这么一提醒,苟健才注意到自己的衣服早已被撑破了,怪不得总感觉下体有一丝凉意。

穿戴好衣物再与德布雷格进行长达半个小时的对攻训练,苟健发现除了反应速度、嗅觉、视觉大幅提升以外,身体的其它方面也有小幅度提升,只不过不太明显罢了。

捂着被德布雷格揍肿的嘴,苟健含糊不清的表达着想吃饭的念头,学学“士力架”动不动就横扫饥饿……

上午十点是个比较尴尬的时间点,早餐的行街小贩早已退市,午餐时间又没到,餐馆都没开门,而旅店苟健也去问过了,要等待一个多小时才行。

可能是刚获“新生”的缘故,也可能是饥饿的驱使,在打听到瑞亚城外的霍姆森林里野味很多,苟健便独自一人赶往城外,准备亲手猎杀一只野味自给自足,顺便练练自己的新身体。

这种骑马赶路的方式,苟健虽说不是第一次,但也不是经常,所以驾驭马的时候,方向只能控制个大概,大多都是靠马自行奔跑。

起初苟健还觉得没所谓,只要马能停下就行,可租来的棕马跟发疯一样,速度越来越快,拉都拉不住,高速跑动下苟健也不敢贸然下去,怕身体受伤。这样下去,难免会有迷路的事情发生……

眼下苟健就陷入了这样的窘境,他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只晓得在霍姆森林之内,却不知怎么回去。

于是苟健做了一件惊天地泣鬼神的事,把马杀了烤着吃。毕竟马不识途对他来说就没有用了,牵着它找路也是负担,还不如给自己补充下能量。

对着棕马念出一句:“阿弥陀佛”,苟健都觉得自己有些假慈悲了,感叹自己虚伪的同时,手起剑落……

尝玩几片马肉,苟健就开始做起美食家的工作:“马肉的脂肪含量很少,肉质鲜嫩,就是这马腥味实在太重了,幸亏自己随身携带了很多辣椒粉,马肉才能勉强入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