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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野人版:法术的由来

劳逸结合才是最有效的修行方案。

这修行计划简直没有一丝瑕疵。

不知道另外两个怎么想,反正小胖子就是这样认为的。

他兴冲冲地跑到庄蒙面前,很是期待的问:“师兄,现在是早上,早餐已经吃完,是不是该去侦查敌情啦?”

庄蒙点头:“那是当然!”

很显然,另外两个同样也是很感兴趣,侦查敌情听起来就很高级。

就这样,庄蒙领着三人偷偷摸上了灵鹤峰后峰。

为什么不是仙鹤峰?

因为庄蒙不敢去。

灵鹤峰后峰的一个草丛中,四双眼睛透过缝隙视察着外面的情况。

“喝!掌心雷!”

哼哼哈哈的声响,那是灵鹤峰的三位菜鸟,他们正在联系入门法术掌心雷。

相对来说,他们还是比较熟练了的,才刚入门没几天,刚成为练气一层的小修士,竟然十次有八次能够成功打出这道法术。

“我什么时候也能像他们一样啊!”

小胖子一脸的羡慕,他是三个人当中最差的一个,至今为止,也就成功打出过两道掌心雷。

相对来说杜鹃与张显就好多了,估计是资质比其他人都要好上一些,又或许是没小胖子那么听庄蒙的话,他们两个在独自修炼的前提下,竟然也有六层的成功率。

庄蒙不屑地撇了撇嘴:“瞧瞧你这熊样,一个入门级别的通用法术而已,用处又不大,看你羡慕的。”

“师兄你这就不对了,你修为这么高,当然看不起这些小法术,我们才刚入门耶,又不会其他法术!”张显反驳了一句,杜鹃与小胖子同样也点了点头赞同。

庄蒙用食指敲敲脑壳:“瞧你们这猪脑袋,不会,难道师兄我不会教你们吗?”

接着庄蒙又说:“我不是给了你们一本秘籍吗?那等级在藏书阁中都是后资格放顶层的!”

说到掌心雷,庄蒙想起了当年初到修仙界的时候,看过一本野史,就是关于法术起源的。

一时兴起大起,给他们说了一遍。

据说当年修士的先祖,那个时候还是野人时代,不懂食用熟食,也没有火,只能吃生食。

一天,天上降下了历史上的第一道天雷,劈中一棵枯树引起了森林火灾。

至此,人们认识了火焰,森林大火烧死了大群动物,人们闻着香,那便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吃的熟食。

之后人们发现摩擦生热可以起火,也就有了钻木起火,然而钻木取火太过麻烦,不久之后就被舍弃。

当时处于洪荒时期,人们的体质可以说都是仙体,甚至可以说是道体,至此有人创造出了第一门法术,也就是掌心雷。

当年降下的天雷引起的大火人们还历历在目,也就想用雷起火会比钻木取火更简单。

掌心雷一出世,便在整个洪荒广为流传,人手几乎都会一招掌心雷,导致洪荒时期的森林大火不断。

根据这段野史所讲述,掌心雷原本并不是攻击法术,而且用来起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