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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缠郎

林家小院的门前,林怜儿楚楚可怜地缩在了两个高壮青年的身后,探出脑袋惶急地向这边望着。周围还站有十几位街坊,正在劝说双方。

“木家小子,我警告你们不要多事!”一个有些矮胖、脸上生有几点白斑,肩膀有点一高一低的中年人阴沉着脸对那两个青年呵斥道,“就是你的父亲老木头,也不敢阻碍我的事情!”

站在最前面,国字脸留着小平头的青年双手环抱在胸前,居高临下看着他道:“鲁管事,我林家婶子不在家,你要把怜儿带哪里去?就是我爹在,也绝不会允许怜儿跟你走的,”

“鲁管事,你有怜儿的监护权吗?我记得银铺也没有看小孩这项业务吧?”站在他身后个头稍矮一点的青年笑道,“我们两家和林家是祖一辈父一辈的交情,你拿不出来林家婶子同意你带走的凭据,凭什么要我们不管这事?如今这世道,可是不怎么太平的。”

“周森罗!你这话是什么意思?”中年人脸上浮现出怒色,沉声喝道,“别以你周家就能护得住你!”

周森罗双手一摊,一脸无奈地道:“既然鲁管事装不明白,那我们也没办法,老祖宗不是说过‘你是叫不醒一个装睡的人的’,我也只有找我们校长问问,鲁管事你有没有权利在没得到林家婶子正式许可的情况下,带走一个未成年女孩子。我相信,我们南校长一定会很感兴趣的。”

“你!”鲁管事一时语塞,不知道要说什么好。

这周森罗所说的南校长指的是怀乐县县学的教谕南怀亮,他还有另一个身份——《明州报》的著名撰稿人,在怀乐县乃至明州都有着极高的声望。而这周森罗正是怀乐县县学的学生。这事情要是真的捅到了南怀亮那里,他虽然不是教育系统里的人,也肯定是没有好果子吃。

“哥!哥!”林怜儿突然指着巷口兴奋地大叫了起来。

“该死的鲁麻子!”林志宇站在自家街道的巷口咬牙切齿地压低了声音骂道。这一路跑来,也将双方方才的这一番对话听了个七七八八,前因后果他稍加琢磨也就推出个大概模样。

这位管事,也就是林志宇口中的鲁麻子,本名鲁安阳,是青云鲁氏家族的子弟。

鲁安阳早年也是在新克拉玛干沙漠里讨生活的猎人,据说在一次任务中遇到了无法抵挡的凶兽,二十几人的队伍,最终只有七人浑身是伤地回到了青云都。在那之后,伤了一条腿的鲁安阳就不再进入新克拉玛干沙漠,而是在青云都里的明州银铺青云支铺干起了放贷的差事。

萤惑联邦法律明确规定,私人不得从事放贷业务,只有得到经营资格的银行(明州称为银铺)才有资格经营这一业务。

同时又规定,私下里公民之间的金钱借款,只要约定利率不高于银行利率,可不视为放贷。

而只要公民之间的借款利率高于银行同期利率,只要证据确凿,不但借款会被收归联邦所有,还会给予借款人三倍金额的罚款!而且联邦法律鼓励公民举报违法放贷行为,一旦举报得到确定,将会得到两倍借款的奖金。

这使得在萤惑联邦境内,银行几乎垄断放贷的业务。但是向银行借贷,有着诸多严苛的条件和要求,而对于那些不符合条件、没有可充当抵押物的人们来说,想要从银行取得贷款,难比登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