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合同看起来,有那么点儿霸王条款的意思。
所以接下来,就一些合同上的细节问题,林凡和扬蜜展开了激烈的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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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杨总,你这合同上写的是签约佳行传媒,但是我实际上签的却是您的个人工作室,而且协议上面并没有明确标明,我签了之后提供给我各种资源,而且一切解释权归你方所有,抱歉,如果您执意这样,我没办法签这个合同。”
大蜜蜜坐在办公椅上不慌不忙,说道:“林凡先生还没有了解自己现在在圈子里的名声吧,要知道你签我们公司,我们还要找公关给你洗白,消耗的是公司的资金,并且你觉得我们签了你,还会对你放任不管吗?”
林凡看着她那张绝美的脸,摇摇头,道:“杨总,虽然我在网上现在可以说是臭名昭著,但欧皇编写的那些黑料,基本上一查,就很容易证实,花不了贵公司多少精力,而且有人骂总比无人关注,没有热度强的多,至于你说的资源扶持,抱歉,这社会是一个吃人的社会,亲兄弟明算账,一些东西还是白纸黑字的写在协议里面好,如果杨总觉得太麻烦,没关系就当是我打扰了。”
说着,林凡站起身,态度不卑不亢,虽然主动权看似握在大蜜蜜的手里。
但林凡身为另一方,肯定是要为自己争取主动权的,不可能任由公司摆布。
扬蜜目光紧紧盯着林凡,虽然这个人看起来非常年轻,但心思缜密完全不输一些阅历极深的老人。
而且,她在心中仔细衡量过林凡的那一番话,发现他说的并没有错。
虽然林凡在网上的名片一塌糊涂,到处都是黑料,什么目中无人,不懂礼貌。
更过分的是,欧皇娱乐公司竟称以前所谓的原创歌曲,无论是青花瓷,亦或是时间煮雨,都不是林凡的原创。
而且公司花大价钱淘来的,用来捧他,尤其是还指控他私生活混乱,和多位有家室的女艺人有染。
总之,能抹黑的,无论哪方面都没有放过。
当时,看到最后一条的时候,扬蜜觉得欧皇娱乐公司简直是在侮辱人的智商,突破下限。
三年前,林凡还在圈内混,可是当时他才多大,刚满十八岁来着吧。
十八岁,发育都还没发育好,就玩这一套?
欧皇公司这不是在侮辱人的智商,那是什么?
典型的得不到,也要毁了他,面对这样低级水平的谣言,可以说任何一家娱乐公司的公关部,都可以轻松解决。
但问题是,一般的公司有这个胆子吗?欧皇娱乐公司那可是国内数一数二的巨头公司。
铁了心要封杀一个人,一般的小公司肯定扛不住压力,也就只有和欧皇齐名的娱乐公司无所畏惧。
而且佳行可以说是和欧皇娱乐是死敌,前几个月,欧皇刚从佳行这里挖走了不少的艺人。
其中甚至包括一个直逼一线的艺人,虽然不至于让佳行损失惨重,但也是伤筋动骨,公司现在上下是人心惶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