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早在决定发明‘金毒灼魂’的神话传说时,刘弘就已经考虑到了这个问题:已经被迈入坟墓里的黄金,到底应该怎么办?
可千万不要小瞧汉人,对‘先祖在地府的生活’的重视程度!
即便是在后世的新时代,要是发生某人破坏陵寝坟墓,甚至是墓碑的状况,那墓主人的后代,与‘行凶者’必然会不死不休!
在这种情况下,绝大多数汉人心中,甚至连法律,都不再是‘报仇雪恨’所需要考虑的因素!
同样的道理——当极其重视孝道的汉人,在得知先祖已经在地府受‘金毒灼魂之苦’数十上百年之后,哪怕是背着‘惊扰先祖’的风险,也必然会想尽办法,将坟墓中的黄金取出来,以尽快缓解先祖亡魂的‘苦痛’。
对这个问题,刘弘自是早有安排——等金毒灼魂的说法,在民间舆论得到全面认可之后,自己再战出来,让奉常拟定出一套‘取金祭祀仪式’。
所以短期内出现的‘后代挖自家祖坟’的问题,刘弘并不十分担心。
真正让刘弘如芒在背,甚至隐隐有些惊惧的,是那些以此为名,对金毒灼魂的说法进行二次创作,以此欺诈百姓的方士、术士!
——刘弘百分之百笃定:只要刘弘喊一句‘我要修仙’,那当天出现在刘弘眼前的,必然是这些具有心理学博士水平的神棍!
这样的一个人群,几乎可以算是汉室,破坏力仅次于游侠群体的不稳定因素。
——人家游侠,起码在国家有难时,能参军入伍,报效国家。
而方士、术士,却意味着这个已经足够落后的封建时代,有一批更封建、更迷信的群体,在散播自己发明创造的迷信传说。
从政权的角度而言,这些神棍的破坏性,甚至远超游侠群体!
游侠之所以不被待见,主要是因为其对法律的轻视,以及随时可能对法律造成破坏,对他人的肉体造成侵犯。
而神棍,却是在完全不顾及政权政治需求的情况下,对百姓的精神造成侵犯,洗脑,甚至是操控!
这样的群体,是任何形式,任何政体,任何文化背景的任何一个政权,都无法容忍的。
在原本的历史上,方士、术士群体之所以能在汉室长久存在,主要的原因,除了始皇帝派徐福出海寻仙的示范作用外,便是每隔几十年,汉室就会出一个沉迷修仙的天子。
如历史上的文帝刘恒,便让后世的问号李商隐,发出过‘可怜夜半虚前席,不问苍生问鬼神’的悲叹。
武帝猪爷那更是不用说了——文景两代皇帝省吃俭用,为猪爷扫平匈奴所攒下来的丰厚家底,全被猪爷用在了寻仙问道之上!
至于与匈奴决战的一应耗费,反倒是被摊派到了百姓身上。
若非晚年那纸罪己诏,汉室更是险些在猪爷手上彻底葬送;汉世宗孝武皇帝,也险些变成‘孝昏皇帝’之类。
就连武帝爷与卫子夫所生的太子刘据,都是死在了极具迷信色彩的‘巫蛊之祸’一事中。
这一世,刘弘绝对不允许这样的事,在自己所掌控的汉室再次发生。
“令奉常拟诏:民间方、术之士,若曾习《易》,皆入朝审查其家底,确有才能者,任之以为博士;精通丹药之术者,遣之上林苑,随少府行冶造之事。”
神棍必然可恨,但此时的神棍,大部分和《易》是分不开的。
而一个对《易》有了解的人,在汉室也属于文人阶级,或者说知识分子阶级了。
这样的人,自然不能和那些欺骗大师一起被制裁——能招安的招安,就像许负一样,成为体制内的神棍,就还可以接受。
至于那些整天想着炼丹,想要研究出长生不老药的晚期患者,理论知识不说,起码动手能力在水准线以上。
而除了这些有用的人之外···
“凡方、术之士未知《易》,亦不知炼丹之术者,皆于郡县登记造册,旬月核查。”
“地方郡县当严查方、术之士蛊惑百姓民,乱民之风,及私设奸祠淫寺之事;未能者,罪之以不力!”
杀气腾腾的下达了对神棍群体的‘灭绝令’,刘弘语气中怒意更甚。
“另,着地方郡县严查旬月内,以‘金毒灼魂’之说欺诈百姓,谋得钱财、赀产之事!”
“欺民得一钱,削其一指;五钱死;十钱黥;百钱,斩弃市!”
“欺而未得,或不得钱者,完为城旦舂!”
将这一长串详细到‘涉案金额’的处罚方式,以一个极其愤恨的语气吼出,刘弘便满脸怒意的坐回了御榻之上。
刘弘突入起来的恼怒,让张苍、吴公二人略感些许惊诧;但不片刻,二人便齐齐一拱手。
“臣,遵旨···”
同样深深弓着腰,二人心中想的,却是截然不同的两件事。
“陛下行此雷霆之怒,究竟为何?”
对于刘弘对神棍群体毫无掩饰的不信任,吴公莫名感到一阵奇怪。
也没听说当今这位,被方士、术士骗过呀?
——合着老刘家这是,又出了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沛公?
只思虑不过片刻,吴公便将注意力,从这件毫无意义的事上移开。
刘弘为何如此讨厌神棍,对吴公而言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有了刘弘这个态度,廷尉后续的工作就能顺利许多。
与只关注本职工作的吴公相比,张苍看待这个问题的角度,显然是更宏观,也更全面。
“陛下只提方、术之士,却于鸣雌亭侯之事不置可否?”
稍一思虑,张苍便隐隐猜测到了刘弘地意图。
“唉,早知如此,高皇帝何必当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