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了,想不起来就算了。”语诗的表情已经给了他答案,季云枫又拿起筷子,到火锅里捞肉。
语诗的目光从他的脸上扫过,捕捉到一丝刻意掩饰的失落。
“能给我个提示吗?也许我就想起来了。”语诗不想放弃。
季云枫用嘲笑白痴的表情看了她一眼,唇角挤出“黄冈中学”几个字。
语诗想起来,她初一是在黄冈中学借读的,后来因为父亲将恒能地产的总部迁到深圳,她家也搬到深圳,就离开了黄冈中学。
难道,季云枫是他同学?
“想起来了?”看她表情有变,季云枫问道。
“你的意思是,咱们是同学?”语诗试探着问。
“算是吧,不过不是同班。那时候你在学校很有名,长得漂亮,学习好,还很仗义,爸爸还是地产公司的老板,当然不记得我这样普通的小男生。”季云枫笑着自黑道,“不过,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你那次英雄救美……”
季云枫话说一半就止住,语诗能看出他强忍着笑,真怕他憋出内伤来。
虽然对初中那段时光没有太多记忆,但“英雄”救美的场景她还有印象。当时有个长得很瘦弱的男同学被一个校外的小混混打劫,是她用肩上背的的小提琴把人打跑的。
当然,小提琴受了重创,那个小混混也被突然出现的彪悍女生吓跑了。
语诗当时只是路见不平,并不记得那个男同学的长相,只记得他很瘦,长相清秀,像个小女生。
不过,英雄救美的事儿她从来没和同学说过,也没有目击者。莫非,他就是那个男同学,语涵突然意识到这点。
“难道,你就是被我救的……”
“没错,我就是那个‘美’。”季云枫验证了她的猜测。
语诗盯着他看了一会儿,还真有那男同学的影子,只不过眼前的他强壮了许多,也更加俊朗。
“那天在逸动传媒,我突然想起初中时帮我打跑小混混的女生叫韩语诗,和你一样的名字。不过毕竟过去这么久,你和当时长得有点不一样,我也没多问。直到在恒能地产又见到你,知道你是韩鸿朗的女儿,我才确定你们是同一个人。”季云枫看着她,眼底泛起丝丝笑意。
季云枫刚从国外回来没多久,很少看电视节目,要是他早看过语诗主持的节目,也许早就认出她了。
“那……你打算怎么感谢我?”语诗捉狭似的笑道。
听她这么问,季云枫抬眸,微微欠身向语诗这边凑了凑,如耳语般问道:“你觉得以身相许怎么样?”
语诗被他的答案惊得不轻,以她对他的了解,完全不相信他能说出这样的话。敢情他的一本正经都是假象,是个隐藏极深的闷骚型猛男?
“哈哈哈——”
季云枫笑得很爽朗,坐回椅子上道:“逗你呢,像韩语诗这么霸气的女人,我可驾驭不了。”
语诗收回视线,无言以对,只能用尴尬又不失礼貌的微笑回应他。
吃过晚饭,季云枫依旧厚颜让语诗送她回家,路过小梅沙附近,他示意语诗停车。
“吃这么多东西,一起到海边走走吧,不然会变成大胖子。”季云枫边解安全带边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