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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四十八章 筷子

江承仁三个字之所以和财神爷挂上了钩,大部分原因是民以食为天。

能将各种酒店和餐馆开遍全国的他可不就成了旁人眼中的财神爷吗?

然而谁也不知道,江承仁当初做生意选择这一行的原因其实很简单。

他娶回来的老婆,不会做饭。

在那个年代,不会做饭的女人比大熊猫还罕见,毕竟从小就被教育着男主外女主内,基本上都得在家帮厨。

然而付婷偏偏好像和厨房犯冲,就算按照食谱做出来的东西也总是一团糟。

堪称黑暗料理届的扛把子。

江承仁新婚燕尔后连着吃了三天老婆煮的饭,从此茅房成了他的常驻地。

为了生命安全,江承仁决定开个餐馆。

大佬的第一桶金有时候就是这么匪夷所思。

一听老婆要做饭,江承仁心中警铃大作。

昨天说好要给儿子加分,今天这饭要是一做,恐怕十匹马也没办法把儿媳妇拉回来了。

江承仁急忙笑着道:“不是都说好了吗?儿子去接人,咱们让酒店把菜都送到家里。”

付婷振振有词,“我想了想觉得那样太没诚意了,还是我亲手做比较好。”

那能好得了吗?

江承仁担心儿子因为妻子的操作打光棍,想着法子劝,却始终无法说出难吃两个字。

算了算了,做两手准备。

江承仁只得让妻子下厨,另一边又给饭店打电话再次重复了计划。

实在不行这边至少还可以顶上。

岳晴晴进入江家的时候,先闻到了一股奇异的味道。

很难形容,有点像东西烤焦了然后加了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掩盖味道。

辣、咸、酸。

仅仅凭着气味就让人咽了咽口水,不由得升起几分畏惧。

“晴晴来啦,快进来坐。”

穿着围裙的付婷从厨房出来了,袖子挽到臂弯,模样十分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