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匪的碗虽然大,动静再怎么斯文,再怎么文雅,吃起来的时候,速度也依旧很是迅猛。
郝助理也不例外。
饶夏:……
看来在魔都,他们吃得都不太好啊。
去魔都倒是还有一个好处,还有两个如此专业,执着的大客户。
饶夏觉得,不管什么时候开业,想来这两个客户都不会丢。
多这么大一个挣钱渠道,算一算价格。
多了一个季煜,三人,一餐就是六百,一天一千二,两天就是魔都的一个平方。
一年加点其他外快,那就是一个大平层?
饶夏也忍不住地擦了擦口水。
这种又听话,有乖巧,有听话,又漂亮的小可怜,小可爱,怎么可能变成执拗大男主?
饶夏不相信在自己这种“德智体美劳”五项全能的好人身边,还能培养出那样的大反派!
也不相信,季匪这样大方,有钱,有文化,懂美食的大老板,会教导处那样脑残,恋爱脑,执拗,有毛病的男主!
魔都,必须去!
人嘛。
当你心底里认定某件事不好的时候,不管看哪里,都是矛盾,都是坏事。
但是,一旦心里的想法改变,再看起来,哪里都可以找到理由,什么坏处都是可以解释,可以改变的。
甚至从哪儿看,都是有点,都是好处。
饶夏现在就是看魔都哪里都好,好得不能更好。
饶夏嘴角忍不住翘起来,眯了眯眼,已经开始琢磨去魔都之后,怎么挣钱,怎么买房,怎么炒股票了……
饶夏眼睛锃亮锃亮的,满脸都是欢喜。
她觉得自己可以再努力一点。
最关键是,林子昂他们这个矿的这些钱应该怎么拿回钱。
饶夏越想就越是兴奋,就连做卤肉的时候,自己身后的暗潮涌动都没有发现。
季煜看饶夏忙忙碌碌,仰头看着,努力找一切契机递东西。
林子朔就更积极的想凑上来帮忙。
小丫就在旁边,看看饶夏,再看看哥哥,再看看季煜,最后还要回头去看看在门口的季匪和郝助理。
至于郝助理,他的注意只在自己的脚尖,看其他地方?
那有什么好看的?
卤肉锅里的香?
都说了是香,那就得闻味道啊。
看?看能看出什么啊?
关键当然还是嗅就对了。
眼神乱飞,万一不小心看到老板的某些不恰当行为,那不就尴尬了吗?
至于季匪,他的注意力就只在锅里了。
卤蛋他吃过饶夏做的,但是,卤肉他没吃过。
卤肉,卤蛋这种各种材料炖煮出来的东西,对于他来说,那不是美味,那是负担。
那是堆砌了无数香料之后的大杂烩,每一种味道完全掺杂在一起。
对他来说,就像无数种让人厌恶的感觉都凑到了一起一般。
可是,此时东西出自饶夏手之后,卤肉就不一样了。
嗅到这个味道的时候,季匪发现,这每一种香味混合再一起,形成了另一种香味。
他们完美地融合在了一起,可如果仔细去观察,就能发现,每一样肉,每一种材料不同的那种香。
那种种独特香味的魅力也逐渐展现了一般。
那种富有层次的香味将肉变成了卤肉,那种卤肉的香味,闻起来,简直诱人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