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九终于过去了,地球就像一个长满皱纹的老人,日渐衰老让它对人间的悲欢离合不再做出任何的表情。有的人已经在地下长眠,更多的人,必须迈过生命的困难,笑着活下去。
别人可以说斯晓慧的复仇很疯狂、很可怕、失去自我,但那就是她的英雄主义。不用奢望每一个人去理解你,否则那才是永远地失去灵魂深处的自己。
很多年以后,斯晓慧坚定地找到了与陆大伟复合的信仰,尽管中间有很多次的踟蹰徘徊与何必当初。但当她以母亲的身份,把目光投射到女儿身上,她对岁月的感激便玲珑剔透起来。
她所有的选择都是对的,因着一个叫陆逗逗的小仙女要下凡喊她一声妈妈,她跋山涉水只为与她重逢,让她吸收人间灵气,幸福地在这人间驻足停留。
又过了大半个月,就连时间老人也怀疑,是不是斯晓慧真的不再想睡陆大伟了,要不然陆大伟怎么还不捧着九十九朵玫瑰花来围追堵截呢。
终于,某一天下班,斯晓慧走出写字楼电梯间的那一刻,陆大伟正在一层大厅等着她。斯晓慧全当没有看见,径自出门回家。
陆大伟紧追几步跟上去,斯晓慧鄙夷地看了他一眼,很干脆地撂了一句:
“您这是睡爽了,还是睡厌了,不想找骂赶紧滚蛋?!”
陆大伟忿忿地怼了一句:
“你能不能不胡说八道,明明知道没有的事。”
“赶紧滚,别让我沾一身臭屎!给脸不要脸。”
一路撵一路追,撵的未必是真撵,追的这回是真心在追。这世界到处都在痛斥渣男,但无奈还有那句男人不坏女人不爱。
爱吃臭豆腐的斯晓慧还是跳进了陆大伟的粪坑子。不管他是不是退而求其次,斯晓慧努力了上万次,还是迈不过陆大伟这道人生路障。
或者,男人和女人最坚固的友谊从来不是举案齐眉夫唱妇随,而是鸡飞狗跳、相爱相杀、刻骨铭心地走过这一辈子。
心寂寞久了,肉体的孤独是排在第二位的。那天晚上,两个人什么也没有做,最要紧的是为心灵找个栖息之所。他们抱在一起哭泣,和衣而睡。等到第二天起来,斯晓慧的两只眼睛肿得像玉米地里的马泡瓜,根本上不了班。她站在镜子前凶巴巴地甩了一句:
“我告诉你,以后别来找我,我可不想变驴,给别人当通房的大丫鬟!”
“又怎么了,让哥看看。”陆大伟睁开惺忪的睡眼,有点迷糊地走到斯晓慧身后,懒洋洋地搂住她,然后把脑袋靠在她肩头。
“你不当,我来当还不行?哥这条命以后归你了。”
“滚蛋,压死了。”斯晓慧一把推开他,气势汹汹地钻进了被窝。
陆大伟又跟着粘上来,在后面抱住她的腰。
“怎么了,一大早就寂寞了?要不哥伺候伺候你?”陆大伟的手不老实起来,在斯晓慧身上挠起了痒痒。
“拿开你的爪子,要脸不要脸,你要死赖我这里也行,我不会给你一个好脸。”
斯晓慧猛地坐起来,对着他那俩贱爪用自己的拳头可劲砸起来。陆大伟等她撒完气,又抱住她的腰,长叹了一声。
“你叹什么气,没忘记人家,不甘心是吧,你赶紧滚!”她的语调忽然就悲情起来,“你不觉得咱俩在对方眼里都跟驴一样么?上不来下不去的,何必面对面膈应。”
“两头驴在一起挺好的呀!快别叫唤了,躺下来再陪我眯一会。”
怎么看,床上躺着的陆大伟就像一屎撅子,复合这种事情,当他终于敲门时,先前他令人作呕的姿态也在斯晓慧的大脑里陆续放电影,她根本控制不住回放健。
所以,斯晓慧完全没有完璧归赵的感觉,应该说如果选择了重新接受他,或许这辈子都会觉得周围散发着屎味。她比谁都了解自己,但凡男人有了劈过腿的历史,像她这种更神经质,睚眦必报的女人大概会一辈子严加防范。
她忽然就想起了庄嫂,《金婚》里的那位童养媳,到老还防着大庄胡搞,得了脑溢血也不找护工,结果一下子死在马桶边上。他陆大伟又干嘛回来找不痛快,早晚都能娶到一房媳妇,又何必在她面前顶着千年老二的帽子。
“你走吧,既然已经不爱了,别活的跟个狗皮膏药一样,你这样显得我们都很低级。”斯晓慧喃喃一句,他大概是被生活逼的走投无路了,才不得不来找她。
比如她前未来婆婆,应该听到了某种风声吧,大概又逼儿子带她回家吃饭。若不是之前上了陆大伟的贼船,她才不会去麻烦人家,又不是自个亲妈做的饭不香。
如今呢,是爱,是不甘心,是时间不够长,是还忘不了习惯,不够有勇气面对单身的日子,走投无路向惨淡的人生举手投降?不管是她还是陆大伟,怕是各种情愫集结在一起,可她还做着让爱情和婚姻更纯粹一些的梦呢。
不过她又在心里苦笑了一下,这世间纯粹的爱又有多少,多半是经过眼泪掺和达成刻骨铭心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