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葆华一马当先,催着坐骑沿着正街向节使府急奔而去。身后五百骑兵,举着火把,宛如一条火龙。他们嘴里的吼声,在寂静的夜里传得极远。
整个汴州城除了这一支骑兵的声响,其余的继续保持着沉寂,仿佛这座城里只剩下这么些活人。等到曾葆华一行冲过十字街口,就像是火堆遇到了墙,砰的一声被卷了回来。一支队伍急匆匆地迎了过来,带头的正是朱守殷的外甥刘本良。
刘本良仗着舅舅的声势,在军中嚣张跋扈惯了。又自持有几分力气,习得些武艺,没事就爱跟军中武夫们对战。大家看着朱守殷的面子上,十分本事只敢使出三分来,还有三分留着防刘本良的黑手。
一来二去让刘本良居然打遍军中无敌手,洋洋得意自称宣武军第一骁将。属下奉承的多了,朱守殷还以为自己外甥果真是宣武军第一勇将。这次危难之际,被派出来委以重任,力挽狂澜。
刘本良信心满满,以为自己一出马就手到擒来,一战定乾坤。等看到来敌,更是不屑,才五百余骑,只有自己人马的三分之一。得意之下刘本良摆出一副名将姿态,大喝道:“来者通名,某不杀无名之辈!”
曾葆华这种在生死之间不知历经过多少回的人,对战场上的细微变化最敏感不过。他用眼角就能察觉得到对方的松懈。面对这送上门的大礼,肯定会好好把握住。
也不答话,低着头只管催着马直冲过去,等近了身,甩手就是一枪挂过去。刘本良还是有些本事的,见势不妙迅速架枪一格。兵器刚一接触到,心里就叫了一声苦。完蛋,被人阴了,对方居然用的是铁枪,自己手里的这杆扎枪喀嚓一声就断了,然后天灵盖一阵剧痛,眼前一黑,什么都不知道了。
还来将通名?你自个去给阎王爷通名吧,生死就在一瞬间的沙场上,还玩这一招,真是打着灯笼上茅房,找屎!曾葆华人马不停,继续向前杀去。
身后的吴宝象上前将成了破西瓜的刘本良人头枭了,用枪尖一挑,大吼道:“叛将已经授首,尔等还不快快投降!”
对面的叛军一看,这歪瓜裂枣的玩意是谁呀?再看头盔,熟悉啊,不是咱们的第一猛将兄吗?他怎么见面就挂了?真的还是假的。
正当他们疑惑之时,随着吴宝象的吼声,曾葆华已经欺上前来,挥舞着铁枪,如同刀劈水浪,哧溜溜杀出一条道来。挡在他马前的,不是被扫下马来,就是一枪挑死。曾葆华越发杀得性起,铁枪舞得跟风车一般,蹭到非死即伤。
俗话说,将乃兵之胆,这些宣武镇兵一看自己的老大,才一照面就被人枭首,胆气已经去了五分。如果刘本良深受属下爱戴,手下军官又悍勇些,奋力向前,带头为主将报仇,还能让全队化悲痛为力量,同仇敌忾,说不定还能把曾葆华一干人截在这里。
可惜刘本良这样的人,怎么可能受属下爱戴?他身边的人多是溜须拍马,钻营迎逢之人。军士们还没怎么样,这些人先慌作一团。见到此情景,曾葆华大喝一声:“官家已御驾亲征,统领十万禁军,离城不过三十里。某乃前锋,尔等还不束手就擒。”
这伙人更慌了,曾葆华冷冷一笑道:“南门、西门守将已经献城,否则某也不可能飞过这十丈高的城墙。看来你们是朱贼心腹亲信,要为其殉葬了!”
“龟孙才是朱贼的心腹,我们都是被胁迫从逆的!”
“对!对!我们一直对官家忠心耿耿,现在要弃暗投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