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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众里寻他千百度

周遭的人议论纷纷,这什么世道,两文钱一碗的馄饨也要吃霸王餐,快看看这没羞没臊的人长啥样。

“胆子不小!我倒要看看是何人在我赵家镇撒野,”掌柜的远远看见沈怀安拔刀,万万没想到有人吃碗馄饨也要逃单,撸起袖子抄起擀面杖,杀气腾腾。

眼看着身高八尺腰围也八尺的彪形大汉向自己冲来,手里挥舞的擀面杖带起阵阵面粉,比自己这个假霸王威武百倍,以自己这小身板怕是撑不过三两棍,本着好汉不吃眼前亏的态度,沈怀安仿着曾经听评书先生提过的,几百年前曹阿瞒刺董卓,露了痕迹当场献上七星宝刀的故事,把那南宫未央相赠的三星宝刀高举头顶,纳头便拜。

“丞相!不对……掌柜的!”

掌柜的愣在原地,心想这家伙弄得哪一出,跟我搁这儿唱戏呢。

沈怀安浑身冒汗,正想着如何开口时,有人接过他手中宝刀,一个熟悉的声音传来,“这账,我来结。”

人这一生,能有多少机会听到这般感人肺腑的话。

沈怀安眼中满是感激,热泪盈眶的抬头一看,原来是今早分别的行脚商掌柜赵宏毅,他微笑着站在自己身边,头顶烈日高悬,温和的面庞融化在和煦的阳光里,让沈怀安有一种日后定当涌泉相报的极大冲动。

结完账,掌柜的笑着把那短刃交还给沈怀安,“我们刚卸完货,准备找家饭馆歇脚,就听到那馄饨摊一阵吵闹,却没想到是小哥你,君子无故,玉不离身,我等跑江湖的,自然是刀不离身,今后可莫要以刀为质了。”

沈怀安讪讪地笑了笑,我若是说自己只是个十四五岁的孩子,只不过不知道进了什么人的身体里,你信还是不信。

但是这话太过天方夜谭,沈怀安硬生生咽了回去。

“我看你刚刚不过吃了几碗馄饨,男子汉大丈夫,胃口多大,本事就有多大,可愿与我等再喝上一杯水酒?”赵宏毅虽说是个商人,说起话来确豪气万分。

喝酒就算了,吃饭倒是没有问题,来到这个地方以后,沈怀安发现自己的饭量是超乎寻常的大,他摸摸肚子,羞涩地点点头,和掌柜的走到一家餐馆门口,早在店门口等候的碎花裙少女一见沈怀安,扮了个鬼脸,笑道,“吃碗馄饨都能吃出霸王餐的气势,还真是能耐了。”

沈怀安不好意思的打了个哈哈,和他们一起进了店,掌柜的是西南人,最好吃辣,点了个红汤锅子,配上新酿的烈酒,吃的浑身冒汗,酣畅淋漓。

“忘了介绍了,这是小女赵灵运,剩下的几个都是我这些年走南闯北收的徒弟,都随了我姓,赵武宁,赵成志,赵云灵。至于我赵弘毅,在那破庙里已经明说了,”赵弘毅笑道,“平日里做些药材生意,天南海北的跑,赚几个辛苦钱。”

沈怀安也是一抱拳,把破庙里那套说辞又讲了一遍。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几个人明显熟络了起来,从不喝酒的沈怀安也被撺掇着喝了几杯,入口柔,但是喉间一线而下,甚是过瘾。只是酒量太差,已经有些飘飘然了。

几个人正寒暄之际,喝的醉醺醺的赵弘毅突然压低了声音凑近沈怀安,“小兄弟,听你口音不是本地人吧。”

沈怀安愣了愣,不知道他突然这么问,难道是看出了什么不成,硬着头皮回道,“不瞒赵掌柜,我家住兵甲村,这两年家乡遭了荒,实在过不下去了,准备去投奔远房亲戚,可逃难的时候不小心和家里人走散,这才流落至此。”

“哦?兵甲村?”赵宏毅眼神灼灼,表情有些玩味,他盯着沈怀安的眼睛,似乎要将沈怀安看透一般。

“是……兵甲村,”沈怀安被他盯的心里发毛,暗自后悔怎么就实话实说了,他这种表情,莫非是去过村里,真要这样的话,自己的返乡之路倒也省事儿了。

“小兄弟,你可莫要诓我,这世上如今怎么还会有兵甲村的遗民呢,”赵宏毅将杯中残酒一饮而尽,“小哥你也不必在意,我们走江湖的,不愿意说出自己的姓名来历,再正常不过了,我只是对那些山野传说向来好奇,因而听你提到兵甲村三个字,便被勾起了兴致,接下来的谈话,就当是你我朋友一场,饭桌上的闲聊吧。”

沈怀安心头一震,兵甲村的遗民,这是何意?

“历史上的确有过这么一个村子,”见他一脸震惊,赵宏毅缓缓道,“可是如今,这个村子已经被淹没在历史的尘埃之中,不仅如此,连这个名字,都被人刻意抹去了。”

沈怀安越听越糊涂,什么叫兵甲村的名字被人刻意抹去了,赵掌柜所说的兵甲村和自己生活的是一个地方么,尽管心里疑惑万分,但嘴上仍是滴水不漏,“赵掌柜的,还是你慧眼独具,兵甲村三个字确实是我信口雌黄的搪塞之词,至于到底来自何处,并非我不想说,而是的确有苦衷。”

“不碍事不碍事,走江湖的哪有这么小家子气的,”赵弘毅无所谓的一摆手,语气平淡地问道,“若要讲兵甲村的故事,就得从你昨天展示的那颗黑珠子说起。”

沈怀安听着有些尴尬,“这珠子是我无意之间在山中捡到的,并不知晓他的来历,看材质应当只是一颗普通的琉璃球,赵掌柜是不是认错了?”

“认不认错的,一会儿再说,”赵弘毅声音有些低沉,“不过,历史上来自兵甲村的这颗珠子,乃是不详之物,身负三千冤魂的孽债。”

三千冤魂?

沈怀安吓了一跳,杯中酒洒,心神俱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