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家贫,又不在京城长大,对京城的关系是两眼一抹黑,这是他的短处,需要时间磨砺。
见到冯番的时候,庄景也在。
庄景对着李旭笑眯眯的,寒暄一番。
李旭是第一次见庄景,见他穿一身颜色清亮的团领衫,头发梳的油光锃亮,面若桃花,身上香喷喷的,一笑两个酒窝,心里顿时很诧异,没想到侍卫亲军中还有这等人物。
总感觉这人——骚的不正常。
冯番打个哈欠出来,接过状子一看,当场哼了一声:“刁民,连鱼鳞册都敢伪造,还给陆大人的辈分造的这么小,这是想让陆大人给他们全家尽孝!
不行,这不是小事,我们侍卫亲军没族人的多,这个口子一开,以后吃绝户就要吃到我们头上来了。”
李旭一听,就知道剩下的两张状子该从严还是从宽了。
和冯番告辞,他还要去接李推官和护卫,去一趟巨门巷,只是没想到庄景跟了出来,要和他同去。
“我和解姑娘相熟,正好跟你一起去看看。”
李旭没有推辞,一边敷衍庄景,一边漫长的思索和琢磨。
贫穷将他打磨成了一块顽石。
在家乡时,他就知道“前途”两个字,需要多少心眼和金银堆积出来。
京城的繁华富贵,舅舅的鼎力相助,都没有迷花他的眼。
他敲骨验髓似的琢磨每一个遇到的人,慢慢积蓄自己的力量。
庄景是不需要琢磨的,这个人把他所有的聪明才智全都用在了打扮上,对着水照水影,对着墙看身姿,起了风摸头发,纵然他很聪明,这聪明也用在了李旭不用关注的地方。
李旭琢磨的是冯番。
这位脸盘圆如大饼的都指挥使,看着如同一位中年妇女,然而这状子,他只看了一遍,就下了定论。
不仅判断和自己丝毫不差,还迅速有了解决办法。
言辞之间,他对陆大人,也十分尊敬。
这个冯番,比庄景不知要高明多少。
到巨门巷很快,李旭和小厮说清来意,里面的人就将他和庄景请了进去,在前厅等候。
屋子里临时搬来炭盆,端上茶水点心,李旭和李推官安安心心坐着等,庄景却坐立难安。
他太久没见解时雨了。
上一次陪着郑世子前来,也没见到。
没遇到解时雨之前,他感觉自己无往不利。
他年轻有为、英俊潇洒,家世也够,然而在遇到解时雨后,他这个猎手,是一而再再而三的失败了。
有时候,他甚至感觉解时雨看他,是剥落了他所有的外在去看他。
在她眼里,他只是天下无数男人中的一个,并没什么特别。
他越是靠近,就越觉得解时雨日益显露出珍贵,原来并非寒门小户,而是灿烂锦绣。
必须得想办法让自己如愿以偿,否则他永远无法开始下一段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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