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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四章:为去都城做准备

初春的山里,万物复苏,花草树木都是嫩芽芽,山里的动物们冬眠了一个冬天,这个时候也开始出来觅食活跃了。

这一路走过来,她都看见好几个兔子了。

“山里的兔子最多,它们繁殖快,今年咱们家的兔子皮毛估计会有很多。”南锦拉着叶晚瑶的手往另一处走去。

“兔子皮毛也很好,既好看又保暖,能卖个好价钱,只是山鸡少了些,我还想着多捕些母山鸡,把那两排果树用篱笆围起来,能养些鸡呢。”

“山鸡不好抓,不过也能抓来,数量不会太多,晚瑶要是想养些,那咱们就买些鸡蛋,让咱家的老母鸡给咱们暖些小鸡出来。”

叶晚瑶点点头,只能这样了。

中午的时候,他们并没有下山,南锦找了一个有水的地方,生了个火堆,把刚刚猎来的兔子剥了皮,处理干净,架到火堆上。

石灰从一进山就像撒了欢似的,一不留神就找不到它,叶晚瑶起初还有些担心,后来见它时不时的跑回来,然后有窜的不见踪影,他们也就没在管它。

“没有盐,应该不好吃。”叶晚瑶坐在火堆前,看着南锦熟练的烤着兔子。

“来的时候,我带了。”南锦说着,变戏法的从怀里拿出叶晚瑶给他缝的荷包。

叶晚瑶一愣,疑惑的看着他,只见南锦笑道:“我习惯了,以前在军营,突发情况很多,有时候出去一两日不回来,风餐露宿很正常,刚开始不懂,每次都挨饿受冻,后来慢慢的就摸到了窍门,出去的时候,带些盐巴,佐料,以防遇到在外面露宿,也能抓个野味什么的。”

“在军营是不是很苦?”她没去过,不知道军营里面的情况

“官僚相互,贪官污吏太多,军需物资都敢贪墨,皇上整天沉于酒色,哪里顾得上远在天远的战士,在军营,一个羊皮棉袄都是很珍贵的,我那时有一个绵山羊的棉袄,是和秦风亦阳他们没事儿的时候一起上山打的,只不过回来的时候,送给了要好的将士。”

叶晚瑶被叶家人关了整整五六年,书籍看了不少,可都是些杂书,很少有讲当今朝廷的,对于朝廷的事,她知之甚少。

听南锦这么一说,她大概猜测,当今朝局应该很混乱,想到这里,叶晩瑶转头看着南锦道:“我们什么时候出发?”

“过几日我去府城问问,有没有去都城的商队,然后在租辆马车。”

“哦。”叶晩瑶心中期待,但有忐忑。

南锦自然看出了她的不安,笑着拉着她的手道:“别担心,这次过去,咱们悄悄的,不回王府,待几天还回来。”

叶晩瑶一愣,她一位不回来了呢,都已经想好了,等他们走好,家里的这些东西,让海生帮忙照看着呢。

“都城形势太乱,我现在回去,不是什么好事儿。”

不是不想恢复身份,而是现在不是时候。

叶晩瑶虽然不知道为什么要偷偷回去,但也知道,一定有他的理由。

南锦不说,是怕她担心,所以自当这次是待她游完。

好长时间没有吃过野味了,兔子烤熟后,南锦给她撕了个兔腿,她竟然欲尤为尽,又啃了一个。

石灰好似闻到了香味,嘴里衔着一只狍子也跑了回来,南锦见一个兔子不够吃的,又烤了一只。

石灰现在跟着他们,喜欢吃熟食了。

这个时节的菌类,山珍还比较小,叶晚瑶采的不多。

不过野物打了不少,一只狍子,五六只兔子,还有一只野山羊,山羊是个好东西,不知道是不是母的,有没有奶水。

叶晚瑶兴奋的正准备上前问南锦,就见那只山羊血淋淋的被南锦扛着,顿时没了兴致。

第二天,南锦带着几只猎物去了镇上。

叶晚瑶去了二子湖给鱼群撒些麦糠,又去小山丘上看了看自己中的蔬菜。

再过几天就能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