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后,消失许久的越州突然造访。
我拄着拐给他开门,眼前出现的除了他还有一个大行李箱。
“干……干嘛?”我觉得脑袋有点短路,完全猜不到他箱子里装得什么。
越州带着他的大箱子挤进来,“借宿两天。”
我脑袋短路得更厉害了,“凭什么?”
越州没理会我的话,自顾自的把自己放到沙发上,摇头晃脑的活动着脖子,看起来有点累。
这个神经病!我一瘸一拐的走到他面前,“这位先生,我不知道你发生了什么事,但是你住在我这里真的不方便,首先,我们不熟,其次,你撞断了我的腿,作为肇事者,你多少应该考虑一下我的感受吧?”
越州眼神平静,当然他的脸皮更厚,他上下打量了我一会儿,说:“你不用担心,你长得这么安全,我不会对你做什么的。”语气戏谑,让我忍不住想打他的头。
我努力平复一下自己的情绪,“不行就是不行!”
没想到越州“啪”的扔下一沓钞票,一言不发。
这是什么意思?我是那种见钱眼开的人么?“你干嘛?”
越州还是不说话,又扔下一沓。
我拎起拐杖就要打他,他赶紧躲到一边,依旧一言不发的又扔出一沓。
“三万,住半个月!”
我看着红彤彤的钞票,想到自己日渐消瘦的钱包,心里有了点动摇。
越州大概也看出了我的犹豫,继续给出条件,“所有开销算我的。”
“成交!”
“好,那我来说说我的条件,”越州得意一笑,“不得向任何人透露我在这里的消息,为了安全起见,这半个月,你不能出门。”
这三万块钱赚得真不容易!我有点后悔了。可是越州眼疾手快,不知道从哪里摸出一张合同递给我,“没问题就把字签了吧!”
我接过合同扫了一眼,基本算合理。只有一条让我很郁闷——租住期间,如果房东(林然)向外透露租客(越州)的消息,则须退还租金,另付赔偿三万。
“我不出门谁买菜?”我问。
越州自来熟的摸起茶几上的苹果啃起来,“外卖!”他看了看我的腿,又说:“你都这样了,还能买菜?”
我无语的看着他把我的苹果啃了几口后放下,又挑了个芒果吃起来。
“可是李月每天会来陪我的。”我提醒道。
“告诉她你去旅游了。”他说。
谁拄着拐去旅游?看来这家伙智商也不咋地。
“我!我腿骨折了!旅游?!你真想得出来!”我对他翻了个白眼。
“那我就管不着了,你自己想办法对付她。”越州很无赖的说道。
我有点后悔贪图这三万块钱,万一搞砸了再赔出去三万,那我还活不活了?
算了,签都签了,走一步看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