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她们吧,如果她们失败了,我亲自带人去。”
叶拉多尼娅敢这么说,是因为她知道弗兰茨还有用得着她的地方,不会让她去送死。她也清楚杀害了两位贵公子的凶手,不能继续留在奥地利,否则难免会引出更大的麻烦。
至于那两个手下能否活着完成任务,叶拉多尼娅倒是不在意。能短暂保住这两个人的性命,她已经尽力了。就算弗兰茨要求把这两个人交出去偿命,她也会立刻执行。
要知道在她的庄园里,死了两位地方大员的子嗣。真追究起来,她和她所有的手下都脱不了干系。其实她和她的手下逃出来之后,庄园就遭到灭顶之灾。
不用想也知道,被抓后的下场一定是生不如死。现在叶拉多尼娅和她的手下们躲进皇室庄园,至少可以不用担心被继续追杀。
“从我身上下去,压着我了。”弗兰茨有些不耐“你把地上的族徽缝在身上,我之后会让人来交接教你怎么做事。今后这座庄园,归你了。”
“放心吧,你的庄园交给我打理。一定能产量翻番,你设计的那些机器真好用。我从不知道,原来耕地收割可以这么快...”
“好了,别把我的庄园变成乱葬岗才好。叫你的手下收敛一点,这里虽然是皇室庄园,但你真干出什么不得了的大事,我也保不了你。”
叶拉多尼娅收好那枚哈布斯堡家族的族徽,露出了一个纯洁无瑕如少女般的微笑“我们可都是守法良民啊,你就放心吧。”
叶拉多尼娅走后,弗兰茨看向露丝克娜。“你怎么有些魂不守舍的?”
“弗兰茨大公,您忘了?明天晚上将会有一场世纪之战。”
弗兰茨不禁有些无语,露丝克娜是个音乐迷。有一个毛头小子向钢琴之王李斯特发出了挑战,两人对决十五首曲目之中就有弗兰茨教给露丝克娜的《野蜂飞舞》。
不过想知道,名垂青史的李斯特肯定是赢了,否则也不会有钢琴之王的美誉。
李斯特在欧洲各国开展钢琴巡演,所到之处无不风靡一时,德国诗人海涅把这种盛况称为“李斯特狂热”。他和老约翰·施特劳斯一样,是这个时代乐坛的霸主之一。
露丝克娜是李斯特的学生,以弗兰茨这个外行听来两者差不多,李斯特也说露丝克娜十分有天赋,只可惜是个女人。
当然这种事情,弗兰茨是不会当真的。毕竟大师说话都喜欢谦虚么,照顾下弟子的心情也是正常。
听音乐是这个时代为数不多的娱乐之一,至于农机的销售,有塔菲和他家的一大群顾问呢。这小子也是很跟谁近就学谁,学谁不好,偏偏学米娅,整天往弗兰茨的身后躲。
也是时候把这群人推出去历练历练了,至于露丝克娜除了音乐播放器的功能,就是打字机了。这个时代写信很麻烦,至于电报很多地方都不通,派人送过去,还没鸽子飞的快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