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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四章:金鹰奖

“老板,你写歌真厉害。”

嘉年华的事过去好些天,杨超月还在夸奖林寻。

家中,林寻接过她送来的饭菜,不咸不淡的哦了一句,这已经是他从杨超月口中听到的第十几次夸耀了。

没有离开,杨超月倒了一杯水放在林寻手边,顺势坐到对面,两肘叠在桌上。

“真的,特别厉害,那个主播冯提墨现在好火,我玩手机刷到她好多次了。”

“然后呢,你到底想说什么?”

“额,那个,那个。”扭扭捏捏,杨超月挠头傻笑:“能不能也给我写一首,放心,我出钱。”

林寻边吃边道:“你有钱吗?”

“没有,赊账可以吗?我红了再给你钱。”

“咳咳咳!咳咳咳……”

“老板喝水,慢点,别噎着。”

一口水下去林寻才感觉好点,后背靠着椅子,用古怪的眼神看杨超月:“你是真好意思开口。”

“就算一首歌四百万,你现在三千一个月,红不了拿什么还我?”

杨超月憨憨一笑,鼓起勇气道:“我觉得我还是能再抢救一下的,红不了我就打工抵账。”

“那你得早点开始锻炼了,不然我怕你活不到还完钱那天。”

对艺人来说四百万不值一提,对普通人来说难度不少,有些人一辈子都赚不到四百万。

“额,那你是答应了?”

“谁说我答应了,你说你想唱歌,识谱吗?懂得发声和运气吗?”

“别羡慕冯提墨,她的人气本来就很高,属于厚积薄发类型,我的歌只是锦上添花。”

混娱乐圈的,哪个不想红,但嘴上喊没用,得有实际行动。

那些所谓一夜之间红遍大江南北,默默无名十几年因为一个角色被观众认识……都不是偶然、

没红,没被观众认识之前人家就努力了十多年,只不过恰好机遇到了而已。

拿冯提墨来说,虽然有点唱歌天赋,但看她最开始的直播,唱歌根本不行,明显后面粉丝多了特意找音乐老师学过的。

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人家天天直播天天唱,从最开始直播间几个人到现在几十万人,付出的精力外人根本不知道。

没人随随便便成功。

“我觉得我还行。”杨超月硬着头皮说道。

“是吗。”林寻拿着手机,随便调一首歌出来:“你照着唱一遍我听听。”

“好!”

这是一首男生唱的歌,杨超月一开口就是车祸现场,唱完,眼巴巴的盯着林寻,想听听他的评价。

“你这人就这一点好,脸皮厚。”

林寻有时候很佩服杨超月的心大,明明很普通,却充满自信。

不是损她,是真的佩服。

“我这段时间活动不多,用不着你,给你预支两万块钱,找个音乐老师补习一下吧。”

“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你什么都不懂,给你写一首歌,你总不能一辈子唱一首吧,唱完怎么办?”

“谁家年三十不吃顿饺子,但得天天吃才行啊,给你一首歌你红一段时间,然后又凉,那叫什么事。”

毫无疑问,杨超月是有混娱乐圈天赋的,不然前世她也不会成为顶流。

只是现在太嫩了,需要磨炼。

而且也没有她出道的机会。

“嗯嗯,我会努力的。”杨超月给自己加油打气。

她不想一辈子当助理,特别是看到冯提墨因为一首歌大火,燃起了她那颗一直躁动不安的心。

如果不曾见过光明,她能忍受黑暗。

错就错在她上过舞台,杨欣给她安排过好几次商业活动,参加过媒体采访,进过剧组。

感受过明星的待遇,在回到助理生活,这种落差不是一般大。

今天开口就是想看看林寻态度。

都说她傻,其实她不傻,大部分时候机智一批。

人家林寻又不是憨批,一首歌大几百万,说赊账给她就给她。

看似不自量力的要歌,其实包含她的小心思,就是想看看林寻对她的态度,有没有可能再回到舞台上。

结果嘛,虽然说话难听,但她很开心。

“去吧,天天在我面前转来转去我也烦。”林寻不耐烦摆手。

“这就走,这就走。”杨超月嘻嘻笑笑出门,走的时候还不忘带着垃圾袋出去。

吃完饭,杨欣打来电话,让林寻去公司签份合同。

披上外套,林寻从鞋柜里拿出车钥匙下楼。

那辆红色的奥迪他不喜欢,重新买了一辆几十万的代步车。

对车他没什么追求,看着舒服,过得去就行。

……

杨欣除了是工作助理,也是林寻明面上的代言人,少不了经常和姜宁打交道。

嫌她隔三差五的跑来跑去麻烦,姜宁在公司给她开了一个办公室,让她在这办公,两人也方便交流。

林寻推开办公室门,杨欣正在电脑前工作,余光暼了一眼,把手边几份合同推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