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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娘化的马尔福

“他,他……”女孩气得嘴唇都白了。

“跟一个窃法者多说什么。”卢修斯扫了一眼林墨,嘴角带着一丝不屑的讥笑:“店门口有架破破烂烂的引路灯,想必是带他们来的,也只有窃法者才会需要引路灯指引。”

“该死,原来是个泥巴种!怪不得穿成这样!”德拉克丽丝恨恨道:“为什么霍格沃茨要录取这种垃圾?”

“注意用语,克丽丝。”卢修斯敲了敲他的手杖,目光高傲得像只孔雀:“霍格沃茨确实应该改变了,哼,阿不思·邓布利多……不过放心,窃法者是永远没机会进入斯莱特林的,你不会和他在一个学院,走吧,你母亲在外面,我们去给你挑选一支魔杖。”

女孩跟着卢修斯离开了长袍店,临走还不忘回头再狠狠瞪林墨一眼,无声地做了一个口型:“泥——巴——种!”

林墨毫不为意。

看来这位马尔福小姐性格并没什么变化,一样的自大刻薄,一样的血统优越,不过换个角度想,这似乎也不能怪她,成长在那样的家庭环境——父母都是纯血食死徒,黑魔王的铁杆支持者,加上父亲呵护母亲溺爱,德拉克丽丝又能形成什么样的性格。

“难道你喜欢上她了?”伊维尔在旁边冷不丁说。

“咳,开什么玩笑!”他连连摆手,就那个苍白瘦削的女孩,要什么没什么,要说多漂亮可是称不上——比希克蕾娅教授差远了:“小孩子家家别说这些!”

“你也是小孩子家家,”伊维尔面无表情:“而且你看她的目光很奇怪。”

“哦,”林墨脸上带着一丝古怪的笑容,意味深长地感慨道:

“那是因为她让我想起了一位故人……”

克丽丝刻薄的言语没有对林墨造成什么影响,但摩金夫人显得很过意不去,不停地安慰两人,说霍格沃茨有不少麻瓜出身的巫师,大部分同学并不仇视窃法者之类的,还说马尔福小姐性格比较强硬,在学校最好别去招惹她。

最关键的,在他们等待制衣的时候,摩金夫人还取出一盘她亲手烘焙的香脆饼干给他们品尝,林墨简直吃得泪流满面。

自打穿越他就跟着狗队长过苦日子,在鸟不拉屎的艾尔星哪吃过这种东西,一尝之下差点没把舌头都吞下去,看伊维尔只尝了一块就不再取食,他厚着脸皮将整盘饼干一扫而光。

路灯一直在外面等待,见到林墨和简抱着包裹出来,便准备继续带领他们购置其他物品:“怎么样?霍格沃茨的校袍都是用黑蚕丝配合魔纹布料做的,冬暖夏凉,品质极佳,还可以承受各种魔法的加持,算是学校的优待补贴了。”

“校袍不知道,但饼干实在太好吃了……”林墨意犹未尽地回味着。

“路灯先生,请问‘泥巴种’是什么意思?”伊维尔问。

“骂人的话,麻瓜血统,指父母都是麻瓜的窃法者。”路灯的声音有点尴尬,他并不认识刚刚出入的卢修斯,也不知道制衣店里发生的事情:“一般窃法者算中性词,泥巴种比较恶毒,是骂人的话,他们只是嫉妒你的魔法天赋罢了,窃法者的魔力天赋往往都很不一般。”

“而且用这种词骂人的都是坏巫师。”他用小孩子容易接受的方式总结。

“哦。”伊维尔的声音似乎有些低落。

林墨看了眼面无表情的女孩,突然意识到她和自己并不相同——她是个货真价实的女孩,就算表现得再无所谓,情绪压抑得再好,也不能像他两世为人一样豁达,刚刚那位马尔福小姐的态度肯定给她带来了些影响,就像之前低落的小哈利一样。

“简,”他心里一动,安慰道:“别理那女孩,我们去格兰芬多,以后在学院我罩着你!”

“她要是敢欺负你,我替你出气。”

“……叫我伊维尔。”

……

霍格沃茨的清单上要采购的东西可真是不少,杂七杂八的,林墨和伊维尔下跑了不知多少家店铺,即使有路灯带领都花了大半天才买齐所需,包括标准剂量的各种药粉,坩埚,魔法防护手套等等,让少年一再感慨五个纳特的指路费物超所值。

至于教材,林墨本想到了学校,再用飞来咒去有求必应屋里弄上一套,按理这种东西学校里应该多得是,说不定还能获得什么前辈遗赠。但一不知道霍格沃茨还有没有有求必应屋,二他还不会咒语,稳妥起见,最终也忍痛花钱买了一套。

这些死沉死沉的魔法书价格也死贵死贵,连二手的都要好几个加隆。

这样一来,尽管精打细算,在将用品购齐后,他们从教授那儿获得的助学金已只剩下一半。看着不远处一家糖果店,被许多孩子围得水泄不通,空气里都飘散来酸甜可口的味道,林墨掂了掂钱袋,好不容易才控制住了他的脚步。

伊维尔瞧见林墨馋样,有点想笑地说:“有这么好吃么,刚刚店里的饼干也就一般般。”

“当然好吃,”林墨撇了撇嘴:“你是首都星的人生活条件好才不觉得。”

“你是哪的?”

“第三臂旋,B58星域,艾尔星。”

伊维尔无声地张了张嘴,目光中闪过一丝恍然。她虽然没听过艾尔星的名字,但大家都知道,在第三臂旋上,所有以B开头的星域都是前线,那里的宜居星球要么刚刚收回,一片废墟,尚未清扫重建,要么,依然沦陷。

“你……家人?”她问。

“孤儿。”林墨不在乎地笑了笑。

他扫了眼右手虎口上的那个胎记,小小的紫色三角,心里轻叹了口气。

伊维尔沉默了一会儿,小声说:“剩下的钱应该够买魔杖,要不你去买点糖?少买点?”

这下可轮到林墨被逗乐了,这女孩关心人的样子真是说不出得有意思。

伊维尔脸色一僵,再次恢复面无表情的状态:“路灯先生,请带我们去买魔杖!”

“先去奥利凡德吧?”路灯完全不了解麻瓜的事情,但对本职工作颇为熟练,带着两人向最下层走去,边走边解释说:

“想找到一柄适合自己的魔杖可是件需要耐心的事,如一家店里找不到合适的我们就再去下一家。包括奥利凡德在内,大市场如今有十一家声望不错的魔杖店,有些运气差的孩子甚至要都跑一遍,这才能找到合适的魔杖。”

“那不是要花一整天?”伊维尔惊讶。

“对巫师来说,魔杖是可以用一辈子的,一定要挑到最适合的才行。”路灯强调。

“嗯,就先去奥利凡德。”林墨赞同,他知道哈利很可能会去那儿,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能撞见海格和哈利,但愿他还没找到那柄凤凰羽毛的魔杖。

抱大腿也是要技巧的,现在的小哈利除了刚刚认识的海格外,一个朋友都没有,自己如果能对他友好些的话肯定能轻松赢得他的友谊,咳,虽然有点功利,但在这个危险重重的时代还是先稳住再说,好不容易获得的大腿信息可不能浪费。

况且他本来就看好那个大难不死的男孩。

奥利凡德魔杖店在大市场的最底层,或者说,第一层,的一个小巷子里,这里的建筑看起来都极度古老,蒙着一层黯淡的灰雾,来往购物的巫师也稀稀拉拉。

魔杖店前,路灯摆了摆灯臂,感慨道:“现在大市场越建越高,好多巫师都不喜欢下面的商铺了,多数大商铺也搬到了高层,但其实这里的店铺传承的最久,货物的品质也好。你们来的时间不对,人多的时候啊,这条街道可是连落脚的地方都没有,挤都挤不下。”

终于看到奥利凡德的金字招牌,林墨满怀期待地推门而入。

但店里正在挑选魔杖的孩子却不是哈利·波特。

“妈妈,我们走!我不要和窃法者用一家店的魔杖!”

发现林墨和伊维尔,德拉克丽丝气冲冲地甩掉了手里的魔杖,头也不回地摔门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