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月点点头,没言语,将两截手杖交给雁归,两只眼睛却紧紧地盯着他。
雁归也不言语,同样回以复杂莫测的眼神。
单雅洁催促:“看什么看!还不快去快回!”
“那我们一会木屋见!”雁归收回眼神,向前推了一把男人,大声呵斥:“走!”
刚走没两步,却被报警的那个男路人拦住了,他一脸怒气:“警察同志,是我的报的警!”
这时低垂脑袋的男人,恨恨地骂了句“煞笔!”
雁归没理会,笑着回应:“嗯!谢谢您的见义勇为!”
“不用谢!可我报警是让您抓坏人的!你怎么不抓那两个打人的,抓这位残疾人干什么啊?!”男路人气不打一处来,简直要气炸了。
“是啊!警察同志!您是不是搞错了呀!我们大家伙可都是亲眼看到那女的欺负这位残疾人了啊!”
刚才那位大妈也靠过来提醒道。
雁归环视一圈,见其他路人纷纷点头,一头雾水,如果不向人民群众解释清楚,看样子一时是走不了了。
雁归苦笑一下,转过身,颇为无奈地看向林月,希望她能给大家伙一个完美的解释。
吃瓜群众听雁归这么说,眼睛齐刷刷看向林月,好奇者有之,困惑者有之,幸灾乐祸者有之。
林月冷静如斯,抬手摘下男人的墨镜,直视着他的眼睛:“这人是在装瞎。”
此话一出,人群又开始议论纷纷起来。
报警的男路人不信:“你怎么知道的,有什么根据吗?”
“对!对!对!打完人还要泼脏水!不像话啊!”
“真是过分!”
雁归见状立马制止群众的责问,请林月继续解释。
林月倒也不介意:“刚才他走过我身边时,我就留意到他了。”
男人低头一句话也不说,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
“正常人哪有大晚上戴着墨镜逛街的,除非他本身就是一个盲人,”林月看了看手里的墨镜,轻哼一声,“他要是真盲人我倒也不追究了。”
说完林月从雁归手里取过手杖,“怪就怪在这东西上,他一没导盲犬,二没走盲道,这手杖在他手里也只是一个摆设,根本没有起到探路的作用。”
路人们听了一阵唏嘘,对着男人指指点点起来。
雁归静静地看着林月,像小学生上课一样,听林月娓娓道来。
虽然他是第一次见到林月,平时吕小布单雅洁也没少提起过,所以面对真人并不是很生疏。
刚才他抓获这名嫌疑男子丝毫没有犹豫,并不是完全出于警察的直觉,很大部分是出于对林月的信任。
林月看着男人继续冷声说道:“一开始我还有点不敢确定,不过,在他有意躲过一只趴着睡觉的流浪狗时,我就肯定了,这人有问题。”
单雅洁这才恍然大悟,连连点头:“我想起来了,刚才我们抢他手杖时,明明没说话,可他居然一口断定我们是女的,还有你递给他手杖时,他也能很自然拿手来接,根本不像一个盲人的反应。”
林月笑着点点头,表示认同。
路人们听到这也开始努力回想刚才的种种细节,希望能找到和林月所言相匹配的画面。
雁归戳了戳男人的胸膛,厉声责问:“人家说的对不对,你倒是吱个声啊!”
男人抬头瞪了一眼林月,又低下头嘴里开始含糊不清的嘟噜咕噜。
“其实,刚才他是一直尾随这几个女孩,”林月看了一眼站亭的女孩们,她们一脸的惶恐不安,然后将手杖尾端用力一扯,露出一个闪光的东西,“他是在用手杖偷拍女生的裙底。”
女孩们惊呼一声,吓得不由捂紧了自己的裙摆,用一种鄙视且厌恶的眼神瞪着男人。
“敢做不敢当了?”林月冷冷地逼视着男人,希望他能抬起头,和自己来一场耍赖般的对峙,然而,男人始终低着头,不言语,最后竟然浑身发起颤来。
“哼......”冷月不再看男人一眼,将手杖再次递给雁归。
今晚她遇到的这个对手太弱了,丝毫没有一点满足感,有点失望。
众路人一直没想清楚,可看到林月从手杖里扯出摄像头的时候,一下都成了事后诸葛亮,纷纷围上雁归想瞧个明白。
雁归向路人们匆匆解释了几句,谢过林月二人,便带着男人快速往局那边赶。
临走前,男人突然怪声怪气地冲林月嘿嘿一笑:“林警官,我们还会再见面的!”
林月一愣,抬眉直视着他的双眼,冷笑回道:“随时奉陪!”
“……”男人转头时,嘴角闪过一丝难以察觉的诡笑。
“嗳?那两个女侠呢?”男路人想到自己刚才误会了那两个美女,正要给赔礼道歉,却不见了两位美女的身影。
片刻之后,众吃瓜群众作鸟兽散。
“月儿姐,你这车也该换个大点的了,我再胖胖就坐不下了。嘿嘿!”
单雅洁在副驾驶座上,扭了扭屁股,对自己的身材颇有微词。
“翡冷翠,限量版,你觉得呢?”
林月瞥了眼后视镜,开灯,发动,倒车,转向,油门,动作行云流水。
一路上,林月没有很多言语,只是目不转睛地看着前方,时不时转下方向盘。
“雅洁,那个偷拍者,我们以前见过吗?”
“啊?!应该没有……怎么……有什么问题吗?”单雅洁被林月突来的这一句问得有点懵。
“没什么……我随口问问……”
林月心里还在思考那个偷拍者的最后一句话。
“林警官,我们还会再见面的!”
无缘无故,他怎么会称呼自己林警官?!
甲壳虫威猛得像刚进过食一样,小巧有力,在灯火辉煌的道路上灵活穿梭。
女人,有时候真的很矛盾,不愿提起往事,却又珍藏着当年留下的旧物,心里老想有个念想,比如这辆见证那次痛苦劫难的甲壳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