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小姐。”几个原本还鼻孔朝天的柜姐齐刷刷对着霍云烟鞠躬起来。
“你喜欢这个包?”霍云烟笑着对李宁浩问道。
李宁浩尴尬地站在一边,不知道是该点头还是该摇头。
“把它包起来,送给我这位朋友。”霍云烟玉手一指那个黑色的鳄鱼皮铂金包,对着其中一个柜姐说道。
“好的,霍小姐,马上给你包起来。”刚才还一副看不起人的柜姐,现在变脸比翻书还看。
李宁浩的内心在翻腾着。
要不是刚才自己冲动问了柜姐这个包,又冲动掏出银行卡不知道天高地厚地说要买这个包。
此刻的他真想地上裂开一条缝,让自己钻进去。
“不……不……不用了。霍小姐,这个包太贵了……”
一想到三十万的巨款,李宁浩紧张得说不出话来。
“不用担心,这个包本来就是我定的,钱我会付,送给你,不用你出钱。”
霍云烟刚才就一直站在门外,没有进来是因为她难得可以看到这样一出好戏。
这个男人,还挺好玩的嘛!
比起去爹地的公司参加什么会议,这种柜姐羞辱穷小子的戏码,可精彩有趣多了。
拎着一个大大的橙色袋子回去李宁浩说不出自己心里是什么感觉,这个橙色的袋子实在太惹人注目了。
他拎着这样的袋子坐地铁,一路上受到的关注,比他这辈子受到的关注还多。
当他好不容易拎着一个大大的橙色袋子回到家楼下的时候,一个熟悉的身影就站在路边:
“宁浩!”女朋友于文茵对自己挥了挥手。
李宁浩有些心虚地把橙色的袋子往背后收,但是袋子实在太大了,他想藏起来也藏不起来。
“你买了这个品牌的包?”橙色的袋子特别显眼,于文茵又不是瞎子,她一眼就看到了。
这个品牌她知道。
如果说,这个世界上有什么东西是连钱都买不到的,除了时间和健康,也有可能是爱马仕。
就拿这个品牌最负盛名的铂金包来说,它不仅是世界上最贵的包,也是世界上最难买的包。
其中爱马仕钻扣喜马拉雅包售价是上百万港币。
自己男朋友什么条件,自己一清二楚。
这个品牌的东西,不是自己和男朋友这个阶层可以消费得起的。
“这个包,哪里来的?”于文茵指着那个橙色的袋子问。
“说出来你可能不会相信,但是这个包确实是老板女儿送的,说是这个颜色太老气,她不喜欢,就转手送了给我。”
李宁浩说的是实话,他一开始也是拒绝的,但是霍云烟说这个黑色太老气了,一点都不衬自己。
如果李宁浩不要,她就丢垃圾桶去了。
反正这个牌子的包,自己家里有几十个,不喜欢方便在衣帽间,还嫌它占地方呢。
大喇喇三十万,她说丢就丢,李宁浩当然舍不得啦,只好勉为其难地把它拎回家。
“你要是喜欢,就送给你。”
李宁浩想着,要是带回家,更加不知道如何和自己妈妈解释了。
这是一个女士包,不送给自己女朋友,难不成还要留着自己背?
送给自己妈妈也不合适,她就是一个洗碗工,根本没有这种场合背这种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