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县令还说,谁能活的过秋后还不知道呢。
也不知道算是临县运气好还是差,这一封以下犯上的书信落到了赵南星手上,赵南星想起来,临县那个县令,好像以前是藩国的一个商人,做水果生意的,很是会把藩国的酸果做成蜜饯来出售。之后跟随藩国一同护送大象和孔雀入宋国,一开始只是暂时留下来教当地人如何饲养大象,后来得到了先帝的赏识,直接封了他一个县令。
其实那个县说是县,其实全县都是为了宋城养育奇珍的地方,因为奇珍够多,地方够大,于是就成了一个县,住在那个县城的人,都是能工巧匠,而本事代代相传,每年都会到宋城去进献奇珍。
赵南星若有所思:“我想起来,他好像就叫木真果?”
陈知府道:“回禀君侯,木真果是他的父亲,他已经是第二任白县的县令了,他叫木花童。”
赵南星说:“原来是第二任了。”
果然不是个正经的县城,县令还能父传子的。
赵南星说道:“你麻烦大了。”
经过这些日子,陈知府已经有点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了。陈知府道:“下官会派人,去绞杀那只狗熊,然后好好安抚群象——下官想,那木县令还能有心事写信过来而不是亲自过来当面辱骂,事情应该还有转换的余地。”
“事情是要这样办的,但是不能够只这样办,”赵南星说,“你有没有想过,为何那狗熊会跑过界限,且被群象如此暴打也不敢越回来?”
“想过的,”陈知府说,“必然这边密林中,出现了什么比那熊更加可怕的东西,以至于那熊不敢过来。”
赵南星点点头。
“下官还想过,要不要干脆引得群象过来,联合熊一起,把那可怕的东西一起打死完事,但是觉得,这还是想想算了。”
赵南星挑眉:“为何?这不算是个蠢办法。”
陈知府说道:“熊是个野熊,死了也就死了,熊掌还能给大人做一顿美餐盛宴,可是那象,是两国和平的象征,当年即便是我朝和南燕交战,先帝也没想过要派出群象来迎战。所以,这十分不妥。而且,那象群的首领年纪很大了,已经快要六十岁,是看着木县令长大的,所以,木县令对那群象感情十分的深厚。”
据说大象寿数绵长,尤其是白象。当年藩国送来小象,看着很小,其实也算是个青壮年了,毕竟真的幼象也禁不住长途跋涉。也曾经说明过,这白象的祖母,活到了一百一十岁,当初藩国用白象来表示两国和平的诚意,十分的令当年君主满意。当年那个木县令的父亲,第一任白县的县令,为了照顾大象,还舍弃了自己的姓氏。
那县令原本姓宋,因为冲了国号,于是改成了木。如今只是象群要迁徙,就急的那木县令以下犯上,若是象群真的出个三长两短,木县令只怕要伤心的跟着大象去了。
而且前面还好说,自从知道了这头领的大象年纪快六十,赵南星也不好意思让一个老妪跑去给他打架。
“而且.......”陈知府说,“而且,那狗熊既然跑出去了去,想必是这边密林中有个东西,想要抢占此地大王旗。俗话说,一山不容二虎,哪怕是密林中,也能够有两面大王旗。所以,那密林中的东西若是真的被赶走,就会去选了个新的地方,距离密林最近的,就是此城了。”
陈知府考虑的不是没道理。而且经过了这些日子的奇门怪事的发生,即便是赵南星再如何的划分界限,陈知府也能觉察出来一二的。陈知府虽然面上没什么变化,脑洞却已经放开了许多。一般来说,山上的老虎都不会轻易下山跑去村落中抓捕食物,除非碰上百年不遇的大荒年,山上真的没有吃的,眼看要饿死,山上的猛兽例如老虎野猪之类的才会冒险下山。但是即便是老虎,遇到熊其实大部分时候也不会有什么太肯定的胜算。可是那个东西,却能够把狗熊吓得即便是差点被象群踩死也不敢回来,足见恐怖。
一只熊跑到城里都足够恐怖了,若是比熊更恐怖的会是什么呢?
......
亭云想了想,说:“两只狗熊?”
孟百川:“......”
亭云笑笑:“我也不算是胡说八道不是?万一真是两只狗熊呢?人家一公一母的,就要占山为王,然后就把那只可怜兮兮没找到伴的给赶走,那也没办法啊,谁让那只狗熊是孤家寡人呢。”
孟百川示意他面对现实:“你觉得,狗熊能掳走我们?”
亭云说:“掳走不是没可能,只是若是狗熊,可能带走的是一块一块的。”
反正绝对不能是全须全尾的。
听说狗熊不吃死人,所以说个说法说若水遇到了狗熊,就立刻躺下装死,狗熊若是发现人没呼吸,就没有食欲了。
鬼扯。
都是一块肉,就好像在人的面前,一只乱跑的猪和一只被放血的猪,不都是肉?
不过如今看来,这密林中吓跑狗熊的东西,应该就是这个怪物了。
而且不止一个怪物。这怪物应该至少有两个,一个守着他们,另外一个,在别处。这怪物每天除了给他们找吃的之外,应该还跑去找那个外头的怪物了。
那么问题又回到了一开始:这怪物,为什么要专门冒险金城去掳走孟百川呢?
亭云好奇:“你能看出来吗?这怪物?是男的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