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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背景:恒泰楼

人物:陈近南,金兆莲,金采薇

金兆莲:今日良辰美景,又有这般妙人在此,我想,万不可错过这次时机。

金采薇:姑姑,你是入京有要事在身的,我又是宫里的人,不便如此。

金兆莲:话不可这么说,道门中人,一切随性随心,绝不可错失良机,更不可为了些世俗的规矩所拘束,你且看我的吧。

(金兆莲走下包厢,金采薇缓缓跟随,金兆莲走到乐队身边,取过琵琶,自弹自唱了一曲浪淘沙,在坐包括陈近南在内,皆叫好。)

刘丽川:(对陈近南道)陈先生,我看这道人,虽然一副名门闺秀的相貌,不过通身有一种风流的气派,倒真不像是一个简单的人物啊。

陈近南:休得胡言。

金兆莲:(向陈近南的座位靠近坐下,引了一杯酒,缓缓道)这位先生,我方才在台上之时,见先生所带宝剑乃是不俗之物,不知是否可以拿来一观呢?

陈近南:此地恐怕不便见刀光,道长您气度温润,怎会喜欢兵器?

金兆莲:我自幼熟读道经,也修习剑法,颇好此道。

陈近南:哦,我只听闻武当山金兆莲真人,乃是道门剑法第一人,如今看来,道长亦是不在其之下。

金兆莲:我听闻金兆莲已经入京,先生如有缘,或许可得一见呢。

陈近南:我不喜剑道,倒也没什么需要讨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