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燕梅因为要去看一位同学,把刘浩送回宁州大学后就开车离去,刘浩回到寝室,在电脑面前迅速拟定了自己和柳燕梅合作开超市的协议。
虽然自己和柳燕梅的关系很好,但刘浩觉得,生意就是生意,合作就是合作,如果不以法律文书的形式将双方的责权利明确下来,等到生意好的时候,或者是生意不好的时候,恐怕就会产生分歧,弄到后来或许就连朋友也做不成了。
不但朋友做不成,或许还会反目成仇。
如果真的那样,那还有什么意义。
写好合作协议,刘浩拿着到快递业务点打印,正好林秀梅也在那里,刘浩看看时间,干脆叫上她一道出去吃饭。
超市即将启动,一大堆事需要人去做,刘浩和柳燕梅已经说好,先让林秀梅去那边上班。
林秀梅原以为两人只是在街边随便吃点,没想到刘浩带她进了一家餐馆,还直接要了一个雅间。
吃饭的时候,刘浩望着林秀梅道:“梅姐,我和柳姐合伙租了一个场地,准备开一家超市,她负责经营,你愿不愿过去当副总,如果你愿意,我们给你百分之五的股份。”
其实这百分之五的股份,是刘浩自己拿出来的,当然,柳燕梅对此没有意见。
“开超市?刘浩,在这方面我没有经验啊?”林秀梅吃了一惊,有些担忧地说道。
这段时间她对刘浩已经有了一种盲目的信任,快递业务点每个月虽然有七八千的进账,但在跟着刘浩买房几个月就赚了一套房后,林秀梅对那点钱自然不放在心上。
至于小妹饭店,一个月还能有两千多的进账。
现在刘浩提议让自己去超市那边,而且还给自己百分之五的股分,林秀梅自然是又惊又喜。
一个大型超市,单是员工就差不多两百人,自己过去担任副总,工资方面虽然刘浩没说,但凭着自己对刘浩的了解,那是不会亏了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