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一位富商被绑架勒索,劫匪拿到近千万赎金后偷渡出境。半年后,所有劫匪在境外被警方悉数抓获,可是人质富商却一直没有消息。经过审讯,劫匪交代在拿到钱财之后将富商装进铁笼,沉入湖中。
一年后,庭审现场,两名已经认罪的嫌疑人一起翻供,拒不承认故意杀人犯罪事实。于是,打捞尸体成为案件证据链最关键的一环。
沉尸的湖水平均深度在60米,沉尸铁笼位置水深108米,警官面临蛙人潜不下去,磁探仪失效等诸多困难。此后,警方三次打捞,共计耗费百万资金,最终将沉尸铁笼成功打捞。
一场历时三年侦查的故意杀人案画上了句号。随着尸体一同露出水面的,是证据链上关键的一环及事情的真相。
在刑事案件中,水下打捞作业是十分困难的。在案情面前,证据永远是最重要的,证据链不闭合,就永远不能结案。
我必须要通过潜水员进行水下探查,确定第一抛尸地点,这对于案件的侦破是十分重要且必要的。
“小刘,你通知蛙人,整理好潜水设备随时待命,我这边发现了一些新情况。”我吩咐道。
“秦警官,雷神让蛙人小队一会儿去抛尸现场的野湖重新打捞,搜索物证。”小刘看着我,面露难色。
我立刻摇摇头,态度坚定地对他说道:“把蛙人小队都撤回来吧,去野湖打捞没有意义,什么也搜不到,因为那里不是第一抛尸现场。”
“什么?那个野湖不是第一抛尸现场?那第一抛尸现场在哪?”
小刘听我说完很是诧异,尸体明明就是从那个野湖里捞出来的,怎么会说不是第一抛尸现场呢?
在众多凶杀案中,几乎没有二次抛尸的情况发生,因为每进行一次抛尸,凶手就会多留下一次痕迹,任何细微的痕迹都会成为警方破案的关键。
“第一抛尸现场在野湖的上游,尸体是被水库开闸放水后,强大的水流冲刷到野湖中的。只是现在我暂时还不能确定第一抛尸现场的具体地点,你带几个人,跟我沿着上游查找,确定地点后通知蛙人下水打捞。”我认真说道。
“是!”
重案组的能力大家都知道,小刘很相信我的判断,他点点头,按照我的要求去着手安排。
他刚要转身离开,忽然回头问我:“秦警官,这件事雷神知道吗?我需要和他说一下吗?”
雷神的暴脾气小刘当然是一清二楚,自从重案组成立的那天开始,各种新闻宣传就没有断过。雷神觉得重案组就像是经纪公司签约的流量明星一样,是一种造神运动,能力被神化了,多少有些言过其实、徒有其表的感觉。
在重案组接连侦破连环杀人案和凶宅密室杀人案之后,雷神还是不服气,说如果派他去的话,照样可以破案,不会比重案组差。
眼下雷神和重案组成员正面碰撞,气氛很是微妙,所以小刘才会问我,这件事要不要告诉雷神。
雷神把这场赌局看的很重要,他要通过这场竞赛来证明自己的能力。但我觉得,还是应该以破案为主,至于赌约,不过是一种激励方式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