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被告人王大海罪有应得,法官刘常春有失公正,证人朱阳作伪证。那么辩护律师万飞,应该是这里最冤枉的一个,整个过程中,他只是做了身为一名律师应该做的。
在重大的刑事案件判决中,很多人都觉得证据充分,凶手认罪服法,根本没有为其请辩护律师的必要。在如今的司法程序中,这种想法是非常错误的,为罪犯提供辩护,恰恰说明当今的司法程序非常公平、透明。
这是一种出于保障人权、达到一种法庭上的控辩平衡,这是十分必要的,同时也是为了防止出现冤假错案,让这份判决经得起历史的考验,能够让司法审判结果达到罚当其罪。
而且通过辩护律师对案情的了解,加上他与被告人长期交流的过程中,可以得知其中很多细节,特别是被告人的心路历程以及心理变化,这些很值得犯罪学专家和心理学专家去深入的研究,防止以后再次发生这种恶性案件。
二十年前,万飞刚刚成立了自己的律师事务所,他虽然专业过硬,但初出茅庐,根本没有名气,特别是周边有将近一百家的律师事务所,他根本接不到什么工作任务。
王大海案发之后,身边急需一名辩护律师,当时的那个年代,根本没有人愿意为一个凶杀犯做辩护律师,认为帮助凶杀犯做轻罪辩护,违背良心,有损阴德。
只有万飞主动请缨,为王大海做了辩护律师。
这件事,为万飞提升了名气,让他得以在这里开办律师事务所长达二十多年之久。
同样,也是因为这件事,为他埋下了一场二十年后的杀身之祸。
“万飞是一名律师,自己的律师事务所每天八点开门营业,而他的死亡时间正是上午八点至九点之间。这说明,他是在刚刚开始营业后,就遇到了凶手。从现场的勘查结果来看,没有发现打斗的痕迹,万飞身上也没有任何抵抗伤,说明凶手很有可能是扮作前来法律咨询和救助的身份,在万飞没有任何防备的情况下将其麻醉并杀害。”
我根据目前掌握的线索,初步还原了一下案发时的情况。
“凶手是通过什么方式将其麻醉的呢?”江听白听完立刻问道,他对这些细节痕迹方面有很敏锐的观察力。
苏雨梅揉了揉头发,很是烦躁:“他娘的,真是怪了事了,法医没有在死者身上发现任何针孔痕迹。从现场的环境来看,那张办公桌整个横在屋中,一旁只留下了半米的人行通道。还有那张桌子,宽度也达到了一米五,这样的条件下,就算凶手是用捂住口鼻的方式突然动手将其麻醉,也不可能在万飞没有任何防备的情况下进行啊。”
确实,像影视剧中坏人用手绢捂住被害人口鼻让其吸入乙醚导致昏迷的方式,需要极强突然性,一旦被对方反应过来,是根本不可能完成麻醉昏迷的。
没有远距离的伤口,没有近身的抵抗,那么凶手是通过什么方式对万飞进行突然麻醉的呢?
难道是像武侠小说中的那种迷烟?可是凶手也在房间里啊,岂不是都要被麻醉?
这时,苏雨梅接到了一个电话,是负责密切监视吴君浩的刑警打来的:“苏队,吴君浩开车出门了,我们已经跟了上去,吴君浩没有发现我们,他目的地是精神病院。”
“好,你们跟住了,我这就告诉重案组,千万别给我跟丢了!”苏雨梅大声命令着。
她挂断电话,转头告诉我们:“吴君浩去安安的精神病医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