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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前缘二十一

事情究竟为何会发展到这种地步,这还要说是拜良卿自己所赐,是她自凌云出生的那日起,就对凌云百般溺爱,万分宠惯。纵使她只是单纯想给自己孩子最好的,但物极必反,倒教得凌云不懂得付出只会索取,还将别人对他的付出全都视作一种理所当然。长此以往,凌云便就养成了一副自私自利冷酷无情的性子,而这样的性子,也造就了他心中的情感少之又少。

所以,别看良卿真的身为他的生身母亲,可于他而言,那也是和没有血缘关系的陌生神仙等同无异的,无外乎就是一个他能得到他所需好处的工具罢了。那既是工具,他必然就不会给予太多在乎,能留在他身边多长时间,也全看这工具有多少利用价值罢了。

原本,凌云从来没有觉得过良卿这个工具有多么碍眼,可当他刚刚亲眼瞧见,这个工具因为一个嫉妒之心就无意破坏了他的计划,他心下是不可能没有半分埋怨的。即便他心里清楚良卿不是故意为之,但他焉知这种意外以后会不会越来越多,最终会不会造成无可挽回的局面。再则,从他方才试探良卿的话中他也心明镜地知晓了,良卿现下厌弃久久厌弃到了骨子里,不光不肯静下心来听他说迎娶久久的目的与好处,甚至还以死相威胁,这就可见无论他再说什么做什么,良卿都必定不会同意他娶久久为正妻了。

然于这桩事上,凌云根本就依不得良卿的丁点儿意愿。他忘不掉久久绝美的容颜,也想吞并久久背后的家族势力,是以,他真心爱慕久久那张脸也好,还是他想利用久久登上天帝之位也罢,他都必须要将久久娶到手里,将久久牢牢地拴在他的身边。

所以说,既然他不能够妥协,良卿又蠢得没有大局意识,那他何故还要给一个不中用的工具机会呢?反正,多一个工具少一个工具对他而言,又不会产生什么重要影响;反正,这个工具已然变成了阻在他成功道路上的绊脚石;反正,这颗绊脚石就算方才肯听他肯帮他,那在他承袭天帝之位娶久久为天后之后,这颗绊脚石也难保不会再出来阻止他。与其届时发生那样糟心的事,倒不如趁早将其解决掉,以免日后他还得再费一遍事,想办法来解决这颗无用的绊脚石。

不过,尽管良卿这颗绊脚石显然是没有多少剩余的利用价值了,但却有一点,凌云诚然还是万分清楚的。那便是这颗绊脚石余下的利用价值再不多,可怜子之心仍然是存在的,他须得好好利用这一点,让这颗绊脚石为他最后再发挥一下余热。因那样,方才可叫作物尽其用,他也才好不剩留恋地将其彻底舍弃掉。

凌云静默地坐在紫霄殿内,修长的手指有意无意地敲点着桌面。精于工计的他,脑子向来都转得特别快,加之此时的殿中又无人来打扰他,他自然想得是更为专心。不出片刻工夫,他的脑中就理了一个清晰的思路出来。

因他自小认为技多不压身,多学一些东西对他总是没有坏处,没准哪天就能用上了。故此,上至琴棋书画下至十八般武艺,没有一项是非他所不擅长的,就连天界密宗阁里锁着的上古禁术噬神之火,他也曾在良卿那里骗来了钥匙,进去密宗阁复刻了一本,于这千年之间,偷摸练得出神入化。

不过,再是出神入化,这个法术却也没有一刻不是处于无用武之地的状态,终是到了今时今日,才得以在凌云谋取天帝之位这一计中,助得上他一臂之力。他只需要找个机会,将用噬神之火淬炼的丹药溶于文昊的汤饮膳食中,待文昊服下后,元神定然就会被这火给焚烧殆尽了。

而此种能称之为壮丽的情景,他一定要让其发生在一个光明正大的场合之上,他要将良卿最后的那份余热利用在对付文昊身上,他要让众位仙家亲眼看到,这汤饮膳食是良卿亲手递给文昊的。届时,文昊遭遇噬神之火焚身,整个天界又皆知密宗阁的钥匙一向由天后来保管,那陷害者能是谁,便自然会不言而喻了。他凌云,也便可以一分嫌疑都不沾身地将这两颗绊脚石一并解决掉了。

然,这部分的计划,凌云只将它视作一场完美的收尾,却并不将它视作能顺利当上天帝的理由。凌云虑事周全,晓得始祖天帝与龙景天帝虽都传位给了长子,但确然是因为他们有不得已的苦衷才会如此选择,实则,天界法度里是没有明确规定必须传位给长子的。因此,为了让天界众仙在文昊死后,都毫无犹豫心悦臣服地推举他为新天帝,那他就必定要比凌风更为出色,也就代表着他得先令文昊重新重用他,他要为天界立上一份不可磨灭的功劳才行。

可目前为止,他除却日常帮忙文昊处理天界政务,从来都没有过其他特别亮眼的功劳,而自凌风开始大展其才后,他更是连帮文昊批阅折子的机会都少了一半。他想,若是能尽快让文昊的目光从凌风那里转移到他的身上,那最好的办法,无非就是帮文昊解决他的心头大患,也就是解决魔族挑衅之事了。

不晓得这魔族最近是不是又吃饱了撑的没事干,他们挑衅得极其厉害,各种叫嚣文昊这怂包打不过魔族,魔族早晚会实现千霜先尊的遗愿,由魔族来一统这六合四海,让神族以及神族守护过的生灵,永生永世沦为魔族之奴,从此再不得翻身。

文昊便是因着这些冷嘲热讽,就觉得自己颜面扫地了。他非常想一次性将魔族给打个服帖,以证明天帝的威严,可却因老一辈的诸神们身归天地以后,天界虽还能和魔族抗衡对峙,但比照从前的确是弱了许多,便也就成了仅仅是不相上下的抗衡对峙,始终都分不出个胜负来。

这搞得文昊每每想到此事就一个头两个大,直感异常窝火闹心。然文昊因此闹心,却不代表凌云会同样有如此感觉,相反,他心下觉得这个挑衅来得还真是恰逢其时,他刚好可以仰仗这场战事,先给自己弄个功绩出来。而至于如何能成功取胜,便还是得找个厉害的部族相帮,这样,才可万无一失地打赢他第一场胜仗。

要说当今这六合四海中,族群能称得上庞大的上古神族,便就只剩下龙族,狐族,以及天狗族与凤凰一族了。

龙族自然是不用说了,这本就是天界大军的一部分,为天界赴战场杀敌是他们应当的职责。可这天狗族,却着实不适合在此时求他们相助了,就连见上一面都很不适合,否则,倘被云天等知晓,文昊他们一家子私自惩罚离忧与久久下凡历劫,那无疑就是给自己惹了个大麻烦。所以,天狗族便就此排除了。

而狐族,凌云同狐族向来没有什么交集,且狐族的兵力从始至终都算不得强劲,尽管顶着个上古神族的名号,却是这四个上古神族里最弱的那个,可以说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罢了。凌云从来都不屑于狐族这种没有利用价值的,便毅然决然地将狐族也排除在外了。

如此看来,能为凌云可用之族,就只剩下凤凰一族了。细想这凤凰一族虽然没有几只凤凰,但胜在稀少尊贵,是鸟族里唯一的上古神族。百鸟自古就甘愿追随凤凰一族,为他们所统领,加之他们兵力强悍且数量又多,不输龙族分毫,若有他们相助的话,那这场仗单靠人数来讲,是想不胜都难了。纵然这场拉拢可否成功还是个未知,但凌云对于各族秘辛曾打听过不少,他深知元安的弱点,便自然就对此次的拉拢感到胸有成竹了。

思及此,凌云吩咐丞泽回去云清宫,到库房里挑拣出几箱贵重的宝物备好,而后,独自一人去往了南方圣境丹穴山。

凤宫之内,元安正悠然自得地品尝他新得的上好茶叶,见凌云来此,颇为好奇道:

“稀客啊!不知大殿下来老臣这里,是有何要事吗?”

凌云并未客气,自行坐下,声音清冷道:

“本神来此,自是有需要凤君相助的地方,但不知凤君可愿意帮助本神?”

如此模棱两可的话语,元安可不敢随意应允。

“那大殿下且先说说,您需要老臣为您做何事?”

凌云喝了一口侍女奉上来的好茶。

“凤君既然问了,本神也就不拐弯抹角了,本神想借你鸟族的兵力去攻打魔族,不知凤君可愿答应本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