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说,是大逆不道。
这剧情,简直太踏马狗血,也太他爹,让人难以接受。
当然,玫瑰正持这种心态,全然不记刚才中了媚毒时的情景。
哎!
无名见她阴晴不定的样子,又叹了口气,语重心长地解释道:“其一,上天有好生之德,当时见你中了毒,我是迫不得已。
其二,是你把我扑倒在先。
其三,怪就怪,上天把你生得太过于美丽,我一时没忍住。
其四......”
"够了!"
“别说了。”
玫瑰俏脸一红,打断无名的话:“还有完没了。我这人,一向恩怨分明,有恩必报,有仇必还。
既然是你救了我,本小姐就大人大量,不与你一般见识。
但是,如果你胆敢将今日之事张扬出去,你无名就是逃到天涯海角,本姑奶奶也会将你碎尸万段。”
玫瑰前面一句,本小姐,后面一句,本姑奶奶,无名听到也是醉了。
有道理跟谁讲,关键是女人天生都是不讲道理的。
玫瑰说完,丢下一锭金元宝,便迅速消失不见。
无名一脸错愕,心中有种当了鸭的感觉,可自己此时这逼模样,当鸭是没资格,顶多也就是被对方借用了一下种子而已。
对!对!对!
按地
(本章未完,请翻页)
球上的说法,就当捐了一次精。
既然捐了精,收取报酬,得一锭金元宝,也是理所当然。
无名自嘲一阵,立即对着玫瑰消失的方向,大唱道:"你是我的玫瑰,你是我的花,你是我的爱人,是我的牵挂……不管风雨有多大,我只爱你这一朵玫瑰花......"
"玫瑰!"
"当我孩子的妈...."
当然,这也是无名不满玫瑰刚才的举动,故意这么唱的,因为他晓得玫瑰已经走远了,他喊再大声,对方也听不到。
因此,嘚瑟一下,又有什么关系。
其实,玫瑰根本没走远,无名所唱的歌,一字不漏地传到她的耳中,气得她一跺脚,逃也似的远遁而去。
...........
在森林中穿行了两天,无名终于走出森林,来到巴国的一个小镇。
找到集市之后,他在集市上购买了几件衣服,
又去客栈,开了一个房间。
然后,舒舒服服地洗了一个澡,美美地在客栈睡了一觉。
你还别说,人靠衣装,马靠鞍。
收整之后的无名,不复先前的邋遢形象,凭添几分儒雅与帅气。
第二天一早,退房之后,他又去集市租了一辆马车,向通州郡而去。
一进入到这个城市,他就被惊艳到了。
透过窗户,他看到这座城市,清晰地感觉到一个词,那就是漂亮。
既有古代东方式的亭台阁榭,又有西方的欧式建筑。
这个城市非常繁华,毕竟靠近王城,更是高端大气上档次,低调奢华有内涵。
又过了两天,一座非常岀名的山川之上,出现了无名的身影。
巴山剑派到了。
巴山剑派,是异世界巴国武林中的霸主,纵横巴国几千里疆域,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这个国家,很多人都以进入巴山剑派学习为荣,因为凡是巴山剑派结业的弟子,巴山剑派都会推荐到巴国王朝任职。
甚至,巴国王朝很多重要的位置,巴山剑派的弟子,都占有很大份额的位置。
因此,巴山剑派,是多少巴国人,进入朝政,实现人生理想的跳板。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