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春桃说的,每人做两套,李红艳算了下布的钱,再加上工费,道:
“姐,一共是一千七百零八文,您给一千七百文就成,以后您常来照顾我生意!”
一共十二套衣服,才一千七百文,也不贵。
春桃问道:“这得什么时候能拿到?”
因为,春桃拢共做了十二套衣服,所以,得三天以后才能拿到。
白天只有她娘一个人在做衣服,李红艳白天还要看店,只有晚上才能帮忙做衣裳。
春桃点点头,三天也行,就三天而已,不急。
春桃给完钱,李红艳给她写了张字据,上面衣服布料、颜色、尺寸、件数,总价钱,以及时间都写得清清楚楚。
绝对没有糊弄的意思,到时候凭借纸条拿衣服。
要是春桃自己来,不带纸条也没事,只是防止别人冒充代拿衣服,把衣服给了别人,就麻烦了!
做生意,还是要小心些才是。
春桃没想到李红艳一个姑娘家还会写字。
被春桃盯得有些不好意思,李红艳解释道:“做买卖要记账,还要跟人对账,不识字会吃亏。”
说着,李红艳好像想起了什么,跟春桃解释起字据上写的是什么。
春桃当然看得懂。
虽然从二十一世纪穿越而来,可这个世界的字意外地和二十一世纪的字一模一样!
这倒给春桃省去了很多麻烦。
只是,她身旁的三个小家伙一脸迷茫地看着她手里的字据,对这一长串文字露出茫然的表情。
这搁现代,他们就是文盲!
虽然这里读书的人很少,但是,会识字要方便很多。
就像李红艳说的,做买卖不识字会吃亏。
就如这张字据,要是她不识字,李红艳在上面克扣布料,她也不知道!
瞬间,春桃心里萌生一个想法,一定要教孩子们识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