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人这狗粮,沈默然是吃的够够的。
收了大家手里的合同,会议室来了一位律师,也是位大家都熟悉的人,三人众律师事务所的当家律师,沈众,问大家为什么会知道,这还要从媒体说起来,这位律师,可是律师界的传奇,一人之力开律所,只为R公司服务,但凡是R集团国内的企业问题,都由三人众律所接任,一开始是三位律师,这几年的时间,据说是包揽了不少国内外的知名律师,谁敢轻易得罪,再说了,人家特意的表明了是R集团的律师,打官司又不表明是不是R集团的产业,义务公司律师,同时还接一些其他的,总之,你怀疑人家,是怀疑不到的。
还有一个难辨别的梗,就是R集团不存在分公司,每一家公司都保留原先的名字,只有员工标明是R,所有的公司福利,都由本公司支付,从所占股权的分红中支付福利,目前还没有哪家公司没有盈利的,所以,你也查不到这所谓的总公司。
某乎有个话题很多人关注,就是,R集团的那位创始人不累吗?
针对这个问题,沈居然倒是可以回答,不累,每家都有代理人,代理人找的好,还担心什么?足够放权,其实,也算是给代理人一个平台,他要管的是一个企业,是整个企业所有人的生死,已经是一家公司的老板了,除了偶尔需要给R一个报表,其他的,并不多难。
当然,要走的也是可以的,还有机会和那位创始人面谈,只是,至今没有人走,违约金挺贵的。
挖人?不存在,挖人的代价也挺大的,你认出了人家是R的人,但是人家也不会承认。
沈默然曾怀疑过这样的经营方式能坚持几年,人心善变,是没有绝对的信任的。
但是那时候,沈居然给他的回复是,“沈总是觉得,我会一成不变?”
沈默然当然是相信他会更优秀,但还是摸不准他的心思,就像是R,到现在已经是五年了,他十四岁就开始的公司,从一个人到现在的你不知道多少人,总是会怀疑的。
但确实是佩服,沈家这一辈,他自认最比不过的,就是他了。
沈众的出现,让各位经理惊讶又觉得理所应当,人家毕竟是公开过了,为R服务。
“沈总,这是星月的收购书,另外还有星月经营的全权委托书,你收好。”
“恩。”沈默然应了,然后挑眉,当着大家的面问了一句,“沈律师,以后盛悦的艺人有打官司的,你收费吗?”
“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已经准备了律所的收费合同,如果盛悦有需要,我们可以与公司法务部签订长期的服务合约,价格好说。”
每个公司都是独立的,不会特殊对待对方,毕竟都是不一样的决策者,需要让一家公司活下去,最好的就是盈利,开不下去,R那边会让另外的人来管,当然,就是和星月那样,直接收购,最快的方式融资,最后交给其他人,机会只有一次。
这一次,星月的收购沈众其实是参与了的,只是没想到,很快,那位买股份的速度,简直不要太快,沈众也只知道一部分R在国内的企业,因为,风口浪尖的是他,其他的律所,都只是部分的人,他不太了解,都互相不干涉,有时候遇到在法庭上,也都是毫不相让,从不手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