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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三章 大整编

与政府平行的是法院、监察院。

法院的架构变化不大,但是在审判的时候大部分还是使用大清律例。随着江北商业活动越来越频繁,商业纠纷愈加复杂,这些纠纷在大清律例里面很难找到依据。

淮海军现在是没有立法机构的,董书恒现在也不准备弄这个机构。他现在对淮海军的机构设置上还是本着实用、高效、廉洁这几个要点。

最近他让人翻译了很多国外的法典。其中拿破仑颁布的《法国民法典》最让他看中,都说拿破仑最大的成就不是军事方面,而是颁布了一部《民法典》,果真如此。这部法典的立法理念非常先进,怪不得一百年后人们还能继续使用它。

董书恒也专门学习过法律,后世中国法律基本上承袭的德日的大陆法系,殊不知法国才是大陆法系的鼻祖。

董书恒认为中国以后还是要走大陆法系的路线。像英国那样的普通法系,以判例为主,会导致培养法律人才的难度增大,不符合当前中国的国情。

大陆法系要培养一个法律人才只要学习法典,了解立法精神基本上就可以了。而普通法系,要培养法律人才,必须要有长时间的法律熏陶,或者实践让这个人能够从庞杂的判例中自己体会出审判的奥义,这就像是研究中国的玄学一般。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董书恒跟约翰·塞纳合作建立的圣约翰大学将专门成立一个政法学院。培养大陆法系的人才,为今后建立完备的法律体系做好准备。

当然,远水解不了近渴,法学院的学生现在都还不知道在哪里呢。

就当前的问题,董书恒给的解决方法是“抄袭”。拿破仑法典中哪些法条能方便解决咱们现在的问题,那么就抄下来。一个法典太长,那就拆开它,把《债法》、《合同法》、《物权法》等单独抄出来,以淮海军法令的形式发布施行。

程序法上根据淮海军的实际情况编写一部《诉讼法》,也不分民诉刑诉了,简单的才更实用。

这样凑活着,法院就能“开张”了。

对于董书恒这样的安排,伍挺是支持的。他是一个老刑名师爷,对国人的思维很了解。中国人判案还是习惯依据律条,老百姓也都觉得法官判案应该依律来判。你说你根据自己对法的精神的理解来判案,老百姓肯定不接受。

董书恒要求法院系统的所有法官都要轮流接受培训。既然要抄法国民法典,像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这样介绍近代法学思想的启蒙书籍肯定是要读一读、学一学的。

他手下的这些法官大部分都是以前的刑名师爷,不求完全改变他们,至少也要让他们被动地学习一些新的法学思想。等到他自己培养的法学人才进入法院系统,才能够真正从根本上改变当前的法治状况。

……

监察院与法院、政府并列,其职责就是监察内部人员,处理违纪违法行为。

李虎的为人,董书恒是信任的。监察院前面一段时间搞的内部大整顿,确实树立了监察院的威信,因为每一个案子监察院都做得铁证如山。

为了完善监察院的职能,董书恒这次要求监察院以后在每个重要部门都设立监察室。直接直属于监察院纵向管理。

为了防止监察室的人与驻在单位的人串通一气,董书恒规定监察室的人在一地的任职不得超过两年。

在军队中营级以上设立监察委员这个岗位,监察委员负责监督军纪,呈报军功奖励,任何时候不得干预军事指挥。但是对于军事主官的问题有上报的权力。

这样监察院就建立了覆盖到淮海军政、军系统的各个方面,构建了一个全方位的网络。

上午安排好了一府两院的工作,下午董书恒单独就军队整编开会讨论。因为很多地方涉密,政府、法院、监察院除了高层以外,其他人都休会休息。

会议进入了最重要的环节——军队的整改组、扩编。

会议开始是一个表彰环节,董书恒为之前在扬州战役中表现突出的部队,颁发集体奖励。

之后,董书恒发表了讲话。肯定了淮海军的部队的建设情况。

最后,董书恒以陆海军总司令的名义宣读改组、整编方案。

总司令之下设立总参谋部。

刘青南任副总司令,严仕坤担任总参谋长,原来的参军室并入总参谋部,彭玉麟以及普鲁士退役上校汉斯担任副总参谋长,另外还有几名专业能力强的普鲁士军官加入参谋部。

董书恒觉得普鲁士作为现代参谋制度的发源地,与他们军官的严谨作风制密不可分。所以他才会不遗余力地引进普鲁士的军官,想通过他们影响自己手下的军官。

总参谋部负责作战情报的分析,作战计划的制定。战时要负责向一线派遣作战参谋。

……

总后勤部。

由原淮海公司采购部部长韩云担任部长。总管淮海军海陆军的物资采购、储备、供应。兵工厂、弹药长以及高邮军用造船厂将划给总后勤部管理。这个部门很容易滋生腐败,董书恒觉得必须交给自己信任的人管。

总作训部兼民兵司令部。

由原武装部部长马宗武担任部长兼民兵副总司令。作训部负责新兵的征募、训练,民兵的日常训练管理,同时管理全军士兵军籍,晋升奖惩……

淮海军陆军野战部队扩编为三个师。除了一些特殊兵种以外,董书恒不准备设置旅一级单位。以后淮海军将以师为单位展开作战。军一级的单位目前还不需要,而且淮海军也还没那么多部队。

野战部队为四个师一个纵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