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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章 恋尸癖

“比如呢?”

“比如,总有人喜欢把一些出场很少,没什么作为的人的能力无限放大,比较典型的,就是水镜先生司马徽。这个人,在历史上几乎没有任何作为,却因为三国演义一句诸葛亮生不逢时成了三国第一谋士。同样还有刘备,三国演义当中,刘备说马谡这个人,不能重用,后来应验了,所以后世有很多人说,刘备有先见之明,比诸葛亮厉害,却忘了,刘备创业的过程中,曾经有三块根据地,一块丢在张飞手里了,一次丢在关羽手里了,还有一次,丢在他儿子手里了,而这三次失败,可以说,完全是因为这三个人的性格缺陷。”

那小妮子冷哼一声,“刘备选刘禅继位,是因为刘备没别的人可选!他就那一个儿子,不选刘禅选谁!傻子吧!”

“你说的,那是电视剧里的刘备,而且还是最近两年电视剧里的刘备。”

王小六托着腮帮,“史书上记载,刘备有三个亲儿子,分别是,刘禅、刘永、刘理,还有一位养子叫刘封,还有两个女儿,可惜逃难的时候被曹操那帮人给弄走了。他真不是没得选,而是偏爱刘禅,又要小心提防那诸葛亮。”

王小六自言自语似的,“我觉得吧,很多人,在看待历史的时候,过于喜欢故弄玄虚了,譬如司马徽,一辈子庸庸碌碌,却因为一句话被吹上天,这本身就有问题。谁过年,还不吃顿饺子咋的!我个人觉得,任何一个时代,真正的顶级人物,都是要经得过各种考验才能走出来的,而那些,光靠吹,故作高深,只会作秀的,都不算啥。”

“但是,我前几天看手机,有一个文章说,历史上真实的诸葛亮,军事能力一般,主要强在内政。”

“有类似的评论,是,这派观点的主要论据,来自《三国志》的作者陈寿。但,文中,陈寿写的是:诸葛亮,于治戎为长,奇谋为短,理民之干,优于将略。大体意思是说,诸葛亮擅长整治军队,奇谋稍差一些,而且,他更擅长治理国家,在内政上的能力,比军事上的能力更强。”

“还不是军事不行?”

“那是跟他自己比。”

王小六儿吸了一下鼻子,“都是一百分的卷子,我数学100,语文99,英语98,我也是最擅长数学,其次语文,英语稍微差一点儿。不是么?关键,这是跟我自己比,比完以后,再看看旁边的人,那都啥水平?而且,三国志这个作者,跟诸葛亮,本身就有点儿不对付,能这么写,已经够意思了。”

“还有这事儿?”

“《三国志》的作者,陈寿,有个亲爹,原本在诸葛亮的手底下打工的。当年,诸葛亮挥泪斩马谡那段儿,陈寿的爹,就是马谡的手下。后来马谡被杀了,他爹没杀,却因此获罪,被剃光了脑袋,乱棍打跑了。这在今天看不算啥,在过去,是奇耻大辱。更何况,后来陈寿爷俩还投降了曹操,换了主子,他要不说孔明点儿坏话,给自己和他爹甩个锅啥的,那都挺奇怪的。更何况,这个陈寿,很可能也不是什么好人。研究发现,陈寿在写《三国志》的时候,增删了许多事件,甚至,《晋书陈寿传》里还详细描述了陈寿为立传为名行索贿之实的事情。总而言之,这个人的人品,跟司马迁是两回事。所以,他写的那些东西,本身就有点儿值得怀疑,只能算个参考。事实上,研究任何东西,都应该多方考证,才能研究个明白。历史这块儿,尤其如此。”

冯楠在一边咯咯直笑,“妈耶,你知道的还挺多!”

“那可不咋的!”

“真看不出是个小学生儿!”

“……”

王小六儿斜睨着小眼睛看冯楠,惹得众人大笑。

“能不能别提小学生儿的事儿?”

王小六一脸嫌弃。

“小样儿吧,还怕人揭短呢?”

冯楠巧笑嫣然,才不怕他。

姚总忙打圆场。

“咱们不研究历史了,我看,还是说说,僵尸扑人的事儿吧!”

姚总往前凑了凑,“老弟你还没说呢,工地里那几个工人,得的那是什么病啊?”

“鬼剥皮。”

“什么玩意儿?”

“鬼剥皮。”

王小六儿看众人面面相觑,个个作不解状,拿起筷子,夹了点花生米,放在碗里,一边幽幽说道,“这是一种,很少见的病,症状,用现在的话来说,类似感染,但因为性状不同,也有一些区别,但大体上,可以归结为一类。”

“那为什么叫鬼剥皮呢?”

“因为,这种病,基本上都是从女尸的身上来的。”

“就是,人跟女尸那个,然后得病。”

“对。”

王小六儿点点头,“人死了以后,即便表面看上去,不腐烂,但是尸体的身体里,因为特殊的结构,很容易造成细菌真菌的大量滋生。过去的人,不懂得这个道理,又因为某些心理作祟,对一些死而不腐的漂亮女人很是好奇,所以,类似盗墓贼,侮尸的事情在历史上也不算少见,与之对应,得病的人也特别多,这种病,跟寻常的病不一样,一般的大夫根本治不了。又因为,这些得病的人,皮肤会出现各种结痂一样的东西,然后,一片片地往下掉,最后皮都掉没了,像是让啥玩意儿把皮给剥了似的!所以,这种病,当时就有个俗称,叫鬼剥皮。鬼剥皮,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不算病,算报应。你扒了女尸的衣服,把人家给那啥了,人家冤魂不散,把你皮给你扒了,这不就是报应嘛。”

“盗墓我倒是能理解,人穷到一定程度,啥事儿都干的出来!”

冯楠往前凑了凑,“我还是不能理解的是,你说。干这事儿的人,都什么心理啊!就算有些女尸,真的活灵活现的,可明明就是死的,这也能下得去手?”

“心里变态呗!”

姚总倒是来的直接,直回了冯楠一句,“传说中,有一种东西,叫恋尸体癖!我估摸着,干这事儿的人,多少都沾点儿这!”

“是么?”

冯楠看王小六儿。

王小六儿眨巴眨巴眼睛,“具体的,我也不知道,但,盗墓侮尸的行为,在历史上并不少见。”

“比如呢?”

“《后汉书》里就记载说,赤眉贪财物,复出大掠。城中彻食尽,遂收载珍宝,因大纵火烧宫室,引兵而西。过祠南郊,车甲兵马最为猛盛,觽号百万。盆子乘王车,驾三马,从数百骑。乃自南山转掠城邑,与更始将军严春战于郿,破春,杀之,遂入安定、北地。至阳城、番须中,逢大雪,坑谷皆满,士多冻死,乃复还,发掘诸陵,取其宝货,遂污辱吕后尸。凡贼所发,有玉匣殓者皆如生,故赤眉得多行淫秽。”

“啥玩意儿?”

大家都懵了,看王小六儿长篇大套地背诵着古文,都看怪物似的看着他。

他们哪里知道,王小六儿有过目不忘的本事,不管啥玩意儿,看过一遍,就能记个大概,看过两遍,基本上就能背诵下来了。

王小六儿看众人不解,笑了笑,就说,“汉代末期的时候,农民起义,有一伙人,叫眉毛染成红色,所以外号叫赤眉军,赤眉军这些人品行不端,有一次找机会把汉高祖刘邦的老婆,那个权倾一时的吕后的坟给刨了。结果,刨坟的时候,他们发现,在吕后的墓里,有很多玉匣,也就是,金缕玉衣。但凡藏在这东西里的尸体,都不腐烂,栩栩如生。那些贼人看见了,色心大起,就把吕后墓里的很多女尸都给轮了,包括吕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