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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七十三章睹物思人

鬼狼爷。

赵凤声这辈子没欠过什么人情,唯独感觉欠老肖的挺多。虽然当初是自己先救了他半条命,但老肖前前后后还了好几次。先是帮助自己在崔立恒那露脸,然后又顶住了康贤大老板、贾副局长、唐耀辉三方压力,给自己强行撑起了一把保护伞,在道上放出狠话,说谁敢动赵凤声,那就是找我鬼狼爷拼命。赵凤声能一波三折熬过那段众矢之的的苦难日子,肖贵功不可没。

最后,肖贵惨死于吕刀魁的毒手,跟自己又脱不了干系。

肖贵和吕帆原本是关系和睦的大哥兄弟,俩人之所以反目成仇,其中的导火索,正是因为自己去替花脸报仇,当着肖贵的面砍了吕帆三刀,老肖当做视而不见。假如没有这三刀作为引线,吕刀魁恐怕就不会心灰意冷,也不会选择背叛,做掉跟了多年的老大。

而雷斯年铲除肖贵的用意,是为了让唐耀辉动手时没有后顾之忧,扫清一切屏障,对付自己才能手到擒来。其实雷斯年的如意算盘打得很好,计划的很周密,所有情况全部在掌控之中,假如没有女神姑姑的从天而降,自己早就葬身在荒郊野地。

所以肖贵的死,可以说是自己一手导致。

一想到满身纵横气焰的魁伟男人,笑意冉冉喊着自己小老乡,赵凤声双眼通红,一把夺过威士忌,任由气味辛辣的液体倒入口腔,流入胃部,灼烧着神经。喝到一多半,赵凤声实在忍受不住酒精刺激,喷出一大口,把酒瓶丢到一旁。

赵凤声埋着头,嘴角不住流淌着酒水,喃喃道:“老肖是个好人。”

何山洛把鼻烟壶放到一边,拿过他的软玉溪,扔进嘴里一根,打着火,缓缓道:“肖贵曾经不止一次跟我提起过你,在他出事的前几天,还邀请我去他新建的庄园参观,本来以为能金盆洗手,好好享受人生,没想到还是逃不过一劫。哎,命这东西,生死由天定,盛衰皆无凭,到头来,谁也算计不过老天爷。”

“我只知道老肖的仇家很多,但朋友却没几个,你跟老肖什么时候认识的?”虽然赵凤声今夜喝了不少酒,大脑现在呈麻痹状态,可该谨慎还是谨慎,不会因为对方的三言两语就放松警惕。

“认识了五六年了吧,也是属于不打不相识,在武云市混江湖那会,道上的兄弟都喜欢喊我叫做和尚。”何山洛眼神恍惚,轻声说道,似乎回忆起了刀光剑影的难忘岁月。

“您……是和尚?!”赵凤声大吃一惊。

这个名号,在武云市前些年,可以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属于跟唐宏图一代的风云人物。据说他作风彪悍,单挑能力出众,靠着武勇和义气,在江湖混得风生水起,几乎跟当年的二哥平分秋色。后来唐宏图洗白,和尚蹲了大狱,这俩人就逐渐淡出江湖视线,成为了后辈津津乐道的传说。

没想到,昔日以骁勇著称的大哥竟然跑到了省城,还当起了会所大老板,这让赵凤声有些猝不及防。

“如假包换。”何山洛为了证实自己身份,撩起手臂,上面显示着一个密密麻麻的“何”字,伤痕处已经有些淡化,但凡是有点经验的人,一定能分析出是用烟头所烫伤。

早些年,文身还没普及,就算有人开张营业,吃了上顿没下顿儿的痞子们囊中羞涩,也掏不出文身钱。但他们有他们的办法,喝多以后,为了彰显自己的武勇,就开始拿烟头作践身体,这比文身可要炫酷多了。有的喜欢烫花,有的喜欢烫字,还有的脑残一些,喝大了以后,直接烫出一块表,见谁都说自己戴了块劳力士,弄得大家啼笑皆非。

赵凤声见到他的烟头伤口,很符合武云市痞子作风,顿时信了一半,继而举起酒瓶,恭敬说道:“没想到还遇到了前辈,失敬啊!我替老肖敬你一杯。”

何山洛笑了笑,一饮而尽。

“前辈,老肖如果在就好了,他最喜欢喝洋酒骑洋马,我们哥俩,经常一喝就是一整夜。如今有酒没人,心里真不是滋味。”赵凤声长吁短叹道。

“果然是只小狐狸。”

何山洛如有所思望了他一眼,勾起嘴角道:“肖老弟从不碰洋酒,只喜欢喝白酒,你故意说错,是在试探我吗?”

“不是吧?”赵凤声挠了挠头,装傻充愣道:“我记得老肖挺喜欢洋玩意,难道是今天喝得太多,记错了?”

“行了,我睡过的妞比你见过的妞都多,别跟我玩那一套了。”何山洛从兜里掏出一件亮晶晶的东西,丢到吧台上,“仔细看看,认不认识这东西。”

赵凤声拿起晶莹剔透的物件,发现是黑红色的手串,借着灯光一看,通明透亮,血丝均匀,散发出妖娆的色泽。赵凤声的记忆力很好,即便是喝到头晕眼花,还是能回忆起这串珠子的来历。当初老肖告诫自己强敌环绕时,就曾经拿出过这串血珀,据说是康贤大老板李康贤用来支付自己的买命钱,让自己千万小心小心再小心。

“你……是怎么把这东西弄到手的?”睹物思人,赵凤声手掌略微有些颤抖。

“当初肖贵想要置办庄园时,手里现金不够,又不喜欢李康贤戴过的东西,叫我帮他想办法出手。结果买家还没找到,肖贵遇难的消息就不胫而走,我这人喜欢念旧,肖贵也没留下什么遗物,就把这串血珀一直带在身边,当成是纪念品吧。”何山洛感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