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诡计多端的男人,最会哄人了。
林甜想到这里,觉得有些气不过,虽然知道他刚才那句说自己没人要是假的,但是心里还是记下了这个仇,所以现在逮着机会,就要把这个仇给报回去。
她抡圆了小拳头,在她的腹肌上捶了一拳。
毫无防备的沈之秋就这么生生挨了一拳,而且小姑娘丝毫不留情,一点也不心疼他。
听到他倒抽一口冷气之后,林甜从他怀里扬起一张小脸,脸上带着得意的笑容,美滋滋的问道:“以后还敢惹我不?”
看着“罪魁祸首”此刻正露出胜利的微笑,沈之秋摸了摸被她捶打的地方,脸上没有丝毫的不悦之色,嘴上还积极的配合她说道:“不敢不敢,我从来都不敢惹老婆大人。”
“这还差不多。”
某人小嘴一撅,眉毛一挑,这一茬也就算过去了。
——
沈之秋坐在驾驶座上目不转睛的开着车,林甜则坐在副驾驶上,对着镜子看自己的妆容,左扭扭又转转觉得脸上的妆精致到看不到任何毛孔之后,才满意的把视线从脸上转移到身上。
她今天穿了一条半身裙,里面加了一条保暖裤,上半身是一家黑色的羊绒毛衣,外面是一件大红色的羽绒服发套,和她嘴上的涂的口红色号很搭。
这身虽然算不上特别好看,可能比那些明星的穿搭要差远了,但是她依旧很开心,因为这是她在苦苦哀求沈之秋之后才换来的结果。
沈之秋原本想帮她拿一件很厚重的羽绒服,让她带上棉帽围巾和手套,然后最好穿上一双雪地靴的,因为天气预报说今天的温度会比昨天低两度,沈之秋怕她着凉,恨不得把家里的棉被都给她披在身上。
好在林甜意志坚定,没有像上次那样屈服于他,而是选择了自己喜欢的衣服。
尤其是雪地靴,在她的奋力争取下,终于换成了黑色高筒靴,穿上之后比雪地靴高了不仅一个档次,整个人都变得fashion了呢。
林甜觉得低着头看得不过瘾,干脆把脚给翘起来,仔细的看着脚上的那双靴子。
这是某品牌的最新款,它一出售,沈之秋就拿到她面前送给她了。她还记得第一眼看到的时候,眼里是带有一丝嫌弃的:黑色,高筒,简直烂大街。
但是后来看久了之后,她才知道什么叫做:真香。
大牌终究是大牌,哪怕黑色很常见,但是她脚上的这双鞋的黑色也做的与其他的不同,仔细看,会发现鞋子上有纹路,她上网查了一下,据说是亲手雕刻的,鞋子侧边的两个小小的黑色蝴蝶结,是整双鞋的点睛之处,既能使得鞋子显得没有那么压抑,又增条了一丝青春洋溢之色,很适合她这个年纪的人。
在等红绿灯的间隙,沈之秋扭头看了一眼她,眼睛里带着温柔,语气里带着宠溺,笑着问道:“有这么喜欢吗?”
“对呀!”
她笑着冲他点头的时候,沈之秋觉得全世界最美的风景也抵不上眼前这一刻她的笑容,什么财富、地位和荣耀,他通通都可以不要,只要能让她的笑容永远绽放,他愿意抛弃一切,换取眼前的珍贵。
“那以后我便让他们把当季的新品都送到家里来,任你挑选。”
林甜听完,连忙摆摆手,笑着说道:“不用不用。”
她知道沈之秋刚才那句话并不是随便说说而已,他有这个能力也有这个心意,只要她答应,他便会做到自己所说的。
但是林甜并不想因为就造成浪费,她现在喜欢这双鞋子不代表她会喜欢其他的,她现在喜欢也不代表她以后也会喜欢。
所以,还不如抓住眼前的快乐,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吧。
“我只喜欢这一双。”
怕他觉得她是在客气,她后面又心虚的补了这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