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六点,剧组收工。
各自道别后,詹妮弗安妮斯顿和詹姆斯还要去其他地方打工,韩胜则回了家。
他家在唐人街旁边的赫斯特街。
不像是三十年后,唐人街早就吞并了赫斯特大街和现在意大利人居住的格兰特街等,把范围都扩大到拉菲尔街去了。
现在,赫斯特街名义上还是犹太人的聚集区。
之所以说名义上的,是因为绝大部分都搬走了。
地方空了,两边的华人和意大利人就开始抢占这边的地盘,除此之外,还有从拉法盛过来的拉美人,比如哥伦比亚,波多黎各等地方的人,也开始往这地方钻,于是,这地方就真的是越来越乱,有点重回《纽约黑帮》里那个旧五点区的意思。
除了乱,还有脏。
地上到处都是各种垃圾,脏水,墙上还有各种乱七八糟的涂鸦,尤其让人受不了的是空气中弥漫着的一股子随地大小便的味道,韩胜真的感觉超恶心的。
尤其是想着以后还要住在这里,心里的第一个念头就是赶紧赚钱了搬出去。
赫斯特街139号502,敲了门,有人从猫眼里看了一下外面,才打开了。
开门的是他的姐姐伊丽莎白,一个有着精致美丽的混血脸蛋,身材像沙漏一样火爆无比的姑娘。
瞥了一眼他头上裹着的纱布,随口问着,“你的头现在好点没有?”这伤是他昨天为了救她留下的。
“已经快好了!”韩胜也随口答道。
其实那是致命伤,但却在一夜过去之后就彻底好了,包括他身上的各种刀伤棍伤。
他只是怕给人抓去切片,才依旧裹着纱布的。
接着又跟在进门口左边的厨房里忙活的母亲朱莉娅问好。
朱莉娅是个不到四十岁,依旧很美丽,但身材已经发福的女子,而坐在客厅沙发上看电视的,四十多岁,有着同样一张混血面孔,很帅气,也很有风度,但断了一条腿的,是他的父亲韩铮。
韩胜他们一家四口住的是一个只有五十来平米的两居室,房型类似《老友记》里乔伊和钱德勒住的房子,进门口左手边就是厨房和餐厅,稍往里的右手边是小客厅和洗手间,然后再稍稍往里,客厅的一左一右,就是两间卧室,一间是他父母住,一间是他和伊丽莎白一起住。
他和伊丽莎白名义上是姐弟,但不是嫡亲的。
十多年前,李小龙最火的时候,他身边人也跟着受追捧,也是那个时候,朱莉娅,还有伊丽莎白的母亲薇薇安认识了作为李小龙弟子的韩铮和伊丽莎白的父亲王家豪。
但很快,在李小龙去世后,韩铮和王家豪也遭到街头暗算,一个丢掉了性命,一个丢掉了一条腿。
再然后,薇薇安就丢下才两岁多一点的伊丽莎白跑了,韩胜他们家就收养了她。
很快,饭菜做好了。
奶油玉米浓汤,宫保鸡丁,蔬菜沙拉,西红柿炒鸡蛋,主食是面包,很简单而独特的中西混搭,除此之外,还有一瓶辣酱,那是独属于韩铮的。
上了桌,韩铮跟大多数的父亲一样,沉默寡言,以前的韩胜也跟他差不多。
朱莉娅年轻时候虽然是个狂热的追星女孩,但现在已经成熟了,关心的问他,“今天怎么样,还顺利么?”
“挺好的,”韩胜点点头,“今天我还唱了一首歌,莎拉布莱曼女士挺欣赏我的,她说下一张唱片会找我合作!”这也是免得他有机会发唱片的时候,家人会觉得突兀。
“真的么?”伊丽莎白惊讶道。
“老实说,你的脸蛋倒是有成为大明星的潜质,最少我那些女同学都觉得你比汤姆克鲁斯帅多了,”
《壮志凌云》之后,汤姆克鲁斯可是现在好莱坞当之无愧的第一小生,火的一塌糊涂。
不过,伊丽莎白又撇撇嘴,“可惜,一旦那些人知道你是个华裔,呵!”
最后那一声呵,不知道吐出了她心中压抑多久的郁闷。
她自己也是脸蛋漂亮到不行,但华裔混血的身份,还是会让她受到巨多的歧视,这一点,她无疑感受至深。
朱莉娅刚刚激动的眼神也瞬间黯淡了不少
她当年嫁给韩铮的时候,就受到了巨大的压力,几乎跟家人断绝了关系。
谁知道,到了下一代,还会如此糟糕。
“没关系啊!”韩胜倒是很平静,还主动宽慰道:“哪怕不能成为明星,以我的聪明,只要努力也能过得很好!”
随后,还把今天想好的一些以后的计划说了出来,“对了,妈,我决定提前参加高考!”
对这个,大家倒是并不惊讶。毕竟他们家有个十三岁就上大学,今年十六岁已经本科毕业的伊丽莎白,而且上的还是顶级名校沃顿商学院。
何况,韩胜虽然醉心学武,但学习也没有落下,十五岁就已经是11年纪了,就读的还是纽约的名门高中——道尔顿。
所以,朱莉娅只是稍稍皱眉,“你有把握么,或者说,如果只是因为学费的话,你不用担心!”
十三年前,王家豪丢了性命,韩胜没了半条腿之后,他们俩人在唐人街的武馆就开不下去了,甚至为了生活,只能把武馆卖给别人。
再然后,到了五年前,伊丽莎白上了纽约最顶级的名门高中:三一学校,那可是私立的,学费贵的要死,现在这年头一年都要三万多美金。而断腿之后的韩铮加上朱莉娅,一年赚的钱都不到三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