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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这是金大腿啊!

只是让林轩惊讶的是,程咬金竟然会来此亲自帮他解围。

要知道,这可是脾气比天大的程咬金啊。

就算林轩没有真正的与其打过交道,但是看的那么多的史书传记也能让林轩对此人了解一二。

不过程咬金所言的“受人之托”,在林轩看来必定就是为那位与他合作之人的嘱托了。

看来那位与他合作的“李二”也定然是个有头有脸有些身份的大人物了,竟然连程咬金都叫的动。

李二......

林轩脑中灵光一闪,既然姓李,那看来与皇室有些许纠葛了,不然的话程咬金估计也不会如此爽快的来替他一个小小的商人出头了。

林轩心中顿时有了计量,不管对方是谁,那个与他合作之人的大腿一定要抱好。

毕竟是能够叫动程咬金的人,想必其身份也定然不简单。

只是那人虽身居高位,却没有半点的架子,按照妹妹林婉儿所说,那与他合作之人为人十分的谦逊有礼。

而且对于自己那份基本不公的协定,那个李二也并没有半点不悦,甚至都没有提出异议,而是直接签了。

由此可见,那人所为并不是赚钱,将那些精盐贩卖至大唐各地,造福百姓们才是其真真所想。

想到这些,林轩心中也不由得对那个名为“李二”的合作人有了些许的钦佩和好奇。

钦佩其身居高位还能够如此为百姓着想,是为难的;好奇其究竟是何许人也,竟然连国公爷程咬金都能够叫的动,而且其名姓是李,属实是地位很高之人了。

为了答谢程咬金,林轩斟酌再三,提出了一个建议:“此番大恩无以为报,林某经营的还有个小酒院,其中做出来的饭菜至今为止吃过的人无一不是好评,若是国公爷时间充裕,不若来林某的小酒院中吃上一顿,以做答谢。”

程咬金听了,立刻就想起了之前的在怡红酒院吃过的那些美味无比的饭菜,还有那些鲜嫩美味的猪肉。

光是想起,就已经足够让程咬金口舌生津了。

他狂咽了一口口水,无比期待的说着:“怡红酒院!爷去过,还吃了你们那里的猪肉,当真是与爷曾经落魄之时所吃的那些猪肉截然不同,不仅没有骚味,还是无比的美味!”

林轩一听,这是来过,而且一看此人就是极其爱吃肉的模样,心中也有了计量。

林轩欣然说着:“既然国公爷如此爱吃林某店中的猪肉,那今日林某请客,国公爷敞开了吃!”

程咬金顿时大喜过望,拍着林轩的肩膀说着:“既然林公子如此大方,那可莫怪爷把你家店给吃空了啊!”

林轩揉了揉有些被拍疼的肩膀,也是大笑的说着:“国公爷说的哪里话,只管敞开了吃,林某的店里多的就是这些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