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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金大腿!

面对着李世民和程咬金的异样,林轩因为心中着急着抱大腿,是以没有注意到。

他大踏步的走到李世民和程咬金的面前,略一拱手行礼,满面春风的笑容:“李公子,林某心中早就好奇李公子是何许人也,竟然会看中林某家中小店的生意,今日一见,果然不同凡响。”

“李公子眼光独到,与那些目光短浅的商人们不一样,又不似那些以权压人的朝廷官员们,着实是让林某佩服。”

“林某之前一直在忙,是以李公子每次来店里之时,林某不能够接待李公子,后来与公子合作之时更是未能够亲自出面,还望李公子海涵。”

虽说李世民还未对林轩正式自我介绍,但是那份合作协定上面签字画押的名字就是“李二”,是以林轩一思量,自己叫他李公子总归是没有问题的。

而且其实最开始的时候林轩只是将“李二”当做一个普普通通的合作人来看待,所以才没有亲自出面去与他谈合作。

但是随后所发生的那一系列的事情让林轩意识到,这个同他合作的“李二”恐怕不仅仅是个简单的官员。

而且这段时间以来出现的那些前来挑衅找事的官员和世家也让林轩更加坚定了抱一个金大腿的想法。

而“李二”既然能够叫动国公爷程咬金,必定是一个有些身份的人,而且这个人写下的姓是“李”,那不说是皇亲国戚,也绝对是和皇室有所粘连的人。

所以现在“李二”在林轩的眼中,简直就是一个闪闪发光的金大腿,只等着林轩去抱紧这个金大腿了。

若是能够将其的金大腿抱紧,那绝对就是一个极为稳固的后台靠山。

林轩迎了上去之后,李世民便收回了自己的震惊,毕竟是见过大风大浪的人,能很快收敛自己的情绪。

他笑着说到:“林公子这是何话,李某也不过是一介小小的朝廷官员罢了,倒是林公子,生于市井之地,年纪轻轻,竟然能够有如此大的作为,当真是叫李某心生佩服啊。”

李世民说的这些话可都是真心话。

林轩此人存在于李世民的脑海之中已久,他也不是没有在大脑中勾勒过林轩的模样,但是却在第一眼看到林轩的时候击碎了他心中所有的想法。

因为林轩实在是太过于年轻了,才是束发之年,竟然能够捣鼓出这么多的震惊世人的东西。

在李世民曾经的构想中,能有这等见识的鸿儒,必定已经是个垂髫老人了。

林轩谦逊的说到:“李公子谬赞了,林某不过是闲来无事随意捣鼓罢了。”

谈话间,李世民突然想起了此次前来的事情,于是调转了话头问到:“林公子,李某前些日子在你家店里吃过了一次猪肉,至此流连忘返,回味无穷。”

“但是大唐的猪肉都是一股子骚味,与林公子店里的那些猪肉甚至都不能够相比较,是以李某十分好奇,林公子店中的猪肉是如何做到没有腥骚味道的?”

李世民压下了心中的震惊,终于问出了自己此行前来的目的,随后他又补充道:“若是能将这猪肉普及全大唐,那林公子不仅能够大赚一笔,也是造福了大唐的百姓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