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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第5个任务:剿匪(1)

在小校场的一侧摆了好几排错落有致的木桩,木桩呈人体形状,上面套着好几层草席。

在此时的大明,无论是官军还是流贼,对于骑兵的训练并没有一定之规,少数时候练习的是骑射和马上用兵刃搏击,大多数时候骑兵还是在地面上与步军那样进行举石锁、步射、枪法、刀法练习。

至于在马上战力如何,全靠各人悟性和练习。

这样的训练,自然能够出产精锐,但想要造就一支颇具规模的精锐之师是不成的,明军的家丁自然都是精锐,不过他们在加入家丁之前都有了一定的骑射以及骑战的基础,加入家丁队后也是各自训练,将领并不干涉。

于是,这样的精锐人数实在太少了,以前辽东的李成梁有三千家丁就能压服周围蒙古、女真诸部,实际上靠的是整个大明的输血,想推广到所有地方完全不现实。

至于普通骑兵(大多是骑马步军,稍好者无不纳入家丁队)、步军,军官也有训练,但能够做到三日一操者就是妥妥的精锐了,大多数边军由于薪饷缺乏,连饭都吃不饱,能够十日一操就不错了。

而卫所兵,有一月一操者就会被上官上报为“此营常年操练不辍”,大多数情形下则是为了应付监军太监、巡按御史、兵备道的检阅而施行的操练,也是,连一个军户名册上只有三成人健在并真有此人,其他的全部是冒名顶替的卫所兵想有战斗力也难。

而那七成的冒名顶替者,不乏泼皮无赖、衙役、商户伙计等,都是临时顶差来的。

在流贼中自然没有这一套,但包括李自成、张献忠在内此时尚没有正式的训练法子,全部是按照“在实战中逐步提高”的法子来实施,那样的法子自然能够大浪淘沙,得到真正的精锐,但成本实在太过巨大。

龙十三骑在一匹高大健壮的栗色马上,手里握着一杆骑枪,腰间挎着一把明军标准制式的骑兵用雁翎刀,后背背着弓箭和箭囊。

“哒哒哒”

他从小校场中央开始朝着那些裹着草席的木头人奔去,抵达第一个木头人附近时快速用骑枪刺向木头人的颈部,然后策马绕过另外的木桩,之后就在木桩群里穿梭,间或用骑枪不断刺向木头人。

从木桩群里出来后他又策马绕了一圈,这一次他将骑枪背在身后(之所以用两米长的骑枪,而不是步军用的一丈多长的,就是为了方便背着),然后抽出雁翎刀,一边绕过木桩,一边用雁翎刀砍击木桩。

他的动作很慢,也很笨拙,不时有马匹碰到木桩后不乐意然后准备将他掀下来的事情发生,也有骑枪、骑刀落空的尴尬场面。

当然了,对于这一切他并不在意,就算他是三当家也是如此。

谁也不是一生下来就会骑马射箭的,都是需要进行大量的练习的。

刺击、砍击,绕过木桩,既能练习骑术,又能练习骑战。

再次出来后,又绕场一周,这一次则是骑射,分别在距离木桩约莫五十米、三十米、十米的距离扭转马头,然后侧身进行射击,离开木桩群后则是扭头射击。

当然了,现在他肯定是一发也不会命中,不过是摆一个姿势罢了。

这三项结束后,他则在角落里进行拉弓练习——他认为,既然是骑兵,在大多数情形下肯定是在马上进行战斗的,既然是这样,寻常用的举石锁、大刀的练法就太笨了,还不如就练习拉弓。

为了打熬气力,他将五斗力的单体弓换成了一具一石力的开元弓——他的营里只有一具。

一石力的开元弓,你想要在战斗时一气射出十箭而不停歇,寻常在练习时,你就需要进行大量、频繁的拉弓练习,以便让肌肉产生惯性记忆才行。

演示完毕后,龙十三再次策马来到五十骑面前。

“就是这样,既然我等缴获了这么多粮草,现在正规兵就能一天吃三顿,早上起来后先绕场跑上五圈,然后吃早饭,之后便是像我这样的练习,每日需要刺枪至少一百下,挥刀一百下,骑射一百下!”

“晚饭前再进行拉弓练习,左右手各一百下!”

对于他的骑兵,他决定统一配置骑枪、雁翎刀、弓箭、标枪。

一个月后,他见各人习练得已经初具模样,便开始列队训练。

对于骑兵,他也根据各人的特点进行了分组。

身强体壮、力气大者则以长枪、雁翎刀冲击为主,而擅射者则以弓骑为主,五十骑组成一个大致五骑一排,共约十排的大阵向前猛冲。

龙十三领头,五十骑一手手持骑枪,一手攒着缰绳和标枪,此时,在他们的前面的木头人已经变成了木头马,木头马身上依旧裹着草席。

抵近木头马三丈左右的距离时,龙十三猛地将标枪扔出,然后向后面的人详细解说扔出标枪的时机、如何调动身体各部的力量综合发力、如何控制标枪的角度,等等,都不厌其烦进行了详细的说明。

这一节,他是根据后世上体育课时扔标枪的体验并与李占春商议后才实施的。

接着策马往前冲,一枪正中马匹脖颈,由于大多数骑兵手中拿着的是普通长枪,枪杆也是寻常木材制成,在高速冲击并刺中马匹时极有可能将枪杆折断,不过这是值得的。

所谓骑兵,若是没有了马匹,有极大的可能被众多的战马撞倒、踩死,武艺再高强也不行。

于是,用一杆制作简单的长枪交换一个敌骑那是再划算不过。

初练之骑兵,若是用来与敌骑捉对厮杀那就是找死,用标枪来辅助,用杀马来找寻感觉才是“准骑兵”应该做的。

而在这个世界上,骑兵都是极为宝贵的兵种,龙十三这种大批量训练的还好说,明军、流贼、女真人都是好不容易积攒出来的,死一个便少一个,那可比步军痛惜多了。

他准备在一年后,再从骑战兵中挑选真正有骑战技能者,那时就可以将长枪瞄准敌骑,而不是战马了,在那之前,战马则是优先选择的对象。

十排骑兵,前面三四排是准备在马上近战的,后面十几排则是弯弓搭箭,距离敌人约莫五六十米的时候先施放一阵抛箭,五六十米,对于战马来说呼吸可至,此时也只能施射一阵抛箭。

这样的动作,看似简单,但想要这些“准骑兵”能在短时间内一边策马狂奔一边做好并不容易,也需要大量的练习才行。

此时最前的几排近战骑兵在距离敌骑三丈左右时扔出标枪,抵近时再用长枪刺杀战马,若前面的近战兵不幸战死,则由后面的弓骑兵补上,如此往复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