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欠的加更,补上了!)
在t型车的诸多特点里,有一个特点是它的底盘距离地面高达30英寸(约0.76米),因此它能克服很差的路况,在西部的荒野小道上行驶。
于是人们便开着这种车向西部出发了。
不过,由于西部那些用于马车的小路实在是太过简陋,路面不仅凹凸不平,颠簸得让人难受,还经常因为过于泥泞或者湿滑而难以通行。
于是各地纷纷出现了平整道路的呼吁,“好路运动”在全国迅速蔓延。
实际上,“好路运动”在汽车出现之前就已经存在了。
早期“好路运动”的主力是自行车骑手,他们在1880年代起,就呼吁政府出来平整城市及乡村的道路,让自行车骑行更安全舒适。
特别是有些去过欧洲的人,看到欧洲各国政府把道路维护得很好,于是也呼吁丑国政府向欧洲学习。
当时的丑国处于镀金时代的后期,资本主义飞速发展,垄断各行各业的寡头公司和商业信托不断出现,商人们纷纷向钱看,政府腐朽不堪,上层社会充满了贪婪。
许多关系到平民百姓生活的事情,包括基础设施的退步和环境污染等问题,却遭到了忽视。
于是,许多人也借着“好路运动”来表达着自己对上层社会那拜金主义的不满,希望唤醒政府对平民生活的关注。
在20世纪初,汽车司机们加入之后,“好路运动”达到了高潮,声势浩大。
人们不仅要求重新平整城市和乡村的道路,也要求在辽阔的西部荒原上铺设像样的、可供汽车行驶的道路。
此时的丑国,已经逐渐进入了进步时代,商业垄断被打破,环境污染得到了治理,平民的意见得到了重视。
于是,在西部修路的话题得到了广泛的关注。
但是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这么广大的西部,不可能一下子建设出覆盖全境的道路网。
在当时,人们考虑的是怎样规划并建设好第一条道路。
印第安纳州的卡尔?费舍尔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费舍尔是一位早期的汽车制造商,为了对自己设计的汽车做实地测试,他在印第安纳波利斯修建了一条2.5英里长的平整封闭道路。
后来他发现,汽车在这平整道路上的性能表现,要比在泥路上好得多。
于是为了更好地推广自己的产品,他联络了几家同行,商议着筹资修筑一条从东海岸到西海岸的水泥路。
这样不仅能让汽车的性能有更大的发挥空间,还能满足“好路运动”里人们的需求,让人们对这些汽车公司抱有好感,进而能扩大自己的销售量。
在观摩了费舍尔的封闭公路之后,大多数汽车商认可,筹钱修路是个不错的决定。
于是在经过仔细地商业调查和分析之后,他们拟定了一个修路方案:从纽约到芝加哥,再到旧金山。
这条路的名字就叫“从海岸到海岸的石头高速路”。
这条路预计耗资一千万美元,在当时对这几家汽车制造商来说,只要联合起来是完全可以承受的,于是大家决定说干就干。
但是,有一家汽车商提出了不同的意见,他就是福特。
福特认为,修路是肯定要修的,而且不止要修一条。
如果我们自己集资修路,一条两条甚至五条十条都没问题,但问题是,路是修不完的。
到最后,人们会觉得我们修路是天经地义的事,我们把路修到旧金山,洛杉矶的人会不满意,修到了洛杉矶,西雅图的人会不满意,到最后我们会是出力不讨好。
修路这件事,我们要做的是加入“好路运动”的人群,去要求政府出面来做。
大家认为福特说的话很有道理,于是在他们的共同努力下,国会拨了款,建设连接东西海岸公路的计划正式被排上了行程表。
1913年,筑路委员会在已经有了汽车之城雏形的底特律成立,主席是当时汽车界德高望重的退伍军人亨利?乔伊,而费舍尔是副主席。
这条路的名字也由最初蹩脚的“从海岸到海岸的石头高速路”变成了林肯公路,因为乔伊认为,这条路会让丑国不同的部分保持紧密的联系,就像林肯曾经统一了北方和南方一样。
这条路也是官方向林肯致敬的第一项工程,甚至比华盛顿特区的林肯纪念堂都要早上几年。
当筑路委员会成立并选举费舍尔为副主席的时候,他并不在场,而是已经前往了西部,规划道路去了。
这次旅行被称为胡希尔之旅,费舍尔沿着一条由印第安纳州本土原住民胡希尔人走过的小径,进入了西部的堪萨斯和科罗拉多。
他觉得这条胡希尔小径地形平缓,适合修路。
于是便对堪萨斯和科罗拉多的许多官员说,这条路会从他们的州里经过。
这些官员们无不欢欣鼓舞,并且都花钱赞助了他的这次旅行。
然而在仔细研究之后,费舍尔改变了主意。
他起初以地形为选择路径的第一指标,但后来他把第一指标改为了方向。
他希望这条路越直越好,这样就可以缩短东海岸到西海岸之间的行车时间,让更多的人愿意进行这样的长途之旅,进而促进自己的汽车的销售。
至于地形,当时的工业水平已经不再是19世纪的水平,除非极端的地形,剩下大部分地形地貌都是可以用大型的桥梁或隧道来克服的。
同时他发现,在地形允许的范围内,纽约到旧金山如果取尽量直的线路,还可以绕过包括底特律和丹佛在内的许多大城市,以及当时正在逐步热门的黄石公园等景区。
在费舍尔看来,这是有好处的,因为避开了尽量多的大城市和景区,就可以避免交通拥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