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在余姐和一郎的小店里,我是感觉舒服干净的,象这春日里的阳光一样,美美的,没那么阴暗,余姐的丈夫早年病故了,就明一郎这一个宝贝儿子,两个人相依为命,儿子一郎又乖又听话,日子虽然不易,好在余姐手脚勤快,只是凭自己一双手,把自己和儿子照料的好好的。上次我和朱天宇去吃饭的时候,偶尔听余姐说想开一个小面馆,钱不太够,她就二十两银子的本钱,我就出了八十两银子,和余姐一起盘下这个店,说好一人一半的利润,开始她不同意,坚决要二八分,我八她二,我不同意,因为她和一郎出钱虽少,但是出了全部的劳力,就应当占一半利润,以后我肯定要回永丰,所以我就不出劳力了。以后一个月一结钱,我就是去了外地,余姐说她会把利润每个月打给银庄,以我的名子存在银庄里,我在异地凭名号证件也能支取,余姐还坚持和我签了协约书。余姐的人品,我是信任的,和阿钟一模一样,说到底,如果我真的信错了人,所托非人,我也认了。不过就是钱么,在我心底,和余姐的情义才无价。
所以我从蒙古带回来的钱,加上爹给我留下来的一些银子,再除去这段时间买衣服和租房子钱,平时的饭菜钱,除去买马100两,入股和余姐开店80两,也就仅有20两的生活费了。如果余姐这店能回本赚钱还好,要是不能回本赚钱,我真的快要一贫如洗了。
但是这话死我都不能告诉别人啊,因为曹操那样的人物,即使没有隔夜之粮,都敢不告诉别人,我什么人,比得了什么曹丞相么,当然更不能说了,一个是自尊心,咱还能不要面子么,一个是我能和谁说呢,我在这里,就认识于廷益,已经欠人家二百两巨款未还了。还有我哥们儿朱天宇,他现在又遇到这事儿,身子还没好,咱能给他张口么,我能靠他的接济活下去么,再是哥们儿,我真张不开这大嘴。小珍么,更不能说了,她要是知道我没钱了,跟着瞎着急,嘴也不严,万一让朱天宇的管家钱根叔知道了,就等于直接告诉朱天宇本人了,姐们儿不要这张脸的么。所以不能说,和任何人都不能说,余姐我也不能说,不然她整这店多不易,没白没黑的守着,湖边的小院都不住了,就在这里天天给人家煮面,要是知道我因为帮她开这个店,穷的快要上街要饭了,你让她以后怎么安心搞经营啊。所以我一个人都不能说,就自己在心里暗暗愁着。
说真话,姐们儿亲眼看到于廷益和杨明珠那新人在一起,我一直是酸楚的,因为人家是真的给我逼得分手了,才和别的女孩开展的新恋情,我知道,这实在是人家正常的举动,这算不上花心,但是我如果不给自己说,这货就是花心大罗卜男人,我过不了自己心里这一关啊,夜深人静的时候,我是真的会悄悄的想他,痛悔自己以前的任性和不解释,想起过去他对我的百般钟情,还有军营里一起生活的一幕一幕。
古书上说,女人这一生,最难过的就 是情关,男人最难过的就是钱关。古人是真的大牛啊,什么都分析的透透的,不服气真不行,我承认,我不够狠,不是他那样的天生狠人,哪怕到了今天,亲眼看到他佳人在侧,柔情似水,我还是放不下。但是姐们儿白天的时候,真的没时间和精力去相思,我现在白天相思对象就是圆形方孔的那货。现在别说向朱天宇买那把剑了,再买下那剑,我一准得拿着一个小棍子和小麻袋子去要饭,做好要饭的本职工作之余,再顺便捡一下破烂。
要再赚不到钱,别说想买下朱天宇给我用的那把宝剑了,更别想着还给人家于廷益二百两银子,就是以后自己吃饭都成问题。这话我不能告诉任何人,当然更也不能告诉爹,不然他更不放心了,一定会让我回永丰的。如果我现在回去,路费是足够的,但是真就得把我这还在病中的哥们儿给扔这里了,这事,我总觉得不仁义,所以我还得想一想,再赚钱一点,再在京城待一段时间的,至少,亲眼看到他心情能好一些的我再离开。如果想留下,那我真的就要赚生活费,不然我留不在这里的,唉,我天天这么愁,不过就是为了一个钱字,天生穷妞一枚,真的没办法不爱钱。
果真,世人慌慌张张,不过为了那碎银几两,偏偏是那碎银几两,真能解这世上万种慌张啊。。。。。。
余姐看我在柜台上帮她算店里银子,然后一口气帮她洗碗,洗桌子地板,她笑着说:你知道么,深兰,你一点也不象一个十七岁的小姑娘,你真的很大气,又很懂事,你低头扫地的时候,我就在想,你是一个多好的姑娘啊。
她这一通话,看着普通,于我听来,真的是心头一跳的感觉,因为前世,在一个办公室里,阿钟看我打着电脑,也对我说过同样的话,她不叫我美妮,她给我起的小名是阿源,只有她一个人这样叫我,我现在都记得她叫我的声音:阿源,你知道么,我看着你打着电脑,我心里就涌出一个念头,你是一个多好的姑娘啊。
不同时空,不同的人,却能告诉我同一句感受,我真的觉得明代我来值了。在现代,我只是一个孤女,无所留恋,这里我有了爹,有了阿钟一样的余姐,还有了铁哥们儿朱天宇,还有小珍,还有那个不再爱我的男人,但是来明代以后,有了他们在身边,我的生活远比在现代的时空,充实的多的多了。
现实就是这样,想得很美好,但是各处都要银子,在现实残酷的生存法则下,现代和明代没有多大的区别,就是得赚钱,我要想留下来,再多陪陪我哥们儿朱天宇一段时间,我就真得出去赚钱啊,这对于在明代的我,真的一个问题,现在年轻未婚的女子很少出来工作的,只有特别穷的未婚女孩子才出来打工,要实在是说有女子工作的,都是结过婚的女子,也就是自己开小店,要么是去饭店洗碗,再不,只有青楼了。。。。。。唉,真愁人,怪不得古代女姓都以丈夫为天,不一定是多爱这男人,实实是因为这边女的真不好找工作啊,你是女人,又没工作,没钱,靠什么腰板直啊。
虽然我那借来的二百两是以水亮剑的名义借的,当时那哥们还对我说,没钱就不用还了,但是咱们是要脸的人啊,总要想着有机会钱攒够了,一定要还给人家的。
我想起小珍说那个急找我的薛掌柜,他是上次我在书画会上唱歌擂台的举办方,找我的原因,就是他们家经常接办大户人家的私宴,所以想有单子的时候,请我去唱歌,一曲最少三两,三两啊,相当于现代两千多块钱了。我当时拒了,因为我知道我要是真出去当驻唱歌手的话,这个时代不允许啊,我爹第一个就能吃了我。掌柜的知道我的顾虑,给我说,可以蒙面的,全程带着白色的面纱唱就行,不用我露出真脸,如果我想赚钱,随时找他。他们急着要人。
反复思量下,我是缺钱,想想这个活还真不行。办家宴的,都是京城的富贵人家,我去了,一次两次还行,但是多了,那么多人的大场合,迟早会被人家认出来的,要是真的漏馅了,我是没啥,反正我也不怕嫁不出去了。但是我爹的脸怎么办,在这个年代,官家出身的未婚女孩去工作,是丢人的事,我可以不要脸,但是我不能不要我爹的脸,这是我的底线。但不去当歌手,有什么别的办法赚钱,我还真没想出来。
有句话说,人生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烦恼和钱有关,另外那百分之五,可能需要更多的钱来解决。看看我全身上下,一件值钱象样的首饰也没有了,要是有个金梳子什么的,我不是还能卖掉应应急么,唉,我这个寒酸啊。。。。。。
朱天宇和我说过,爱情不过是一物降一物,这话不假,我信。我这个穷妞现在的更深的感受是:天下万事不过是一物降一物,但是钱真的能降得住万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