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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章 巨额遗产

母亲也说明天过来。周航告诉了她事情经过,她放心了,是前夫自己找死。

他的财产呢?该死!离婚协议写清与自己无关,与儿子也有协议从此再无经济关系,不享有父亲继承权。

谁会想到他会突然死,否则死也不会签那份协议。

他肯定有遗产的。给了自己和儿子各五千万,他自己的要几倍于这个数。

她不装病了,第二天就赶到万锦。

一个人的突然的非正常死亡,其亲人或利害关系人首先是震惊、不同程度的悲伤,接下来肯定是思量与自己的利益关连。陈总也会这样想。他想的是,今后鑫丰怎么做?吉星的股份将由其遗产继承人继承,是谁呢?能合作好吗?鑫丰的账务,要藏点利润吗?这要与会计联合的。

他认为这个现名叫吉星的周志栋给他太少。出国策划、资产转移他是第一功臣。

林律师也在考虑自己今后的利益消长。吉星儿子电话告知了这件事故,他想今后一年4万加币合20万人民币的律师费没了。他的继承人会再请他吗?要服务好继承人,留住这笔业务。

但他连吉星的继承人是谁都不知道。吉星与妻子离婚、与儿子经济脱离关系的协议是他起草的,也做了律师见证。

难道这吉星除了前妻和儿子外没继承人了?那样遗产归国家,太可惜了!

正好周航母子找他了。

母子问林律师吉星有多少遗产?怎么分。

林律师说,你们应该知道遗产与你们没关系了。

母子都说,林律师,能不能只当那个协议不存在,太冤屈了,谁知道他会这么早走,财产总得给自己人。

林律师说我们做律师的不可能把存在的协议说不存在,那是要坐牢的。再说即使想这样做也不行,因为律师见证书盖有律所公章,律所有存档的。

母子死了这条心,问那怎么办?

林律师说没继承人的话就充公。

三人都说那太可惜。林律师问吉星没亲人了?不会吧,父母,兄弟姐妹,都没有?

母子说,当然有,全在国内。问他们能继承吗?

林律师说当然。问哪些人。

钱颖颖说,有老母,不知道现在还活不,一直有病的。

她知道他们出国前给100万周志元,给老母养老钱。

说周志栋有一个哥和一个妹妹。

林律师说,如果老母活着,全归老母,没兄弟姐妹的份。如果老母不在了,归兄弟姐妹平分。

钱颖颖想,要这样啊!这不好事了周家人。

他们出国后就没与周家联系,周志栋也不让她与钱家联系,就是怕暴露行踪被人讨债。

想到这,钱颖颖问律师,之前他的公司欠的钱,会从他遗产里扣还吗?

林律师说一般不会,有限责任公司的话只要出资到位、没抽逃资金。个人合伙就是无限责任了。但除非你们个人为公司担保等等。

林律师在盘算怎么跟吉星在中国的家人联系,遗产总得归继承人,服务好他们,就有钱赚。

钱颖颖也在思量怎么与周家人联系,怎么讲,要争取弄点继承权。

他们一起到鑫丰投资,陈总见律师与继承人一起来了——他不知道前妻和儿子没继承权,就不能做假账了。

一看账本,资产吓人,鑫丰投资吉星有合到人民币1.7亿资产,包括账上现金、出借款。

另外查到吉星的房产、汽车、存款、股票市值,共计合到人民币7000余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