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柯特妮的邀请,杨逸最终还是答应了。
好歹是自己的女人嘛。
而且只是帮忙做一次宣传而已,也不会真帮对手增加太多票房,杨逸不至于小气成那样。顺便过去还能亲自跟金·凯瑞见一面,谈下未来的合作。
还有就是。
杨逸现在过去帮忙做宣传,也能迷惑华纳。让对方以为,他还不知道之前在金球奖被对方暗算的事。
然后等回头杨逸再暗中报复对方时, 对方大概一时也怀疑不到他身上……
“哇喔!米勒?”
金·凯瑞还不是后世那个喜剧巨星。现在的他只相当于是个刚闯出点名气的相声演员,而杨逸则是已经红透米国的影视巨星!
所以当得知杨逸是来支持他的电影时,金·凯瑞简直是受宠若惊!
即便杨逸委婉的表示自己主要是被柯特妮请来的,他也依然激动。
作为对杨逸支持他的回报,当被记者例行的问起他跟杨逸的关系、以及他对杨逸的看法时,这家伙激动的拍了不少彩虹屁。
几乎都把杨逸吹成人生偶像、电影大师了!
杨逸心中很是好笑。
虽然这家伙的话主要是商业互吹,但等他将来成了喜剧大师后, 这些采访片段再被人翻出来, 他也不能不认。
然后别人讨论影星地位时, 就会据此认定杨逸比金·凯瑞厉害的多。
甚至会把杨逸说成启迪了金·凯瑞的人生导师~
杨逸的江湖地位一下就能上涨一大截!
后世很多影迷在争论影星地位时,不就经常拿类似的老采访片段当论据吗?
嘿嘿~
杨逸心中忍不住想,自己现在多去找些未来的巨星,收集一堆他们吹捧自己的片段,是不是以后什么都不用干,坐等熬成老前辈,然后就能仗着江湖地位出来指点江山了?
当然了,这只是玩笑而已。
杨逸还不至于沦落到那个地步……
鉴于金·凯瑞对杨逸如此推崇,于是当杨逸对他发出邀请,约他将来到创逸影业拍片后,金·凯瑞自然是激动的立刻答应了下来。
而后。
等杨逸陪着柯特妮和金·凯瑞看了【神探飞机头】的正片后,他终于明白为何前世对柯特妮没印象了。
因为金·凯瑞那夸张癫狂的表演风格太抢眼了。
即便片中别的演员表现也都不错,但在他的衬托下,却几乎都成了摆设。
尤其柯特妮饰演的女主。
这个角色的设定本就是花瓶, 再被金·凯瑞一抢风头,就更容易被观众忽略了。
而且她演的是比较正常的淑女形象,金·凯瑞的角色则很有些神经质。
俩人的互动完全没一丝化学反应。
连柯特妮都抱怨, 完全不懂她这女主是怎么喜欢上主角的。
杨逸也有这种感觉。
俩人就像是被编剧硬凑成一对的。
想来应该是编剧和导演也不知该怎么让女主爱上男主,才只能用“剧情杀”的粗暴方式了……
“唔?”
杨逸心中忽然一动。
自己既然要找【神探飞机头】的黑料,那么这算不算一条?
可以找些水军带风向,就说这部片的导演物化女性,只把女演员当花瓶~
咳,还是算了吧!
杨逸自己就很讨厌那些乱玩性别议题的,怎么能自己还这样干?
而且【飞机头】是喜剧片,潜在的观众本就不是冲着感情戏来的,带这种风向也不会对他们产生多大影响。
就像对着肉食主义者宣传小动物多可爱不应该吃它们……肯定没屁用。
所以还得继续找对付这部片的办法。
好在杨逸这次过来的其他几个目的都算是达到了。
既跟金·凯瑞建立了友好关系,也满足了柯特妮·考克斯的欢心。
顺便还迷惑了华纳——华纳总裁特出席了这次的宣发活动,然后这家伙在心虚之下,还专门试探了下杨逸,想看他是否知道之前被暗算的事。
在杨逸的精彩演技之下,他当然是什么都没试探出来。
然后杨逸还反过来试探出,之前在金球奖搞鬼的事就是这家伙亲自策划的!
……
下午,带柯特妮到酒店亲密交流了两次后,杨逸又和她掩饰了身份,到附近影院去看了下【白头神探】。
这一次杨逸成功找到了突破口!
【白头】系列的男二号, o·j·辛普森!
这家伙曾经是米国最红的橄榄球运动员之一, 退役后转向影视圈发展, 然后凭借他的演艺天赋,迅速在好莱坞也闯出了不小的名气。
光算黑人演员的话,o·j至少也算是个二线大明星了。
不过这家伙在前世最出名的事迹,却跟橄榄球或好莱坞都没关系。
而是被称作世纪大案的“辛普森杀妻案”!
之所以被称作世纪大案,是因为这件案子和其判决过程中的攻防过程,深刻改变了米国社会、以及无数米国人的思考和行为方式!
其实那案子本身没什么特殊的。
辛普森杀妻也确实是事实。
但由于这家伙是大明星,非常有钱,能请得起大律师,再加上他的黑人身份,竟然硬是搞得法官没法判他有罪。
说白了。
无数米国人就是通过这件案子,才了解到米国社会的真相——在这个国家,有钱真的能为所欲为!
只要你请得起大律师,再明确的杀人案都能无罪!
而帮辛普森打赢官司的律师和侦探,也都因此事而成了大明星。
比如著名的罗伯特·卡戴珊。
凭借从辛普森身上赚到的巨额律师费,加上他的炒作天赋,硬是把他老婆和几个女儿都炒成了世界级明星,弄出个卡戴珊家族来。
还有那位“华裔神探李昌钰”,也是靠这个案件出名的……
另外。
许多人就通过辛普森案才了解到种族牌在米国有多好用!
后世一些黑人被抓后,都喜欢拿种族身份来当挡箭牌,反咬说是警察和法官迫害他们……这个套路就是跟辛普森学的~
可讽刺的是。
在辛普森犯案之前,他最厌恶的就是自己的黑人身份。
从来不喜欢跟黑人同胞来往。
他娶的老婆是白人、所有朋友也都是白人、住的房子也专门选在白人区。最夸张的是,他还专门花大钱请口语老师,硬将自己的黑人腔给矫正成了白人口音!!
但等杀妻案发后,他反而整天拿黑人身份当盾牌……
这些事情本身跟杨逸无关。
但他记得,前世“辛普森案”好像是五六月时爆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