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
关灯 护眼
七喜中文 > 长生之又被人刨了坟 > 228.西班牙,马德里。

228.西班牙,马德里。

所以并不是因为斗牛士手中的布是红色的原因,而是因为斗牛士不停的晃动手中的布,才让得它们激起了心中的斗志。

“我小时候看电视就很好奇,为什么要杀它们?它们做错了什么?生下来就要被人们拿来活活刺死?”

诸葛应龙好奇的说道,他一直无法理解,为什么这玩意儿会成为一项知名活动,小时候他看街头杀老黄牛都有些于心不忍。

“这……这……他们可能是想表现不畏艰难勇敢面对的精神吧……”

林朝暮也不知道怎么解释,她对欧洲并不熟悉,虽然来过,但大都是一些工作需要来,逛的时候很少。

“变态的消遣方式罢了。”李安平静的说了一句。

在唐朝的时候,西班牙就已经有斗牛场了,至于为什么会有这个东西,那得从更久远的时候说起。

在以前的时候,牛的地位是很高的,古西班牙,在大航海时代,那个时候的牛只是用来宗教祭祀活动用的,除此之外一般不会杀牛。

而在另外一个帝国,古罗马帝国,领袖是个响当当的人物,人们一般尊称他为凯撒大帝。

从凯撒大帝起,古罗马视斗牲畜为乐趣,是贵族的消遣,那个时候的古罗马,贵族们开始模仿凯撒大帝以斗畜生为乐。

而在另一边不远的古西班牙,把这个活动引了进来,把古罗马的斗马,变成了斗牛,同样也是贵族的消遣活动。

谁也没有想到,斗牛活动竟然会持续了这么久的时间,而让它能够持续这么久的,出了贵族们的无聊之外,斗牛还被赋予了各种各样高贵的精神。

可笑。

虽然在现在,斗牛的批判性越加高涨,以斗牛最大规模的西班牙,也有个别城市开始明令禁止了这一项运动,但是想要彻底废除这个东西,不说毫无可能,起码还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

吃完了饭,几个人拍拍肚子心满意足的走出了这家店,外面天是已经黑了,街上来来往往的人也开始多了起来,三三两两的有说有笑。

街边上的各个餐馆儿也都陆续开门了,这个时间点,才是西班牙最为热闹的时候。

“那两个人是个小偷。”

诸葛应龙眼睛瞟向那边两个人仰仰头说道。

“你怎么知道,凭什么说人家就是个小偷了……”林朝暮白了诸葛应龙一眼,这家伙自个儿长得就像个小偷,还毫无依据的说人家是小偷。

“嫂子你不信啊?”

“嘴里嚼着口香糖,眼神四处游荡,目光大都在这群外地人身上锁定,双手揣在外套口袋里。”

诸葛应龙自信的说道,他常年混迹在下九流的圈子里,对于这些人,再熟悉不过了,小偷这个职业,在全球各地都是一个鸟样……

“我猜他要朝那对情侣下手,赌不赌。”

诸葛应龙转过头来对着几人笑道,反正无聊,找找消遣也是不错的嘛。

“赌就赌。”林朝暮表面上看上去是个恬静的女孩子,实际上是个虎妞,这一点李安早就认识到了。

那两个年轻人穿得也挺不错的,怎么看也不像是个小偷,而且就算他们是小偷,也不一定会对那正站在橱窗外面聊天的那对情侣下手。

“嘿嘿,一千欧,就这么决定了,你们来不来?”

“你身上有一千欧嘛?”扎西靠着墙壁看了看诸葛应龙这身打扮。

“呵,瞧不起人,区区一千欧,本道爷还是拿的出来的。”

“那就一千欧,我就在这儿看着。”林朝暮双臂趴在栏杆上说道,这个位置,正好处于黑暗之中,那两个年轻人看不见他们。

一千欧元对于她来说不是什么问题,她就是想和诸葛应龙抬杠争一下,教育教育这大叔,别狗眼看人低。

“没兴趣。”

李安瞟了一眼那两个年轻人,走到靠边一点儿的地方,一个人坐在栏杆上,掏出一根烟安静的抽着,等待着这场赌注的结果,没多一会扎西也拿着烟过来了。

马德里的小偷确实多如牛毛,不然也不会荣获世界扒手首都这个不怎么光荣的称号,如果一个人告诉你他在欧洲被偷了东西,那不是巴塞罗那,就是在马德里。

这句话虽然有些夸张,但足以证明马德里小偷的猖獗,从他们的穿着打扮,你根本无法判断对方到底是做什么的。

不过从言行举止,还是能够看得出一二的,这两个青年人,李安可以百分之百肯定他们就是小偷。

诸葛应龙说的没错,他们的目标确实就是不远处那一对年轻的情侣,这不得不说是一个很明智的选择。

少女身上的香奈儿外套和背上的香奈儿迷你书包,手中的iPhoneX都透露着金钱的味道,最重要的一点是,男生放在外套里的钱夹,都从口袋里露出来了一个角了。

“准备动手了。”

诸葛应龙露出了意味深长的笑容,左边那个青年一仰头,他就知道他们已经准备要开始动手了。

两人一前一后朝着那橱窗旁边的情侣走了过去。

这对情侣,正在一个婚纱店的橱窗面前,他们或许是在对未来的结婚充满了想象吧,穿上这套婚纱,一定会是最美的新娘。

两人手指紧扣四眼相对含情脉脉,在西班牙这个热情开放的国家,当街接吻不算是什么很奇怪的事情。

如果忽略了接下来要发生的事情的话,那么这对情侣今晚一定会很开心今天见到的各种有趣的东西了。

领头的人戴着一顶鸭舌帽,嚼着口香糖朝那对情侣走了过来,他有很多种方法可以拿到这个钱夹,这种情况下当然是不要打扰了人家的雅兴了。

在路过的瞬间右手轻轻将那男人冲锋衣口袋里的钱夹拿了出来,往后一抛,根本不做丝毫停留的朝前面走过去了。

而后面那个穿着灰色卫衣的年轻人毫无意外的接住,顺手放进自己的唯一口袋里,整个过程快速行云流水般自然,看得林朝暮都瞪大了眼睛。

这两个人的配合,真的是太有默契了,一定是练习了很久的结果。

“怎么样?是不是开了眼界?嫂子,你活在向阳的地方,阴暗面的小虫子,你当然看不到了。”

诸葛应龙笑了笑说道,一切都在他的预料之中,这种手法,在扒手界算是再正常不过了,一人夹包一人装包,两人分工合作,大大的降低了风险成本。

就算那男人过了几秒钟之后反应过来追着鸭舌帽跑,到头来依旧是在他身上翻不出个什么东西来。

1秒记住114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