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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七章 苍龙与凤凰

在叶舟为即将坐上轰-20而兴奋不已的时候,川蜀境内,有另外一个人同样睡不着觉,但是他睡不着的原因与叶舟又有所不同。

这个人叫王超,他是一个摄影爱好者,或者说得更精确一点,他是一个野生鸟类摄影师,俗称拍鸟的。

王超很不喜欢这个称呼,因为每次他参加省里摄影师协会的聚会时,介绍别人都是说“这个是谁谁谁,人文摄影师”,“这个是谁谁谁,纪实摄影师”,“这个更厉害,这个是战地摄影师”,唯独说到他的时候,人家总是轻描淡写地说一句:“哦,这个啊,这是王超,拍鸟拍得很出名的。”

已经不止一次,在主持人介绍完他之后,旁边的人都要追问一句“他是不是人体摄影师”了,每一次他都要解释自己拍的是真正的鸟,长了羽毛会飞的那种。

但是,无论他怎么解释,他的作品和言辞却总显得有些苍白无力。

他拍过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丹顶鹤,就是小学课文里学的那种;他也拍过草原上捕猎的苍鹰,那种狰狞的力量感让他心动神摇;他还拍过雪域之巅的秃鹫,并且在它们身上找到了一种跨越生死的美感。

但是,他总觉得这些还不够。

他总觉得自己拍的这些东西,别人也曾经拍过,也曾经表达过。

美是美的,只不过,还差了那么点意思。

这点意思到底在哪里呢?

他想了很久也没有想明白,但是好在,最近的一条消息给了他灵感。

在川蜀境内的某一片山区里,近期有一群华夏锦鸡很活跃。

在一些其他的爱好者的描述里,这群锦鸡仿佛山中的精灵,常常漫步于树梢之上,与五彩斑斓的植被相映衬,就如同传说中的凤凰。

凤凰?

这不就是自己要找的“差的那么点意思”吗?

王超当下便决定要进山寻找华夏锦鸡的踪迹,他甚至已经提前做好了在山里待上半个月的准备,如果这次拍不到自己满意的照片,那他就一直等,等到体力再也支撑不住为止。

为此,他特意拉上了自己的老婆,两人背了满满40公斤的物资和设备,坐车到达山区附近之后,又在山间跋涉了两天,中途休息了好几次,才终于到达了预定的拍摄地点。

如果不是两人都保持着长期锻炼的习惯,这样的高强度越野还真吃不消。

而现在已经是他们蹲守的第10天,他们早就已经在拍摄地搭起了临时的营地,日常生活就是一个人盯着挂了长焦镜头的相机,一个人在旁边休息做饭。

生火是不敢生火的,不过他们准备了简易的太阳能灶,一天储能下来,晚上吃一顿热乎乎的面条没有太大问题。

时间是下午四点,太阳已经逐渐向西沉去,王超还在盯着镜头,等待着华夏锦鸡的出现。

在过去的这几天里,他总共抓到了3次华夏锦鸡的身影,但是,它们每一次出现的时间都太短,拍摄出来的照片也有诸多不满意的地方,所以这才熬到了现在。

一旁的妻子已经煮好了面条,她用筷子挑着饭盒走到王超身边,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

“来,先吃饭,我帮你盯着。”

王超摇了摇头,回答道:

“你先吃吧,你这两天胃口不好,要多吃点热的。明天要是还拍不到的话,咱们就下山吧,这拍照再怎么重要也没有你身体重要。”

妻子有些好笑地把饭盒放在他身边,然后盘腿坐下说道:

“我这就是脱水食品吃腻了而已,哪有那么严重!好不容易来一趟,拍也拍到了,要是不拍出满意的照片你不会甘心的。”

“放心吧,我的身体我自己有数,当年陪你去大戈壁上找鹰的时候不比现在难?我还不是好好的。”

听到这里,王超的心里有些愧疚。

他这个老婆是自己在路上捡的,当年去自己去北疆采风,正好遇上了考古队里同样去北疆考察的妻子一行人,自己一眼就看中了这个英姿飒爽的姑娘,愣是死缠烂打地留在考古队做了随队摄影师,每天有事没事就缠着对方聊天,一场考察下来,两人也算是终于走到了一起。

莫风,这个年纪不到30的女孩子确实就像大漠里劲吹的狂风一样,漂泊不定、却又让人着迷。

只不过,现在她有了归宿。

不仅有了归宿,甚至在每年好不容易考古队里没有项目可以放长假休息的时候,还要陪着自己东奔西跑,去实现自己的那些旁人看起来略有些虚无缥缈的追求。

王超的眼睛有些发涩,他轻轻捏了捏妻子的肩膀说道:

“这几年你跟着我辛苦了。放心,等我拍出一张满意的照片之后,我就不干这个了,老老实实转商业摄影,好好挣钱,咱们也该要个孩子了。”

莫风摇了摇头,笑着回答道:

“你现在不也挺赚钱的吗?拍一次鸟挣大几万,比我下一次田野赚的多多了。”

“那还不是不够嘛!我啊,恨不得把这世界上最好的东西都给你,等以后挣够了钱,什么别墅啊、泳池啊、按摩房啊全都给你安排上。”

莫风手里正拿着望远镜扫视着对面的山峦,听到王超话,她感到有些好笑。

男人都是这样吗?

他们总会觉得女人要东西都是安稳舒适的生活,但其实,如果自己真的想要那些东西的话,从一开始就不会参加考古队,也不可能认识眼前这个男人。

她正想开口解释,望远镜的视界里却突兀地映入了一抹红色。

莫风神色一振,下意识地放低了声音说道:

“来了!”

一旁的王超连忙丢下饭盒凑到相机前,不断调整长焦镜头的倍率之后,他终于抓到了那一抹红色——

不,不只是红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