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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二章 三年 二

“小烦”很烦。

小烦是一个身体年龄二十六岁,心理年龄永远都长不大的叛逆女孩。朋友们都说,她偷东西,她打架斗殴,她偷窥窃听,但她还是个好女孩。对于这一点,所有受害人都是赞同的不赞同的全都已经离开了裂谷城。

但最近好女孩儿很烦,因为她快被这个不要碧莲的世界气炸了!

真的。

*****

三年前,小烦是一名资深的盗贼工会成员,就是那种热衷于把别而钱变成自己的职业。

小烦家里其实很有钱,但她宁可住在潮湿肮脏的鼠道那种地方,跟布尔乔林这种老偷儿混在一起,结识达志这种暴力分子,过着朝不保夕的生活,也不愿意回家当她的大小姐。偷窃、抢劫、殴斗、胁迫,这就是她生活的主要内容。

让人惊奇的是,她甚至是此中好手!

哦,这么一说,好像小烦还有点儿反社会人格……

当时正是盗贼工会刚刚重创,在黑棘家族与城主双方联合压力下,濒临崩溃的低谷时期。盗贼工会之中弥漫着悲观情绪,似乎下一刻就要彻底解散,只有小烦等寥寥几个人是坚定的贼派事实上连当时盗贼工会的领导人都已经背叛了组织!

但小烦依旧坚信只要坚持下去,总有一天会有某个人走进鼠道,来到盗贼工会的据点大漏壶不管是男还是女,她/他的名字一定叫查内姆那人将带着工会崛起!实现盗贼的逆袭!因此她一直坚持着。

可惜小烦看到了开头,却没有看到结尾……

确实有个人冲破一切阻碍走了进来,她身披七彩祥云,她霞光万丈,她举着奇怪的武器对小烦说“举起手来,缴枪不杀”。

沃特法克!

那一刻,小烦想起了自己还没过完的青葱岁月,想起了如果她死了自己家就要被别人花的钱,想起留个26年的珍宝膜之身,想起了藏在床下地板下密室下的那半块馒头……于是她只能委委屈屈的投降了。

然后,在经过三天学习后,她摇身一变成为一名光荣的裂谷城城管。而城管队长就是那个脚踩祥云抓住她的女人,南里香。

*****

当城管,这一点都不酷!小烦心里是拒绝的。甚至于,她已经想完成义务期限就回家当她的大小姐,嫁人都比这强!

她之所以还老老实实的呆在城管队,完全是为了想看南里香的笑话。

在小烦看来,南里香从商人那儿拿钱组织卫队,简直比她还要天真!商人是什么?那是一群比老鼠还脏,比吸血鬼还恶心的东西!怎么可能一直掏钱支持南里香呢……至于现在支持她的黑棘和城主,那更加不靠谱!世界上如果有比商人还肮脏的,那一定是贵族。

果然,还不等南里香清扫完裂谷城周围的盗贼,城管队跟商人工会的矛盾就爆发了!

商人们认为既然盗贼工会已经被消灭,那城管队就失去价值,应该被解散而不是继续花钱才对!至于维持市场秩序和清理野外盗贼……那不是还有免费的城卫队吗!反正也得向城主交税,让城主去干这个好了。

再说了,有盗贼在能有效的降低市场竞争,偶尔还有廉价的进货渠道,这其实没什么不好。而裂谷城的城主,也不希望在自己的城市内,有另一股不受控制的武装。连最开始支持南里香的黑棘家族都选择沉默。

商人撤资,城主逼迫,金主退缩就当小烦他们这些原盗贼工会的人以为南里香肯定撑不住的时候,这个女人冷笑着出手了!

她将手中的人全都撒了出去!盗贼工会的人被命令去收集那些商人各种肮脏的证据跟盗贼勾结的证据,贿赂官员的证据,甚至连上供给盗贼工会的证据都有……然后南里香带着剩下的那些人,拿着证据挨家上门敲诈!

服从自己的就高高举起,轻轻落下;不服从的就从严从重处罚!

当初南里香制定《治安管理条例》,人人都以为她是异想天开!这时候才体现出那个条例的威力!真是一罚一个准儿!

有制度总能让人掀不起反抗的心。

收拾了第一批商人,对于第二批只是贪婪,却抓不到把柄的人。南里香干脆让原盗贼工会的人,将那些人的货物全都给偷了!反正看守是这些人,偷走也是这些人等到这些商人求到城管门上,交钱啊!用脑子想一想,不交钱你怎么可能安全?!

最后是城卫队!南里香挖走了几名核心成员,就让城卫队成了一盘散沙。

至于黑棘家族……呵呵,南里香亲自上门。没多久,就听说黑棘家就爆发了内乱。死了几个人之后,新的家主即位并大力支持城管队……从此城管队一统裂谷城,公布新的市场管理条例已经等同法律,连城主都要靠边站!

这一系列运作,看得小烦和前盗贼工会的成员们是目瞪口呆!

他们这才明白自己当年有多年轻多单纯,玩儿的东西档次有多Lo。

从现代社会穿越过去的南里香,远比中世纪的人更深刻的明白一点兵就是匪,匪就是兵,兵匪从来是一家!枪杆里面出政权,手中有暴力组织,又怎会收拾不了区区商人?只要战斗力够强,城卫队算什么?

“钱”仅仅是看起来“无所不能”,它其实距离“无所不能”还差一把枪的距离。

然后南里香稍稍后退几步,给城主留个面子,她就不得不捏着鼻祖咽下苦果。城主和黑棘家当初以为南里香是正义的小伙伴,利用完可以一脚踢开,哪知道引来的是头霸王龙!正义你妹!

我果然还是太天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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