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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章 图穷匕见

“我再看看,”娇媚少女拿回手机,把注意力放在赵锦芒那摇曳飘荡的长裙裙尾:“我刚才只顾着看江阳,没注意到裙子。这个真的很漂亮,特别适合毕业或者结婚的场合。”

“我在校园BBS上问下,谁知道这个动画怎么做出来的,”林琅说道。

林琅拉着赵荣追过几期《恋爱实录3》。

赵荣感慨道:“渣男哥这么快拍上电影了,还是跟赵锦芒这种童星。潜力巨大啊。”

“不止呢,”娇媚少女翻了下「探探诈骗王」的账号:“尹可宁也在。听说还有一位重量级的女明星没有公布。”

赵荣:“诈骗王?探探?——这除了渣男哥,娱乐圈真找不出这种气质。哈哈,年轻时候的冠希哥算吗?”

“当然不算,”林琅立马反驳:“冠希哥看面相就是富贵家庭出身,自带小叛逆。但是渣男哥像是天生恶人。不过,两个人在帅气程度有的一拼,渣男哥因为气质更迷人,略胜一筹。”

赵荣酸酸说道:“你以前老是骂他,现在……”

娇媚少女一听这话,乐了:“我以前还是江阳的黑粉群主呢。”

赵荣:“不愧是好朋友,沆瀣一气。”

娇媚少女笑了笑,没有反击:“渣男哥果然是流量密码,比尹可宁的号召力都强。这才发布了半小时,点赞就超过置顶的视频。”

“我听室友说他在B站更火,”赵荣补充道。

“咦?你竟然关注渣男哥?”

林琅:“他们室友是因为K神去看的,又因为陶书旻一直在追,他们全宿舍都喜欢看陶书旻。自从神仙姐姐后,很少见她那么仙气飘飘又带着女侠气质的女生了。你知道的,男生们都很喜欢这款。”

“陶书旻火我是知道的,摸鱼党都尊称她为陶圣了,她在女团的划水视频我也看了,笑死了,”娇媚少女问道:“但是江阳在B站怎么火的?”

赵荣:“他在B站的个人签名是:「知名导演认证:一个在全宇宙较为英俊、人尽可妻的男人」,up主们就拿他当素材,拉郎配剪CP。后来越玩越过分,对象都不是人了。”

娇媚少女打开应用商城,开始下载某粉色软件。

“你继续说。”

“哦,我全都看了,视频都挺搞笑的,有恶搞的成分在但是也挺养眼,不是纯粹的乱剪。”赵荣说道:“后来他发布了一个视频回应网友,说自己刷完了所有的拉郎配视频,选出了排名前三的。”

“啊?这——”娇媚少女摸着下巴赞许:“这公关水平,可以啊。比那些只会发律师函的强不少。”

林琅:“是啊。网友恶搞,要么闭嘴,要么下场,发律师函和粉丝控评是最愚蠢的做法了。网友们的逆反心理和记仇的本事不容小觑。”

赵荣:“那视频你们去看看,挺逗的。他评出来的最喜欢的CP是他和亚马逊黑皮女战士。渣男哥说女战士夸他是自然的恩赐,还送了他一串骨齿项链。

关键是,渣男哥把女战士送项链的照片贴了出来,然后又从抽屉拿出来骨齿项链,当场带上。接着满屏飘着「渣男哥,我错了。」的弹幕。”

“啊啊,我看见了,那视频就在热门挂着,”娇媚少女望着手机说道。

林琅:“有一说一,渣男哥背后的团队是真给力,你看他微拉格的账号发布的内容,再联系B站上的公关,感觉和小门小户的明星真不一样。”

“完了,完了,我更爱江阳了,我感觉我上辈子就是江阳的娘子,”娇媚少女看到江阳偏日常的装扮,十分欢喜地说道。

林琅:“一个会说唱的女rapper娘子?”

“哈哈哈。”

……

北美,加国。

托伦托市,郊区荒野上的一家农场。

四楼的书房里,黄星沐浴在久违的阳光里,思绪翻飞。

他的眉眼尽是乖张狠戾,面容冷峻且帅气,眼神深邃,藏着暗流涌动的情绪。

一个标准的不折不扣的帅大叔!

男人在快五十的年纪能被称呼为大叔,而不是师傅,不可谓不成功。

身后的美式壁炉火光闪烁,精贵的上等果木炭不要钱似的在燃烧。

黄星望着空旷的马场和苍莽的林地,倍感孤独。

“叮——叮——”

电话响起。

黄星眼睛微眯,接起电话:“喂!”

“老公,准备吃饭啦,”一个温婉的女子用柔美的嗓音撒娇式地说道。

黄星却只觉得腻得恶心。

说起来搞笑,这段时间在与世隔绝的农场里,他时常想起的竟不是父母,而是第一任妻子,那个名叫江晚秋的晋城女人。

年轻时候,黄星走南闯北,在晋城遇到村姑江晚秋,惊为天人,使出死缠烂打的劲头,把江晚秋娶回了家。

江晚秋是农家女,自幼丧父,无兄长姐妹,孤伶伶一人,生活穷苦困顿,常常吃开水泡馍度日。

黄星幼稚的以为婚后可以随便拿捏江晚秋。

谁曾想,婚后的江晚秋暴露出悍妇的本性,劝她一句学着点江南女子的温言软语,她能顶上十句,有时还拿擀面杖比划,一副要干仗的气势。

黄星全都忍了,只因江晚秋确实拥有在十里八乡都碾压群芳的艳丽容颜。

婚后的生活,黄星最不满的一点是江晚秋特别爱吃面,尤其是刀削面。

但是她的厨艺一言难尽。

江晚秋做的面条本身质地可以,劲道爽滑,味道不错,但是继承了晋城人传统,不爱在臊子和面汤上做文章。

黄星吃了三年就厌倦了,恰好彼时江晚秋诞下江阳,身材走样,加上自幼营养不良,显得面容枯槁,模样憔悴,黄星便提不起兴趣了。

他当即告别妻子,继续走南闯北地做生意去了。

现在,时空来到了北美的一处农场。

黄星忽然觉得,清清白白的一碗面没什么不好的,放一点味极鲜酱油,撒点老陈醋,味道肯定是极可口的。

他的第二任妻子名叫苗金花,江南人,一口吴侬软语,清瘦亮白如同美玉。

苗金花厨艺精湛,不仅精通淮扬菜,做起粤菜和川菜也是好手,移民到北美后,西式糕点也略知一二:华夫饼、蛋挞、披萨、罗宋汤等。

黄星却觉得她恶心、可怕、永远不知满足。

“老公,你怎么还呆坐着?”苗金花从电梯走出来,笑盈盈地埋怨着。

“算了,我推着你下楼!”

黄星一言不发,微微点头。

苗金花走上前,推动他屁股下的轮椅。

轮椅是在来到北美两个月后买的,高科技,电力驱动,支架可灵活伸缩,能上台阶。

可惜,黄星本来是用不到这轮椅的。

来到一楼的餐厅,长桌上已经摆满可口的佳肴。

黄星的脸色阴沉如水,自从出车祸后,他经常摆着一副臭脸,苗金花早已见怪不怪,始终笑脸相迎。

先前,黄星以为苗金花就是传说中贤良淑德的节妇。

时移势易,他慢慢从以往的蛛丝马迹中推断出令人毛骨悚然的猜想,而生活中的种种细节,一步步验证着这个猜想。

“我还是不喜欢长桌,冷冰冰的,”黄星开口说道:“我喜欢圆桌,团团圆圆,和和美美。”

“人嘛,入乡随俗,”苗金花笑靥如花:“要不然我打电话给笙哥?”

“不用麻烦他了,”黄星面无表情地饮了一口苦茶。

苗金花口中的笙哥,就是他的发小——柳云笙。

柳云笙是个学霸,当年考上京都财经大学,后来去了岛国进修。

在那个年代,大学生可不是地摊货,足见其自控力和聪明才智。

黄星和柳云笙关系甚笃,他有家族背景,有人脉资产,柳云笙有脑子有文凭,两个人强强联手,做起生意那是顺风顺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