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婉带着胭脂在京城郊外六十里外的垂山镇落脚。
垂山镇是个普普通通的小山村,却是农田大户,京城里不少米都是从这里而来,别看路上的人走过光鲜亮丽,实则一路走去,十个人里有八个都是务农,剩下两个家中多是做些手艺活维生。
便也是在这里,唐婉曾以自己的名义买下一户小院,背后临着农田溪流,就在垂山镇东北门往外走二里的地方,小片竹林簇拥着。
两人暂时落脚,唐婉总算可以安心摘下人皮面具,换上自己喜欢的女子纱裙。
等胭脂打点妥当回来,屋中的女子已然换了一身浅紫纱裙,白净无暇的脸上略施粉黛,薄唇轻抿,一双明眸正盈满笑意望着自己:“这地方可是我托了朋友,几番辗转才买下的,供你落脚可好?”
饶是胭脂这般曾经做花魁的女子,被唐婉这顾盼生辉的眸子一瞧,脸颊竟跟着热了几分。
“原来你女子的模样,也这般漂亮。”
“能得胭脂姑娘一番夸奖,倒是我这张脸的荣幸了。”
唐婉失笑,拉着胭脂里里外外的逛了一圈,最终直直走到光秃秃的花架子下,随手擦干净了石凳石桌落座,她摘下胭脂脸上的面纱。
曾经伤口颇深的伤疤,已经只剩下些许痕迹,虽然颜色不重,但想要回到以前那般还需要许多时日和调养。
唐婉提笔写药方,又道:“我只能帮你到这,日后生死过活,我怕是管不了太多。”
胭脂此时才瞥见她的发簪雕花精致,甚至还镶嵌着一颗红玉,不由得感慨:“你当真只是镖局的大小姐么。”
“当然不是。”
唐婉将手里写好的药方递给她,又遥遥看了一眼京城的方向,“若我真是镖局的女儿,此生都不需要踏入京城一步了。”
胭脂接过药方,却见不远处的山路上,正驶来一辆漂亮精致的小马车。
马车稳稳当当的停在篱笆前,一个大半邋里邋遢的乞丐从上面跳了下来,一见到唐婉便紧着上前,接过她手里的人皮面具,扯出一个笑。
“你能啊,顶着人皮面具两个月,竟也不觉得憋闷。”
“可把我憋坏了。”唐婉说到这里,特意揉了揉自己闷汗了两个月的脸,回头将胭脂引荐给他,“这是我在崂山县的朋友,平日若她有事,你帮衬着些。”
乞丐先是愣了一下,旋即仔仔细细的打量起胭脂:“你好不容易离开一趟京城,怎么还带回个姑娘,好歹带个男……”
“胡说八道。”
唐婉冷眼止住了他的话头,卸了腰间的玉佩递给他,“这是之前茶楼老板给我准备的玉佩,我一路带着,你看看是不是刻着暗庄的暗语什么的。”
乞丐缩了缩脖子,朝着胭脂无奈一笑,捏着那玉佩仔仔细细看了一遍,皱眉:“这玉佩跟我暗庄没什么关系,不过这玉是上好的,你若是不想要了,我可以帮你从黑市出出去。”
竟然不是什么暗语?
唐婉蹙眉,不过想到这玉佩,到底是暗庄老板给自己准备的东西,这般带走也不好,索性摆摆手:“你们自去处理。”
“成,到时候咱俩还是二八开。”
乞丐笑盈盈的将玉佩收了下来,见唐婉上了马车,胭脂却留在这里,不解,“姑娘,不跟着一起去京城么?她可是能罩着你过好日子的。”
胭脂一愣。
下一刻,就见乞丐笑着露出一口白牙。
“看这样子,她定然又是瞒着你自己的身份了。她呀,可是唐大学士的嫡女,如今的镇北王妃呀。”
“多嘴!赶车去!”唐婉直接用小包袱砸他。
乞丐失笑着爬上马车。
只有胭脂一个人站在风中凌乱。
她,竟然是镇北王的王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