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烨冷酷的抽回长枪,鲜血迸溅而出,落在他的衣服上。
没有停下,长枪再次如龙刺出,再次穿透一人心脏。
配合鱼菱阵移动,应敌刺杀。
眨眼间,陈烨就杀死十几人,周围同乡直接压力大减,甚至有兴趣说笑起来。
“烨哥,留点人啊。”
然而他们还没来得及高兴太早,显然指挥使也注意到陈烨这边的英勇作战的能力,竟然将尖端切换到陈烨这边。
本来是侧面的,所以零零散散都是对付十几人。
这一切换到尖端,那就是面对敌寇主力了。
但也有一个好处就是,只要尖端越锋利,那么整个鱼菱阵就像是一把锋利的匕首,刺穿对方。
陈烨自然不管这些,反正面前有敌人,那就是直接出枪洞穿。
全部都是一击毙命,心脏,喉咙这些可以一击致命还不怎么用力的部位。
无论在他面前有多少人,片刻间刺穿。
陈烨身上的血迹越来越多,黑甲衣都被彻底染红,手中的长枪更是血渍满满。
他所带领的鱼菱阵在数千敌寇中,就像是鱼落池塘,疯狂游动。
所过之处,全是尸体。
看的远处那些指挥使目瞪口呆。
很显然敌寇也反应了过来,集中兵力开始对付陈烨所在的鱼菱阵。
尤其是作为尖端的陈烨,一不小心杀的太快,突然落入上百人的包围圈中。
李钟脸色一变,“不好!陈烨有危险!”
“赶紧跟上他!”
然而话音刚落,一声长啸吼出。
“杀!”
数十人包围圈中,陈烨猛地爆发,没有军阵的限制,他彻底放开手脚,手中长枪如同血龙凶猛。
所过之处没有人能够抵挡,全部洞穿。
仅仅只是片刻间,陈烨就从包围圈中硬生生杀了出来。
长枪竖落肩后,鲜血如柱滴落。
但机会所有人都清楚,这血人身上的鲜血,没有一滴是他的。
陈烨竟然将这些敌寇杀得胆寒,任由他重归军阵,随后竟然也没有敌寇在靠近他了。
纷纷退后。
没过一会儿,敌寇集体开始撤退,留下一地的尸体。
陈烨这边也鸣鼓收军。
留下满是尸体的沙滩。
回到军队后,百夫长看着陈烨,脸上又是高兴,神情又是复杂。
陈烨实在是太过于凶猛了,一人一枪,带领百人军阵竟然活生生在数千敌寇中杀穿好几次。
这是什么成绩?
这一战,就他一人就斩杀了两百多人,这还只是第一次上战场,就以一敌百,仿佛天生就适合战场的男人。
“好小子!”百夫长走过来,重重拍了拍陈烨的肩膀后,转身离开。
然而同乡人却没有太多喜悦,看着地上几具熟悉的尸体,沉默不语。
哪怕陈烨再勇猛,也不可能顾得上整个军阵,厮杀中,还是有人死了。
李钟叹了一口气,没有说话,带着几位同乡就地掩埋了他们。
夜晚,就地扎营,因为海岸上,那些敌寇船只并没有离开。
船上灯火通明,隐隐还传来歌曲。
对岸上,数千士兵死死盯着他们。
他们自然不可能主动入海追杀他们,毕竟他们可没有准备船,入海等于找死。
而且这一场,他们算是大胜,牺牲了两百多人,斩杀敌军一千三百人。
陈烨一人杀了二百三十四人,震惊整个前锋营。
而他的表现大家都有目共睹,没人怀疑。
大家都意识到,一位杀神即将崛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