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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强者的定义!

要去万族国,没钱是不行的。

常言道,穷家富路。

此地距离万族国少说也得有几百里之遥,没钱吃什么,穿什么,住什么。

既然这小子冒着如此风险来杀鱼取骨,可见这虎头怪鱼身上的好东西不少。

不如借此机会,发一笔小财。

秦岚打定主意,当即回身道:“可以,但所得钱财,咱们一人一半!”

“成交!”

这小子倒是个爽快人,如果不是装出来的,还真有几分男子汉的气概。

秦岚直接走上前来,打量了一番这条怪鱼。

除了有个类似虎头的大脑袋外,这怪鱼的肚子极大,可尾巴又很长。

这模样,就像是长着老虎脑袋的大蜥蜴似的,当然,它没有后肢,只有脑袋下面的那两个短小爪子。

在长约二十余米的身子上,布满了黑色的鳞片,说它是鱼,估计没人会信,更像是一种十分稀有的水中生物。

“它叫什么?”

“虎蟒!”

“很值钱吗?”

“一块鳞片就能换一袋小米。不过最值钱的是它脑袋里的珠子,一颗能卖千根金条!”

千根金条?

这可是一笔巨款啊!

一人一半的话,那我也能分500根金条。

秦岚很高兴,虽然差点儿淹死,但赚500根金条,还是很值的。

“你确定我的刀能砍开它的脑袋吗?”

“你的刀不是凡品,应该有可能。”

这小子的眼力倒是不错,竟然能瞧得出夜魔刀的不俗之处。

可就看一个刀柄,就能看出来这些?

秦岚表示不信。

二人正聊着,阿雅的喊声突然在林子那边响起。

“公子,你在哪儿啊?公子……”

“在这儿呢!”

阿雅的动作很快,抱着枯树枝就快步跑了过来。

瞧她这紧张样,是有多担心秦岚丢下她不管。

“公子,你怎么跑这儿来了?哦,小哥,真是多谢你了。要不是你出手相救,我们估计还在河里泡着呢!”

出手相救?

秦岚明白了。

原来是这小子救了他们,这么说起来,一害一救,正好扯平。

“不用在意,毕竟是我连累了你们。这位兄弟,是你自己动手,还是把刀借我?”

秦岚觉得有必要露一手,主要是担心借刀不安全。

“我来吧!看看这骨头到底有多硬!”

“从这下刀!”

年轻剑客用剑指了指虎蟒的“天灵盖”。

秦岚也不耽搁,移步到年轻剑客站立的高处,然后稍稍蓄力一会儿,接着“噌”的一声拔刀劈出。

就听到“嗡”的一声刀鸣,“嘎嘣”一声,夜魔刀的刀身瞬间没入了虎蟒的头骨之中。

“共鸣?”

年轻剑客有些讶异,看秦岚的眼神明显多了一分钦佩。

一刀劈开了虎蟒的头骨,秦岚直接收刀归鞘。

“这样就可以了吧?”

“剩下的交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