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人马大统领,周围人马都恐惧地低下脑袋,那怕比他壮实,个子高出一倍的家伙们。
扫视周围族群一圈,对于这些家伙的恐惧,让人马首领很满意。它们部族不像人类,需要所谓恩威并施。在这里,只要足够的武力即可。
足够的武力,能带领族人征战四方,进行掠夺,还能带走胜利即可。
而他,恰好有足够的武力!
“走吧,我们向芙蓉县前进,经过刚才偷袭,那个人类应该不会再来了。”
人马大统领很自信,这种自信来源于张乐和他是同一类自信的人。
听到号令,队伍开始重新集结向芙蓉县前进。道路上,走在他旁边的一个高大人马,忍不住唯唯诺诺地站了出来,低声问道:“大哥,那么我们不给侄子报仇了啊?”
说着还偷偷指了指张乐消失远方。
人马大统领回过头看向自家兄弟,眼神中带有一丝鄙视。
“为他报仇?”
“我派二十万族人给他证明自己,让他攻打芙蓉县,他攻了差不多半年都没拿下,最后还被一个无名小卒给斩了,这种垃圾,不配做我力诺儿子,不配做高贵人马子孙!”
旁边高壮人马不敢再搭话,只好讪讪走开两步,保持一定距离。
他大哥狠起来,别说儿子了,就他这些个兄弟,也灭了不少。
只是他没看到,在他离开那一瞬间,人马的大统领,他的大哥,眼圈中流过一丝晶莹闪烁。
虎毒尚不食子,更何况他人马乎?
任若不是爱他,怎么会让他掌兵二十万,若不是爱他,怎么会他一次次没攻下芙蓉县,自己却一次次装作无所谓?
若不是爱他,自己怎么又会尽起族群,发誓要屠戮掉整个芙蓉城市?
再次抬起头,涨红了眼的眼中闪过一道疯狂:“加快些,我要日落之前赶到芙蓉县,天黑之前攻下芙蓉城,待到明天日升之前,我不希望在县城内看到一个人类,”
“一个活着的人类!”
“呜~……”吼叫声四起,对于人马种族而言,没什么比杀戮更让他们疯狂的事。
有,那就是更疯狂的杀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