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先将我送回了住处,陈佳跟我一起下车的。
我就在住处附近给她找了一家宾馆,给她办理了入住后,对她说道:“你把手机号留给我,然后明天早上八点,到宾馆门口等我,记住了没?”
“嗯,记住了。”
记下她的手机号后,我才独自回了住处。
这一折腾已经是深夜十二点半了,回家后简单冲了个澡躺床上拿起手机时我才看见伍玥给我发了一条微信。
她问我企划案怎么还没有发过去?
差点把这事儿给忘了,我赶紧打开电脑将招商企划案发给了她。
这才回复了她的微信:“发你了,刚才一直在薛千帆那儿,才回家,不好意思。”
她大概已经睡了,没有回复我的微信。
放下手机后,我也躺上了床,习惯性地在睡前抽了一支烟。
突然想到了那个叫陈佳的女孩,之所以想起她,是因为她让我想起了我的初恋。
是的,我的初恋其实并不是余欢,余欢算是我第二个女朋友。
我的初恋是我的高中同学,事实上我也不知道我跟她算不算恋人关系。
她是跟随父母来重庆的,只在这边上了一年的学,父母搬走后,她也跟着父母退学了。
记忆中我跟她好像只牵过手,连一个亲吻都没有。
她学习很好,哪怕是外校转来的,按理说跟不上我们的学习进度,可是她却在一学期的时间就追赶了我们当时的第一名。
她叫叶佳怡,我还记得当时我给她取过一个外号,叫一加一。
她也给我取了个外号叫二货,她说一加一就等于二,我就是那个二。
初恋总是甜甜的,尽管和她相处的时间很短,甚至连记忆都快没了。
可是某一个瞬间,或者见到一个和她挺像的人时,我还是会想起她的。
陈佳就和她挺像,我指的是长相和身高。
不过叶佳怡比较外向,也很活泼,不像陈佳这样内敛害羞。
想着这些,不知不觉就睡了过去。
第二天一早,我就去了昨晚陈佳住的宾馆。
她已经在宾馆门口等着我了,我差点没认出她了,因为她换回了自己的衣服,穿一件白体恤,牛仔短裤,脚下穿着一双运动鞋,头发也扎了马尾。
阳光下的她,看上去挺干净的。
可是人呐,真的不能光看表面。
看上去这么干净的一个女孩,夜晚却是酒吧里的坐台女。
不过秉持着笑贫不笑娼的原则,我并没有瞧不起她。
走过去和她打了声招呼后,也没有过多寒暄,先带着她去吃早饭。
整个过程中我几乎没怎么和她交流,她也是个不爱说话的人,只是为了工作和我走在一起而已。
吃完早餐我就带着她去了商场,让她自己选择一套衣服,要可爱一点的,价格给她控制在500元以下。
她却向我问道:“老板,如果我买的衣服不到五百,那多出来的我可以留下吗?”
这叫什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