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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老丈人、丈母娘?

“仁贵,这次演习暴露了很多问题啊!”

薛仁贵哭丧的脸看着李庸的背影,这次演习,自己将近四千大军七天时间被那只训练半年的一百只狗崽子们毫不留情全灭,说出去丢人啊,难道是自己的能力出现了问题?答案是否定的。

“你们也不用觉得可耻,只有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失败的人才是可耻的,你们的指挥能力我不怀疑,幽灵是一支特种部队,他们的作战方式和你们不一样,如果是和你们面对面硬刚,所有的幽灵都不是你们的对手,所以你们要好好检讨这次演习的失败,知耻而后勇。”

“司令,这次失败我觉得里面有太多因素了,首先指挥系统被瘫痪之后没有人接替指挥,士兵训练不足,战斗意志不够坚定,没有时刻临战的意识都是问题。”

“你们能知道自己的失误是好事,希望你们吸取教训,把这次的演习经验形成报告通报全军,我们的队伍还很年轻,没见过血的士兵就体会不到战场的残酷,只知道在军营里练,不行,过完年以后,轮番安排部队到外面围剿山贼土匪,让他们见见血。”

“是!”

李庸看着窗外的飞雪,白皑皑一片,自己已经来到这个时代大半年了,新的一年马上就要来了,自己也将十三岁了,在他那个时代,他这个年纪还学校里无忧无虑读书,在父母身边被保护着,可是自己来到这里之后,为了不能连累父母,背井离乡,为了保护自己,建立了一支军队,李庸离开待了半年多的后山,回到山谷里已经建好的宅子,崭新的三层现代风格的别墅又钢筋混凝土建成,宽大的落地窗上用上了最清澈的玻璃,屋内还设计了地龙取暖,李庸走进屋内感觉到整个屋里温暖如春,李庸解开披风和盔甲,舒服的坐在红木雕刻的太师椅上,为了让坐的舒服,上面好放着用绒毛填满的坐垫。

“这才是生活。”

高达一个月前和张寡妇成亲,今年过年就不在李庸这里过了,所以整个占地一百多亩的大宅院就李庸一个人,李庸到地窖拿了点蔬菜和肉,开始给自己做饭,今天是除夕,李庸做了饺子,看着窗外漆黑一片,白色的雪花在月光照耀下是那么的美,西山家家户户无比热闹,每个都在家里围坐在一起,小辈们给长辈们敬酒,一起述说美好好祝福和对来年的向往,李庸吃了口饺子,一股心酸的感觉涌上心头,两行清泪不受控制的留下来,人人都说男人大丈夫留血不留泪,那是未及伤心处而已,在这个时代,他无家可归不敢在亲人身旁,孤身一人举目无亲,原来的那个时代,想到自己父母亲人知道他为了救战友牺牲在工厂里,白发人送黑发人是多么的难过,李勇放下筷子单手捂着脸痛哭起来,可是在这欢庆的日子里,没有人知道他的痛苦,没人了解他的内心。

大年初一,李庸一晚没睡,刚刚迷迷糊糊睡着的时候,高达的破锣嗓就从一楼传来,他昨天带着张寡妇回她娘家过节,他早早就知道李庸会回来过年,这不刚起床就带着媳妇赶回来。

“老大,老大,快来了,都什么时候。”

“有话就说有屁就放,别耽误我睡觉。”

“老大,公主来信了,给。”

李庸接过信件,当着高达的面打开,高达识趣的走开,李丽质的信中提到还是对他思念之情,还提到今年元宵希望他来长安,想和他一起夜游元宵灯会,李庸收起信件对高达说。

“元宵我要去趟长安,你到时候让工坊挑些琉璃,我要送给公主殿下,还有!让人准备好给部分香水的换成琉璃瓶,分为陶瓷瓶和琉璃瓶两种售卖,你明白我的意思吧?”

“明白,那新产的一线天要不要用琉璃,是不是一起上市?”

李庸摇摇头说。

“酒这个东西不能大量上市,等老光棍的酒楼开张再打算,一线天的包装不用琉璃,用精美一点的陶瓷就可以。”

酿酒其实没什么技术含量,在唐朝度数高的算是三勒浆,李庸蒸馏过的高度白酒达到九十度,不兑水是喝死人的,李庸留出一部分酒精给部队作为医疗消毒,其他都兑水取名一线天,可是当时蝗灾才过去不久,他不敢那个时候推出,加上没有合适的场所贩卖,所以才让老光棍重新在长安城里物色地段好的地方盘个酒楼,老光棍忙忙碌碌几个月才盘下一家酒楼,现在还在装修,高达这边也什么事要说,李庸也懒得管他,自己回到房间重新补觉,高达夫妇自从新院子建好以后,就住了进来,除了主楼的三层大别墅,旁边还建几排平房,那里是将来让仆人婢女住的,高达身为大总管自然是住在一幢小别墅里,这是李庸给他的福利。

明天就是元宵,李庸打算提前一天到长安,于是早早就让高达安排好,这次作为护卫的头领不是薛仁贵,换成了一个十几岁的小伙子,他是李庸钦点的侍卫长。

“老大,一切都安排妥当了,可以出发了。”

“出发。”

李庸一马当先带着二十个警卫冲出山谷,很不幸的是,年轻的侍卫长没有听薛仁贵的警告,在李庸瞎带领下再次迷路,老光棍这次是在约定的南门等候,等了大半天都没见李庸,这样熟悉的感觉让他毛骨悚然,麻蛋不会又迷路了吧?这次又是在那个城门啊?老光棍想的没错,李庸又迷路了,而且这次出现在北门,可以说李庸带着队伍围着长安城外围瞎跑了一圈,年轻的侍卫长那个后悔啊,真是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等老光棍把这货带回丽人坊的时候,已经过了午时。

“少爷,春兰姑娘传过话了,明日戌时会派人来接您。”

老光棍是真怕了这个路痴,还好公主殿下那边早就料到,所以昨日就派人来传话,就是怕这货像第一次来长安那样,李庸也没听出里面的意思,就当李丽质的好意,点点头说自己知道了。翌日,李庸按捺着兴奋的心激动的手数日冕,希望时间过的快点,丽人坊所有人看着李庸像得了痔疮一样,坐都坐不住,好不容易等到李丽质派来接他的人,李庸让警卫带上礼物整理一下自己的衣服,然后打了个响指。

“仁轨,走。”

年轻的侍卫长就是历史上大名鼎鼎的刘仁轨,他是在那次征兵中好奇加入的西山军,最后被李庸钦点为自己的侍卫长,李庸在没见过的宫女带领下来到渭水桥,以往长安已经宵禁,唯独元宵节不会宵禁,这是李二皇帝能与民同乐的一天,渭水桥那已经是人头重重,各种小贩吆喝,到处都有猜灯谜的,非常热闹,李庸走了一会,终于在渭水桥下看见相思已久的佳人,李丽质也看见了日思夜想的情郎,李庸快步走快去拉住李丽质的葱葱玉手,李丽质也没有娇羞挣开,反而把头靠近李庸怀里,千言万语尽在不言中,身旁的春兰正想阻止的时候,被刘仁轨一把捂住嘴弄到一边去,开玩笑,让你坏了司令的好事,还还得了?春兰手打脚踢还是被刘仁轨强行拉走,留出李庸的二人世界。

“你说你,一点眼力见儿都没有。”

“你有,赶紧放开我,要不然我喊了。”

“你敢?信不信把扔河里去?”

春兰被刘仁轨一吓唬还真唬住了,只能像只仓鼠一样鼓着腮帮。

“走,我们逛元宵去。”

“嗯。”

李庸拉着李丽质的手逛起了燈街,李丽质开心的像只花丛中飞舞的蝴蝶,整个燈街让俩人逛了个遍,李庸搂着李丽质站在渭水桥上看着眼前繁华的夜景,李丽质像个贤惠的妻子一样靠在他肩膀上,俩人的手紧紧握在一起。

火树银花合,星桥铁锁开。

暗尘随马去,明月逐人来。

游伎皆秾李,行歌尽落梅。

金吾不禁夜,玉漏莫相催。

“好诗!长乐?”

“父皇,母后?”

“李二?”

“你怎么在这?他是谁,你刚才叫我什么?”

这个大型社死现在真的让李庸想死,自己勾搭人家女儿约会,还现场被抓,相比怒目看着李庸的李二皇帝,长孙皇后更多丈母娘看女婿的眼光,之前她就看过李庸写给自己女儿两首诗,就觉得他是个有才华的人,现在听到他作的这首诗更是不错。